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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谎是个技术活——与@宝中堂 商榷@韩寒 萌芽获奖话题

(2014-02-16 21:30:55)

说明:

1、标题中的“圆谎”二字与@宝中堂 先生无关,其实是指创造@韩寒 参加首届萌芽新概念作文大赛“破格”获奖神话的当事人。

2、而本文打算与科幻作家宝树商榷的是关于这一传奇故事的逻辑与常识问题。

………………………………………………

 

作为一个打酱油的非媒体人,现在才读到宝树先生写于二年前的挺韩并且顺带批评@王志安 的文章,顿感吃惊。

原因如下:1、读罢原文,宝树先生应该对首届新概念大赛的规则与流程极为熟悉;

2、个人认为:作为一位科幻作家,不应该这般缺乏基本的常识与逻辑;

 

为了阐述方便,本人将宝树先生的原文做了标注。事实陈述部分:A、B、C、D,判断评价部分:E、F;

 

一、关于事实与规则部分的A、B,咱们观点一致,同意。

问题在于,宝树先生回避了新概念的报名规则。

报名规则: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报名规则:在校生或者应届生参赛由所在学校组织推荐,并安排指导老师。尽管规则并不禁止在校学生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但是,大赛初评编辑在惊讶于韩寒投稿文章的“老辣”之余,难道对韩寒报名资料的独特、与众不同会毫无疑惑?都是玩的文字专业,疑惑是难以消除的吧?

投稿规则:新概念大赛的投稿要求很简单:沿用一般征文的形式,不命题、不限题材、不可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字数5000以下……

任何对文字理解具有正常能力的参赛者,都不会理解投稿文章没有篇数的限制。换句话说,投稿数量不会超过一篇。否则就应该考虑是否会被大赛组委会拒绝的问题了。而韩寒却一口气投了二篇稿件《求医》和《书店》。试问,难道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还有其他哪位参赛者投了二篇稿子的?评委们在对参赛者韩寒作出文学写作水平考量的稿件究竟是具体哪一篇?

提前确定获奖者名单:这个观点咱们也一致:决定获奖者名单确实应该是在复赛之前,也即星期五(1999-3-27)的晚上前。那么,问题在于,当时组织了学生参加大赛的上海松江二中指导老师此时也早已获悉自己学校组织的优秀学生无一入围及获奖,而在参加复赛的名单上,松江二中的组织老师就没有看到自己学校居然有一位学习成绩奇差的学生居然入围了?再者,萌芽的组委会成员在与松江二中的老师联络的时候,就完全没有询问、打听、了解过你们学校的个人参赛学生韩寒?

这个问题涉及到第二天的“破格”补赛。

让我们先记住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1999年3月28日(星期六)地点:上海青松城大酒店。

因为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关于此事件的一切都只有各方当事人的口头描述,

而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均应该留下了无法事后弥补、无法更正的记录。

根据宝树先生的A、B二点规则判断,如果韩寒在复赛前已经被大赛评委会评定为B组一等奖,确实合理。

那么,无论韩寒是否参加了第二天的复赛,必然会在组委会的评审会上留下书面的评审记录以及参评人员的签名。

问题是:这份重要的评审文件现在保存在何处?

 

二、关于事实陈述部分C,咱们观点也一致,同意。

比如首届A组一等奖获得者宋静茹曾在萌芽杂志上描述过当时在复赛前接到了桂副主编的复赛电话通知。

那么,作为在初赛评选时被编辑们“惊呼”的韩寒,组委会是指派谁负责联系和通知的?如果这个在初赛评选时已经确定为B组一等奖的获得者仅仅如其他普通复赛选手一样,采用邮寄通知的形式,那么,宝树的C判断就不会成立。

况且,在3月27日的复赛当天,组委会已经发现B组一等奖获得者韩寒没有前来参加现场复赛,为什么组委会无人电话询问韩寒?赛前没有,赛后没有,而要拖延到第二天(3月28日)下午2点就要开颁奖大会的上午,才貌似突然想起通知韩寒?

 

三、关于作弊的分析与判断D,我也同意。并且认为分析得相当准确。

1999-3-28,韩寒的破格复赛经历,除了萌芽杂志社的几位人员参与之外,至今为止我们没有听到任何一个评委会成员提到见过韩寒。作为一个一等奖获得者,破格补赛之前,带韩寒至评委所在的会议室让评委们见上一面,顺便简要地说明一下原因和情况总是合乎情理的吧?毕竟,大赛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评委会。

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位评委会作家在那天见过韩寒。甚至在颁奖大会上,在颁奖会后的获奖者集体合影上,全然没有韩寒的任何记录,这,合理吗?

更加奇特的是:至今韩寒不能出示新概念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宝树先生可能忘记了另外一个因素:首届新概念大赛的全过程是经过上海市某公证处公证的,那么,韩寒的破格复赛与确认获奖,当时的公证处公证记录现在何处?这个可以有吗?

我和宝树先生一样的观点是:破格不是问题。如果破格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规则的缺陷或者意外。

问题在于,如果破格的目的是对游戏规则的歪曲或者变更,那么这个破格就是违规。

 

四、关于违反大赛程序的价值观E

对此本人完全不能认同,并且感到相当吃惊:无论是作文比赛,或者是体育比赛,甚至是下棋打牌,规则就是规则。

规则如有例外,竞赛的基础就荡然无存。

尽管作为B组一等奖并不享受高考特招的利益,但是宝树先生大概忽略了重要的任何比赛都存在着另一个重要的利益:荣誉!

 

五、关于韩寒具有获得首届萌芽新概念一等奖的能力

这个问题我们之间的分歧就大了,暂时不需要讨论,因为我相信时间和历史会证明。而且以咱们这个年龄,应该完全等得到。

 

说几句题外话:关于“老辣”

不知道宝树先生注意到了没有?许多当事人在事后对韩寒参赛作品的描述中,“老辣”二字反复出现,尤其是大赛组委会总干事李其纲先生。

我对文字并不擅长,但我依然可以嗅出这种描述的尴尬和勉强:

在汉文化中,我们可以用“老成”来描述一个未成年人的应对社会或者事务的超越正常阅历的早熟,我们也可以用“老辣”来描述一个成年人写作文字的尖锐与刻薄。但是通常不会运用“老辣”来描述未成年人的文字能力。

理由在于:前者是文字的表现形式,后者是文字的表达内容。

而参赛者韩寒的二篇参赛作品《求医》《书店》,完全是以一个成年人的眼光和角度在描述故事。

宝树先生,您是作家,这个您比谁都明白。

 

再说几句题外话:也许现在您已经知道了,有新浪网友正在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开萌芽杂志社主办的新概念作文大赛公开相关评奖信息。

准确地说,我们要求公开的信息目标很明确:

时间:1999年3月27日 ;

制作获取单位:上海萌芽杂志社、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组委会

信息名称: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评审会议纪要、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公证书。

 

如果您了解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就知道这些文件作为国家行政或者事业单位的档案,应该仍完整地保存在某个机关的档案室。

问题在于,萌芽杂志社愿意或者敢于拿出来以澄清这些年来社会舆论对于韩寒萌芽新概念获奖的疑问吗?

 

以上观点仅供宝树先生参考,并欢迎批评。

 

………………………………

附:科幻作家@宝中堂 原文:

 

圆谎是个技术活——与@宝中堂 <wbr>商榷@韩寒 <wbr>萌芽获奖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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