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2019-04-21 15: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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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良李福堂德丰号粮商 |
分类: 奉天现代民族工业奠基人张志良 |
《奉天现代民族工业奠基人张志良》连载七十一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本书一级标题即大标题)
德丰号粮商事件(本书二级标题即小标题)
在张志良担任奉天总商会长期间的1926年春、夏天,发生了李福堂四次诬告张志良的事件。奉天省公署经过调查,证明所有诬告纯属子虚乌有,省公署驳回李福堂全部诬告。
首先介绍一下李福堂,“福堂”是他的“字”,名是“玉麟”。李福堂是奉天省城大南关的一名药商,开办有一家药店,药店名称为“老福顺堂”,注册资本5万元。
张志良任总商会长以后,建立消防队,提拔李福堂担任消防队监督(队长),后来总商会成立代替奉军采买粮食的机构——粮秣委员会,张志良又任命李福堂为主任。另外张志良还选拔李福堂为总商会的“议事”,可以说张志良对李福堂是有恩的。
因为奉军粮食需求巨大,粮秣委员会和许多家粮商签订了购粮合同,签订合同时,粮商须交纳押金,如果违约,押金不予退还。1926年1月初,粮秣委员会和粮行德丰号签订购买红粮(高粱米)3000石的合同,合同规定于1月20日前交货。后来,奉军兵站总监部给奉天总商会来函,请总商会转告德丰号粮商,将交粮期限提前到1月15日,如果有困难,该粮商也可以取消合同。
1月10日左右时间,粮食市场行情见涨,德丰号看到把红粮在市场卖出牟利更大,所以就把已经签订合同准备卖给奉军的红粮转而在市场卖出而不卖给奉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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