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狗肉节,其实是一个关于吃相的问题
(2014-06-22 19:02:05)
最近几天,关于玉林狗肉节的话题,在微博上吵得沸沸扬扬,却少见各路大V意见领袖们对此表态。估计这个话题一开口就涉及到立场,大V们或明则保身,或见风使舵,倒是群众们直截了当说得颇为热闹。
这种现象其实很眼熟了,在关于@韩寒 话题上也同样如此。
在讨论玉林狗肉节话题前,让咱们先来听一段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
明施耐庵在《水浒传》第三回《赵员外重修文殊院 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中描述道:“智深问道:“有甚肉?把一盘来吃。”庄家道:“早来有些牛肉,都卖没了。只有些菜蔬在此。”智深猛闻得一阵肉香,走出空地上看时,只见墙边沙锅里,煮着一只狗在那里。智深便道:“你家见有狗肉,如何不卖与俺吃?”庄家道:“我怕你是出家人,不吃狗肉,因此不来问你。”智深道:“洒家的银子有在这里。”就将银子掏与庄家道:“你且卖半只与俺吃。”那庄家连忙取半只熟狗肉,捣些蒜泥,将来放在智深面前。智深大喜,用手扯那狗肉,蘸着蒜泥吃。一连吃了十来碗酒。吃得口滑,只顾要吃,那里肯住……”
另外,还有一句大家更为熟悉的成语:挂羊头卖狗肉。
至于各地方的俗语如“狗肉上不了席面”之类的,我想你们都比我了解。
这些历史记载的信息很准确:在汉民族为大多数的中原地区,狗肉不是人们主要的肉食来源,汉文化的风土人情也忌讳公开售卖狗肉,多数地区甚至不能上锅台煮食。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以及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人类的食物来源也从无所不吃到有选择的放弃,或是因为安全卫生,或是为了环境保护,或是为了个别种类的动物濒临灭绝……
讨论狗肉是否能吃是毫无意义的,人类的祖先把狼驯化成狗的动机之一就是为了吃它;争论狗肉是否属于美味也同样毫无意义,如同争论满汉全席与法式大餐的优劣。
回到玉林狗肉节的话题,爱狗一族应该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人群,其实这是我们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象征和体现。但是爱狗一族爱到见不得他人吃狗肉,就是一种道德优越感的自我催眠和膨胀。理由很简单:道德是自律的,以道德的名义逼迫他人道德,其行为本身就很不道德。
对于爱狗一族,我的观点就是:好好爱你自家的狗去吧,别惦记着别人家的狗。把自己的狗看好了,出门拴绳,遛狗的时候不让狗随地大小便,见到怕狗的小朋友就牵紧狗绳绕远一点走,这就是你最大的爱狗了。否则别责怪别人把你家的小狗逮去煮煮吃了。
至于那些跑去玉林狗肉节上骚扰商家做生意的,或者在高速公路上劫停运狗车辆的,或者借动保趁机敛财的,那是法律范畴的问题,政府与公安部门责无旁贷,依照治安管理法规该拘留该行政处罚应该毫不手软。因为这些狗粉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爱狗一族可以反对他人吃狗肉,但是无权阻止他人吃狗肉,否则,你就不要抱怨你的邻居用棍棒打你的爱狗,原因只是你的爱狗在邻居车轮胎上拉了一泡尿。
先插播一条公益广告:“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文明是野蛮的升级版。”
全国各民族地区吃狗肉的习俗由来已久,关于吃狗肉的冲突为什么会发生在广西玉林?个人认为其缘由多半是因为广西玉林地区把吃狗肉办成了一个狗肉节。在社会文明日益发展的今天,举办狗肉节显然是欠考虑的:
理由一,我们不需要去考究玉林的狗肉节是否源远流长历史悠久,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许多陈规陋习是在逐步改变和废除的。否则你可以认真的回忆一下,你已经多少年没有在大年初一给父母磕头了?你所在的城市或者乡村还有逢五逢十的赶集吗?
理由二,举办狗肉节确实是玉林人的权利,个人的权利必须维护,但没有扩张的必要。尤其是当个人的权利与他人的感受发生交集的时候。如同你有权在自家客厅放声高唱《忐忑》,但你是否可以考虑一下隔壁邻居的感受?这就是现代社会的互相包容。
把吃狗肉办成一个节日,事实上希望起到的就是宣传扩张效应,关于这点,我们都不需要矫情。
对于坚持主张权利要办狗肉节的人,我只想先弱弱地问一句:你是否支持日本南部渔村太地町举办的杀海豚节?
理由三,俗话说君子远庖厨,其实这也是社会文明和个人文明程度的体现。但玉林狗肉节上的那些摊档,当街宰狗烫毛放血,显然是吃相过于难看。更何况涉及到的食品卫生防疫检验等等。否则,我们几时见过饭店门口还有杀猪的板凳麻绳和架着柴火的开水锅?
玉林狗肉节的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对于玉林人,你有权吃狗肉,但没必要办成一个狂欢的节日;对于爱狗人士,你尽可以宠爱自己的狗,却无权干涉他人吃狗肉;之所以有冲突,缘由只在于双方都试图过度扩张自己的观念,并试图最大限度的影响对方。
全力维护好自己的权利,尽量不要试图扩张影响他人,其实这就是现代文明社会包容兼蓄的重要基础之一,否则结果就只能是:
打翻狗食盆——大伙儿吃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