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和讯网采访,谈房企“微信直销卖房”

标签:
房地产焦景收律师微信卖房 |
分类: 时事热点评析 |
房企试水微信直销卖房
和讯网链接:http://house.hexun.com/2014-11-19/170548084_2.html
“一切都是为了卖房”,鑫苑中国一名高层无奈表示。
梳理上市房企前10月业绩,已公布业绩的30多家企业中仅有7家完成了全年目标的八成,而多数企业仅达过六七成。对于这部分房企而言,若想完成全年目标,剩下的两个月平均每月需要完成前10月月均销售额的2-3倍。
全民营销就是这种楼市新常态下的衍生品,而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招致了业内人士的持续声讨。
“任何一种新的模式在初期都会存在一些问题,这种全民营销模式最为业内诟病的是打乱了原来的营销体系,可能给代理和中介企业带来跳单等行为,未来可能会面临着代理中介企业的抵制,”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8月,克而瑞信息集团董事长丁祖昱首先发文,请某企“慎言全民经纪”。他表示,全民经纪在做的过程中讲一些原则设一点底线,“全民经纪人”对象应更加明确为三种人:
首先是“老客户”,实际上“老带新”是诸多楼盘和品牌开发商营销的利器,今天用一套规则来明确“老带新”,给予相应奖励,提高营销效率,何乐而不为;
其次,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经纪人”,因为今天经纪公司门槛较低,独立经纪人已成为市场中的重要力量,对这个中介群体来说,全民营销完全合适。但千万不能把独立经纪人和在目前在中介公司任职并准备“飞单”的经纪人混为一谈,要有明确的界定;
第三个对象群体是企业的各个合作伙伴员工,但中介代理除外。合作伙伴参与了项目,既熟悉又热爱,推荐客户成功率也较高,自然也可以成为带客的补充,但这类群体中要严格把中介代理合作伙伴区隔出去。
而除了职业道德层面,“全民营销”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北京天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焦景收接受和讯房产采访时表示,佣金怎么提成,什么节点、什么方式返佣?没有签订合同,对于推荐人来说企业的承诺很可能只是嘴上说说,落不到实质;对于涉及的企业而言,“全民营销”将涉嫌助长偷税漏税行为。
焦景收律师---北京天江(原铭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家调解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商事与经济业务研究会副主任,朝阳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优秀公益律师,朝阳区优秀党员律师。人民网法治频道律师、凤凰网及和讯网讲师,北京晚报专家团成员,科学新生活周刊专家团成员,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村居行”特聘律师、朝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专注于劳动法、房产法及合同法等民商事领域。
工作手机:13681416565;邮箱:jjs@lvshi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