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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举报@亭林镇工作室 虚假实名认证的依据

(2013-05-31 23:01:55)
分类: 杂谈

本人已向@新浪微博 官方举报@亭林镇工作室 虚假实名认证。

 

举报理由如下:

 

一、@亭林镇工作室  通过新浪官方实名认证的为个人用户,其个人说明却与实名标志(黄色V)不相符合:“韩寒乐队亭林镇独唱团”;如果该用户属于某个组织机构或公益团体,根据新浪官方的相关实名认证规定,须提供该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提供挂靠上级单位但是介绍信;

该组织显然不具备此特征与条件;

 

二、@亭林镇工作室 如果属于个人用户,其不具备明确的个人真实信息,在其微博首页的说明中,也并无相关说明该名称与新浪微博另外二位用户@韩仁均叔叔@韩寒具有什么性质的直接或间接关系?

如果该用户@亭林镇工作室 属于上述二位同样是实名认证的用户所有,那么,是否意味着@亭林镇工作室就是@韩仁均叔叔@韩寒的另外一个实名认证马甲?

那也太荒唐了吧?

 

三、@亭林镇工作室 该名称明显违反新浪微博《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三款:“(三) 冒充他人,主要表现为:通过头像、昵称、域名及各类自我说明,暗示自己与他人或机构相等同或有关联。
”。其以上海市金山区政府管理辖区作为微博用户名称,极易引起歧义;

 

四、据网友反映(见附图):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2013年4月23日向新浪微博客服发去公函,依据《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点“不得设置含有与他人或机构相混淆的帐号信息”,要求新浪官方将该微博用户更名;至今没有下文;

 

综上,本人要求新浪微博官方受理本人的举报,并严肃执行《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与条款,针对微博用户@亭林镇工作室的违规实名认证行为作出反馈;

 

让我们为共同维护新浪微博的管理制度,并为建设新浪微博良好的公序良俗氛围而努力!

 

同意以上举报理由的网友请点击@亭林镇工作室 微博首页右侧的“举报身份”按钮,谢谢。

 

本人举报@亭林镇工作室 <wbr>虚假实名认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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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举报@亭林镇工作室 <wbr>虚假实名认证的依据

 

相关链接:

《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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