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木
核心提示:近日,在许多网友社区都看到了这样一则让人痛心的帖子,年仅4岁的幼童乐乐竟然在幼儿园午睡时不幸死亡了。有关网友爆料是学校的疏忽和冷漠才造成了这样一起“睡觉死”的悲剧,到底乐乐的死该怨谁呢?http://s10/middle/5ee63822n75dede2d2ec9&690
这就是年仅4岁的乐乐生前最后一张照片,我们无法想象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竟然就这样离开了我们,还是以这样一种苍凉的方式——“睡觉死”。为什么事故发生后矛头全部指向幼儿园的主管部门,到底是谁的疏忽酿成了这样的惨剧?
事件还原
据乐乐的母亲储青青回忆,由于1月11晚上乐乐突然咳嗽,12日早上还特地给乐乐量了体温,在确认乐乐体温正常并无继续咳嗽的情况下,才将乐乐送到德兴铜矿幼儿园,并叮嘱老师照看一下乐乐。然而,当天下午2点30左右,丈夫丁有却接到了乐乐班主任杨老师的电话,告知其“孩子不行了”。
闻讯后急忙赶到幼儿园的父母被通知“孩子已经停止呼吸5分钟左右了,抢救不过来了”。据当天幼儿园值班老师告知,乐乐在12日中午吃饭时,曾出现过呕吐现象,为什么有异常却还是酿成了悲剧呢?难道不能及时进行检查或者通知孩子父母,还是如外界所言态度冷漠,不管不问呢?
责任追究
为什么孩子的母亲这般气愤?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为什么在中午吃饭时就发现孩子有呕吐的异常现象,学校没有及时通知他们或者及时送往医院检查处理;第二、为什么孩子午睡的枕头上有血水,袜子也没有穿?难道当值的看护老师也出现了“意外”,校医又在何处?
这样的悲剧发生,最痛心的就是父母,天真的小孩突然有一天就被告知“睡觉死”了,是何其的荒唐?如何是别的什么意外,诸如车祸,天灾。那还容易接受一些。可是“莫名”的睡觉死,是父母不可以接受的事实。
虽然幼儿园主管部门一再强调不会推卸责任,但还是需要法医的解剖尸检确认死亡原因是生活常识上的过失,还是由于自身的并发症引起的意外?再根据责任大小去追究。
父母的痛心
最痛心的还是父母,不管是学校的疏忽也罢,自身并发症所导致的意外也好,孩子终究还是没了。解剖尸体是孩子父母不愿意看到的,可是学校有关人士还是“无情”的坚持这一条解决途径。
我想我们首先是应该尊重法律的,毕竟那是一种依据的手段也是一种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方式。可是学校还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论结果是生活上的疏忽还是并发症引起的意外。
如果是生活常识上的失误,那学校完全负责自是没的说;如果是因为并发症引起的意外,那为什么出现了那么明显的呕吐异常,校医没有出现?父母没有被通知?而且枕头上出现的血水又怎么解释?这些疏忽也是间接造成孩子“睡死”的原因,试问幼儿园能逃脱责任吗?
死者已矣!我们在继续调查事故责任的时候,是否也该思考,思考着幼儿园的管理重视程度是否够了?思考着看护老师责任心是否到了?思考着一切需要重新审视的地方,毕竟诺大的幼儿园里承载着太多孩子的命,哪怕一丁点闪失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毕竟他们太脆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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