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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竟如此“负责”?

(2010-08-20 08:27:34)
标签:

公务员录用

标准

地贫基因

梅毒

携带者

弃用

悲哀

申冤

考试

校园

三木

分类: 草根声音

     文/三木

   核心提示:日前南方新闻网刊载的一篇文章让很多人关注,特别是今年想报考公务员的大四在校生,如果类似的事情明年也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将是中国教育又一次悲哀的延续。因为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地域关系,地方上许多人都含有地中海贫血基因,通过了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和面试,却因为这而被刷下,实在很冤!如果不进行医疗检测,我想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自己携带了它,因为这对生活和工作根本毫无影响的基因却被《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给无情的写入,造成了这样的“悲剧”。http://s12/middle/5ee63822g8e361b9b169b&690   多名公务员考生都通过了笔试和面试,却因为携带地贫基因或者梅毒抗体就被无情的拒之门外,是何缘由?如果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来的话,有“血液病”就被认为“不合格”,那糖料病、冠心病、高血压等基因携带者早就不该出现在公务员录用名单中了,可事实上不是!单单撇下了地贫基因携带者和梅毒治愈者,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可以怀疑是国家政策的疏忽,当年编写这套标准的时候考虑的还不够细微,所以才酿成了今天的“过分负责”所带来的悲剧。可是这些被“淘汰”的考生都已经致信或是致电给了有关部门的最高层,却迟迟没有回应或是寥寥几句敷衍之词,这又是为何?是不想承担责任还是不愿为这样的个别小事亲力亲为呢?值得思考!

   其次,地贫基因已经被业内专业人士检测为对工作能力和生活毫无影响的基因,为何官司打来打去还是输,难保没有人从中作怪!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们有理由相信律师亦或者相关人员考虑到自身利益,第一次因为不够专业的医学鉴定而“侥幸”赢了官司的你们因为各种原因“输不起”,所以就拿国家标准来强制压阵,做到“既负责又得利”,实在可悲!

   再者,人家梅毒抗体携带者,又不是梅毒患者,为什么就不用别人?你生个感冒被治愈了体内还含有相应的病毒抗体呢,为什么就不拿来说事呢?难道只因梅毒在传统观念上被认为是“不光彩”的性病,所以不会为其“让路”?

    早前国家已经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让路了,如今我们应该呼吁政策的更进一步变通,既然是对工作生活都毫无影响的基因,为何不能“网开一面”呢?如今的公务员考试本身就存在万里挑一的难度,好不容易“杀出重围”却被这样的条例无情排斥,实属冤屈!这也是教育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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