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2013-10-17 09:49:13)
申请人:杨**
身份证:略 电话:略
被申请人:上海萌芽杂志社 (事证第131000000133号)法人代表:孙甘露
住址: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675号 电话:021-54032567
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萌芽杂志社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你院以(2013)沪二中行初字第5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上海萌芽杂志社与本案具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
理由如下:申请人在本案的诉讼请求公开的政府信息,被申请人上海萌芽杂志社为制作并承担档案管理责任人。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上海萌芽杂志社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此 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略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