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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漏洞的法律注定成为不良企业的玩物

(2010-02-21 17: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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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春运期间很多市民投诉,沪宁高速出城时车流排了三四公里,照样要花“买路钱”。愤怒的车主向收费站发问:“排这么长的队凭什么不免费放行!”收费站解释:“难道你们交费了?不就是领卡嘛。”记者查阅了200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后惊讶地发现,这些收费站不仅没有违法,而且对法规“拿捏”得非常精准。因为法规中“超过200米免费放行”的规定的确是针对“待交费车辆”的,但既没说是“待领卡车辆”,也看不出是“积压车辆”。昨天省人大有关人士坦言,“在法规修订过程中的确没有想到领卡排队这一点。”记者问:会不会对相关条款进行“堵漏”?省人大有关人士肯定地回答“近期没有修订计划。”

      事情看起来很清楚了,收费站没有违法,你们还有什么说的?当然有!首先,这件事情反映了我们的立法水平亟待提高。我相信每一部法律出台之前都经过了所谓调研,但为什么和实际的民生需要仍然脱节那么大?起码说明这条法规的调研是经不住检验的。这个所谓的“漏洞”实际上使得“200米免费放行”的法律条款彻底沦为一纸空文,所有的立法善意都从这个技术漏洞里漏得荡然无存了。

      其次,这部地方法律所调整规范的对象对法律条文的钻研似乎比立法者们更为认真,收费站发现了这个条文实际上不具任何约束力之后便更加肆无忌惮了,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收费站的性质。大多数收费站要么是全国资,要么是国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这种股本结构决定了收费站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否则,即便是像08年雪灾那样的灾难面前,资本家出钱修的桥也一样可以收费,不管你是急着回家还是会冻死在路上。

      第三,“领卡”不是“收费”这样的解释就像“领证不是结婚”一样,是相当无耻的。人人都知道,上高速公路上领了卡就意味着必须交钱,而且事实上春运期间很多收费站都在增开进城通道,减少出城通道来到达不免费、多赚钱的目的。这种解释清清楚楚暴露出这些企业既无社会责任,也无廉耻之心。

      第四,这样的立法漏洞立法者浑然不知尚可原谅,但民众和媒体已经大声喊话了,立法部门竟然很平静、很坦然的回答“近期没有修改计划”,没有一丝歉意、没有一点闻过即改的诚意,这样的态度比起他们的立法水平更令人寒心,甚至让人有理由怀疑这个漏洞真的仅仅是技术问题吗?对民众的态度能不能谦恭一点?毕竟,说起来你们也算是人民选出来民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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