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 父子,你们究竟在忙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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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标准的韩黑,这个不用质疑。
但我支持所有作家的知识产权维权行动,因为还有太多太多的文字工作者没有你们的幸运而在继续辛勤笔耕。
以下是今天的作家维权联盟、韩寒诉百度庭审观后感:
主审法官、审判员业务精熟;被告代理律师反应迅速准备充分;
原告韩寒及代理律师则存在以下显著错误:
一、诉讼请求不合适:
什么七十多万的损失?缺了这些你会饿死啊?还得准备那些莫名其妙的证据证明实际损失,被对方律师一下子就拖进了证据缺陷的纠缠之中。
知识产权的维权诉讼请求重点应该放在杜绝类似侵害行为的再次发生。刁难对方你会吗?
二、起诉证据准备不充分:
你只要证明了对方的侵权行为的实际存在,有侵权行为就直接造成了你的知识产权损失。你管对方采取过什么有效技术措施?哪些都和你原告没任何直接关系。
三、起诉证据体系方向错误:
你们哪些破证据都打算证明什么?还特么的20000元1000字?法官一句话就把你问死了:凭什么?你有合法的证明吗?
四、代理律师反应迟钝:
主审法官已经再三提醒你们了:“第一,被告侵权事实是否成立,第二,如果成立,关于承担责任的方式,第三赔偿数额”,你们居然还在纠缠百度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特么的,苍天啊,大地啊,快救救俺吧。你只要证明了对方侵权事实的成立,应不应该那是法官的判断,你打算抢了法官的饭碗?
五、质证意见准备不充分:
对方的辩护证据几乎全部纠缠于采取过哪些技术措施,你只要找出对方在采取过措施之后仍然存在侵权行为就足够了,百度干了其他的什么关你鸟事?
六、庭审预案准备不足:
对方当庭就能打开搜索,你们的律师事先准备了吗?你就不能利用百度搜索到署名韩寒的作品了?我现在还能搜索到呢。你到好,居然当场搜索出方舟子来了,你个猪。
如此重大历史意义的知识产权维权诉讼居然就这么草草了事,实在看不下去了…….
气死老夫了,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