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张廷玉
大清贤相张廷玉,不吐不茹器量纯。
整治朝纲除蠧吏,畅通政令事明君。
襟怀社稷无贪念,门却竿牍有翠筠。
物换星移千百度,留得懿范共乾坤。
注:
①不吐不茹 (bù tǔ bù
rú):形容人正直不阿,不欺软怕硬。出自 《诗·大雅·烝民》。乾隆赞扬他:"不茹还不吐,既哲亦既明"。
②器量:器局;才识;度量。雍正亦赞扬他"器量纯全,抒诚供职",
③竿牍:竹简为书,指书信,这里特指请托信。指携着礼物带着书信,去探访人,此指行贿请托;却退还,不受。
敬录:柳明老师赠玉:七绝:六尺巷
寻思六尺只为墙,感佩张英未恃强。
一品安邦还治国,消仇解怨震朝纲。
张廷玉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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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玉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安庆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
康熙末年,吏治松弛铨政不清,张廷玉时任吏部左侍郎,坚决摒除请托行贿之风,并顶住各方压力严惩了吏部舞文弄法的蠧吏"张老虎",被时人成为"伏虎侍郎"。
张廷玉身居要职数十年,然却“门无竿牍,馈礼有价值百金者辄却之。”凡是别人馈送之礼,价值超过百金则拒绝。雍正皇帝顾念张廷玉生活清苦,雍正八年(1730年),曾赏银两万两,张廷玉不敢收。雍正说:“汝非大臣中第一宣力者乎!”不许他推辞。他将此银两或用于激励士子发奋学习或资助乡里穷困者和灾民。雍正还将位于圆明园附近的澄怀园赏给了张廷玉,张廷玉因之号“澄怀主人”。乾隆二年(1737年),张廷玉用雍正皇帝所赐白银近五千两在桐城东门外建石桥一座,得到乡人的称赞,此桥被称为“良弼桥”。乾隆五年(1740年)春,张廷玉闻知桐城一带欠收,米价暴涨,便寄信回家,令家人捐谷一千石以救济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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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玉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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