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桂林市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方案
(2010-04-01 15: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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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比赛方案杂谈 |
分类: 活动方案 |
一、比赛目的
通过开展教师基本功大赛,以赛代训,促使广大教师尽快转变教学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新课程的需要,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体美术教师的发展创建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还将通过大赛评选出一批符合新课改、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新型的教师,使青年教师更好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担,建设一支教学基本功扎实,综合素质高的美术学科师资队伍。
二、参赛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两年以上教龄(2008年9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岗在职美术、书法专兼职教师。
三、参赛项目
1、美术理论、造型能力、
创作能力。
2、每个项目各设小学组、中学组(含普通高中、职高、中专)。
四、比赛形式
美术理论采取笔试的形式,造型能力是现场照片移写的形式,创作能力采取现场即兴创作的形式。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9日—30日
地点:
六、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1、美术基础知识理论
A、内容:可参考中外美术发展史、教育学、心理学等美术专业理论书籍。
B、工具准备:钢笔、尺子。
C、 时间:90分钟
2、美术造型能力:素描、色彩。
3、美术创作能力:艺术创作、图案设计
艺术创作、图案设计均是命题创作。水彩画、水粉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等画种任选,除比赛用的4开铅画纸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80分钟。
注意事项:参赛选手凭参赛证提前15分钟进入赛场,迟到30分钟禁止入场,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报名时间及方法
1.2010年4月
29日—30日各学校负责人到桂林市教育教育科学研究所蒋萌老师处报名,或统一将参赛名单的电子文件发至jm71112229_2007@yahoo.cn联系电话2855692(办)
八、评选原则
在本次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九、奖项设置:
现场比赛各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中小学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参赛登记表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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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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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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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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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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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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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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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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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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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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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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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研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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