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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5.26背后隐藏的不仅仅是肇事者

(2012-06-15 15:33:51)
标签:

杂谈

抄送:@务三省其身1 @网眼八分斋 @南云楼- @枫枝柳叶 @草根女er @韩申婷

 

声明:此文纯属推断、猜测、臆想、胡扯,有关部门请勿关注;对深圳526事故的官方公开证据资料不熟悉的勿入;此文得益于 @务三省其身1 提供的信息资料与讨论建议。

 

本人于6.10发贴《深圳5.26,质疑请使用归谬法》,建议质疑派尽量多的关注四位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未曾得到响应,在此,进一步展开推测与分析。

 

深圳5.26事故从肇事者逃逸、七小时之后投案,到警方48小时认定肇事者侯某、数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至今仍在逐步公开相关视频证据,公众的质疑声仍未平息,反映出该事件无论在发生的原因、过程、官方的反应程度等等,等等,都透露着一种蹊跷。

 

5.26事故处理的初期,官方公布的不完整证据材料给公众留下了更多的想象空间,直至6.12日官方再次公布了十四段视频证据,虽然该部分证据极其清楚地证明了车祸肇事者为一位身穿花格子上衣的男子,疑似侯某,也给之前公布的证据材料提供了更加完整的事故原因的分析基础。

 

于是,我们有了一个以下并不严谨的判断结论:

 

官方试图隐瞒的不仅仅是肇事者的真实身份,真实的目的或许只是试图隐瞒深圳5.26重大车祸事故的事故成因,试图把肇事者与事故成因做有效的切割。

 

分析结论一、肇事者的身份并不复杂,侯某的可能性极大;官方没有试图顶包和隐瞒的动因:

一次性死亡三人的重大事故,如果仅仅是因为肇事者身份的特殊性而导致官方参与、默认顶包隐瞒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理由很简单:官方参与事故后期处理的人员极多也极其复杂,其各自派系背景也各不相同,如果缺乏一致的或者摆得上桌面的或者冠冕堂皇的利益诉求或者动机,几乎完全没有统一形成组织意见的可能,因为对于每一个经手人或者责任人来说,其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官方在处理该事故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被动与躲闪的动因究竟是什么?在排除了所有其他的可能性之后,唯一的可能性就在于:事故成因背后会牵扯到官方的政绩声誉和部门利益。尽管这些与事故本身没有直接联系,但如果事故成因一旦形成清晰的公开面貌,其对官方的整体形象和个别部门利益造成的负面后果远远大于肇事者真实身份的重要性。

简而言之:官方没有必要隐瞒肇事者的真实身份,但官方必须维护其自身的政绩声誉。只有这样的动因和理由,才能在官方内部迅速形成一致的统一意见。

 

分析结论二、花格男与三位女性是同事关系;花格男同时也是安排喝酒或活动的组织者与服务者;

从所有视频资料上反映出四位当事人的活动轨迹与行为迹象分析: 1018分左右,四人进入第一家酒吧,花格男走在前面并接打电话,三女紧随其后; 253分在进出电梯的时候,花格男逐一用手搀扶三女右臂进入电梯;257分在等候GTR以及其他场合,花格男与三女均没有发生有效的语言沟通与身体接触;以上行为特征可以判断花格男与其他三女的关系极其熟悉,但并不亲密,也没有亲疏之分。花格男显然只是为三女提供服务与照顾;三女的个人特征惊人的一致与统一:容貌端正、年轻健康、身材高挑、穿着入时、举止散漫;而且互相之间缺乏有效的语言沟通;高度疑似高端娱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分析结论三、GTR跑车为什么需要开到如此的高速?

