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在接受采访时称,重庆调控房价的目标是:一个正常就业的普通家庭6.5年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对于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价不能超出房价的1/6,防止“面粉贵过面包”。这条新闻成了今天国内媒体评论最多最密集的话题。有赞赏欢迎的,比如《扬子晚报》、《现代快报》,也有质疑的声音比如中青报的评论。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对于民众长期不满的房价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表示关心,但是这种关心都仅仅表现为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段或短或长的文字或者倡议书般的各种文件。老百姓第一次听到了一个如此明确并且数字化到小数点之后的房价控制目标,这无论如何是值得欢迎的。尤其需要肯定的是,在过去诸多控制房价的措施中“土地出让金”一直是一个回避的问题。为什么?因为土地在政府手中,是地方财政的一个“大头”。国内有些地方政府财政七成来自卖地。土地出让价完全是一个根本不受制约的“模糊地带”,谁来给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定价?政府拿出一块地,究竟卖一个亿还是十个亿,完全是政府的需要和开发商的欲望相结合的产物。重庆市这次偏偏提出了对土地出让金的限制,可以视为一种政府的自我约束的姿态,尽管还仅仅是个姿态,我们也应该给些掌声。
其次,人们也不要忽略一些基本问题。在西方,官员发表的个人观点和政府发言人的官方态度是完全两回事,而在中国老百姓的习惯认识中,“官员说的话就是政府的话”,两者几乎没有区别。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把黄副市长这个“6.5年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视为他在接受采访时的个人表态呢,还是重庆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呢?这里面的区别在于,如果没有达到目标,应该承担责任的是黄副市长个人还是重庆市政府?接下来更具体的问题是:这个美好的愿景为什么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呢?没有时间表的承诺重庆市民如何检验呢?网民们提出了更多更细的疑问,比如“6.5年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的中低档商品房”究竟是多大呢?50平米还是100平米?6.5年的收入如何界定?按谁的工资算?公务员还是工人?这里面区别很大。“中低档商品房”又如何界定?这一系列具体问题人们在报道中都没有看到,而这些问题恰恰是这个美好愿景究竟能否实现的保障。
当然,我愿意这样认为:黄副市长在接受采访时谈了很多问题,并没有就这个问题详细展开论述,实际上把一个媒体采访当政府工作报告也不太现实。关于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的时间表、细化措施、配套方案可能正在或者已经成形,不日或将公布。梦想这个东西,有总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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