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民日报》介绍了长沙市芙蓉区城管全国首创的新举措——“罚没物资去向”公示栏。芙蓉区最近一次调查表明,90%的市民对城管罚没的水果蔬菜去向表示不清楚,近45%的群众认为被执法者私分。芙蓉区城管大队长说,这些疑惑和误解是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配合城管执法的直接原因之一。芙蓉区城管要求将罚没的蔬菜水果等易耗品送到社会福利机构或特困户家中,但不少接受捐助的单位连收据都没有,市民仍持怀疑态度。为消除群众的疑惑,芙蓉区城管形成了完善的“罚没公示”制度。
看起来,全国各地的城管一年到头真没闲着,除了每天上街收缴小摊小贩的东西之外还孜孜不倦地探索更有效的管理手段。这类消息终年不绝于耳,就最近一个月我们听到的就有:宁波城管就搞了一只财政供养的“专职找茬”的队伍引发了争议;北京城管最近又出了一本“实用操作手册”,其中教城管队员如何打人做到“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的一段被网民称为“城管的葵花宝典”,弄出轩然大波。相比之下,长沙城管搞出来的“罚没物公示栏”还真算是一个不错的经验,对于打消老百姓的一些顾虑和猜测是很有帮助的。权力的运作从桌子下放在阳光下就是一种进步。
但我想说的是,这篇报道里长沙城管认为,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城管的直接原因是“老百姓对罚没的蔬菜水果去向不明”。我认为,这可能是群众对城管不满意的一个原因,但既不是根本原因,也不是直接原因,甚至连重要原因都算不上。这种公示权力是一种进步,但是它并没有解决群众对城管长期以来的抵触情绪的根源问题。你想想,你去收一个小贩的东西,他不配合,因为那是他赖以谋生和养家糊口的饭碗,至于被罚没的东西到哪来去了,是第二位的问题。难道因为城管把收来的蔬菜水果都送给了福利院,那些被罚没的摊贩就会欢天喜地配合你、支持你了?这些年全国各地发生的由城管引发公共事件中,有没有一次是因为“罚没的蔬菜水果的去向”问题引发的?而公众记忆最深刻的都是“天门城管打死人”这类的暴力执法的恶性事件。用罚没小摊小贩的蔬菜水果送给特困户和福利机构的做法本质就是“让困难群众去帮助更困难的群众”,而这种所谓的“帮助”还是建立在强制的基础上。能不能不罚或少罚,能不能给小摊贩一点自由谋生的空间,这才是公众关心的事情。城管冷漠、粗暴甚至残忍执法的照片频频见诸于网络,不断加深了公众的对立情绪。如何消解这种心理鸿沟才是当务之急。
“罚没物公示栏”是个好经验,值得肯定,但是学点哲学都知道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改变城管的形象的主要矛盾或者说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哪?撇开更大的一些社会背景和更深的一些社会成因,仅就城管的具体工作而言,我看最根本的问题是两条:能不能彻底杜绝暴力,能不能真正善待民众。我看还是先把这最根本的两条做好了,再去完善“罚没物去向公示栏”之类的细节吧。
“公示罚没物去向”是权力自律自清的需要,但“减少罚没”则是民众生存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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