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新官”款白瓷出现应在晚唐经五代至北宋早期,从大量出土实物及遗址残片也符合此阶段定窑的所有特征。定窑遗址出土的“官”、“新官”残片,均在北镇、涧磁村,燕川村则未发现。
器型以仿金银器为主,碗盘居多,此外有少量净瓶、瓶、罐、洗、水丞、壶、注壶、碟、盖罐、把杯、杯、盒、盏托、笔掭、枕等。大多素面无纹饰,多采用花口、起棱、压边等技法,有的还在口、足部镶包金、银扣。但也部分存在外刻莲瓣,内刻花卉、动物及里外均有刻划等等。款式多而复杂,同款式大小略有出入,但差异不大。所有款式均典雅端庄,颇有官府稳重大方之气。多数制作精良,无论胎质、釉色、纹饰都是同时期定窑白瓷的上品,也有少量质量极差者。
“官”字均为刻划款识,字体有行、楷、草数种,以行草釉上刻划居多,也有釉下和无釉处刻划。从字体上明显看出时间跨度很大,具有“唐尚法,宋尚意”的风韵。

自正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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