257分,花格男拉开车门进入GTR车内的动作轻松,显然并未喝酒至少意识极其清楚;30720秒之前的“民田路—福华路”、“滨河—新洲立交”路口监控视频显示该车的车速尚属正常,在30秒后,30754开始,“滨河—车公庙”、“ 滨河—广深立交”车速突然加快,所有视频在显示了GTR经过的数秒之后截止。

正常情况下,尽管GTR本身是一辆跑车,但在乘坐了四人的重负荷情况下,开到如此高的速度多数是因为被动因素,也就是驾驶者因为被动有这样的速度需求而不是简单的冲动与意识判断失误。结合警方通报的当时车上女子与其他人通电话的细节,应该高度怀疑此时的GTR后面有另外车辆在进行追踪或者追赶。肇事者当时只是为了迅速摆脱后车的追踪而高速行车。如果我们能够得到该四个路口甚至更多路口的监控视频资料并能进一步继续看到GTR经过之后的数分钟影象,也许就能够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在紧追GTR跑车。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解释事故发生后数分钟在现场出现的那个模糊的身影以及三女是如何不顾肇事者的去向而离开现场到达华侨城医院求助治疗的。

 

分析结论四、八针男是谁?

由于华侨城医院值班处置医生的误解,当晚因为面部损伤而同时出现在华侨城医院缝了八针的男子最初被质疑者怀疑为真正的肇事者,经过仔细观察现场监控视频判断,该男子应该确实与此次事故没有直接关系,因为监控视频显示该八针男当时在医院走廊等候的时候与三女没有任何语言和目光交流。显然仅仅是偶然碰到了一起。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在声称多数监控视频缺损的情况下迅速确定车祸事故肇事者,但却很快地找到了该八针男子在其他公共场合摔交受伤的监控视频。

 

分析结论五、医院出现的气场男是谁?

6.12官方公布了十四段监控视频证据之前,一直很难理解华侨城医院出现的气场男是如何先于警方获知车祸事故的准确消息并及时到达医院的,尽管警方并未公布三女是如何离开事故现场到达华侨城医院的,但从该气场男在医院门厅并不关心三女的伤情却大声指责事故发生后惊魂未定的三女行为上判断,其本人与三女的社会关系应该不是亲属或家属关系,甚至不属于亲朋好友,唯一合理的假设就是隶属关系或者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参考前面第三条假设结论,该气场男极有可能就是车祸事故发生前一直尾追在GTR跑车后面的追踪者,并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出现在GTR跑车旁边施救的模糊身影(参考相关视频影象资料以及事故现场附近的黑色车辆)。并且在事故后警方到达现场之前及时将三女送至深圳华侨城医院治疗。由于该气场男与车祸事故并无直接责任关系,以及气场男应该与官方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以此后的事故处理过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其具体身份不明。

 

分析结论六、GRT车主许某为什么要逃离深圳?

官方通报中声称车主许某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获知事故信息后,立刻驾车离开深圳欲回老家汕头,中途在朋友劝说下才返回深圳……此处的通报情况显然缺乏说服力:车主许某作为一个社会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主,其本人不可能不清楚正常的车祸事故与其本人没有任何直接法律责任关系,充其量也仅仅只需要承担部分事故民事赔偿责任。不论肇事者是其公司员工甚至亲属,许某本人的正常反应应该是及时探望肇事者以及了解事故后果和严重程度,积极善后处理。无论如何没有逃离深圳的冲动和动因。

如果事故确实给车主许某造成了这样的恐惧而产生逃离深圳的冲动,其恐惧的原因一定远远严重于车祸事故本身造成的后果。换句话说,如果因为车祸事故而导致事故成因彻底暴露,其本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足以令许某在获知车祸事故发生的原因后,第一时间本能地产生迅速逃离深圳的冲动。

那么,许某没有在第一时间与警方接触而是声称于上午赴游艇会劝说侯某投案的这近六个小时,许某的活动轨迹是什么?又做了些什么具体事情?可以假设的是:许某在这几个小时之内,应该与事故后果利益相关责任人商讨处理办法;与肇事者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教肇事者如何应付警方的问讯,同时对肇事者作出可靠的承诺和保障。三、许某应该与那位神秘的气场男达成了默契和协议。

当然,许某在这段时间的行动是需要有足够充足的理由并得到警方的默许和首肯的。

同时,许某在事故处理后期所表现出的积极态度,也反映了其本人在受到了相当的外界或者高层压力情况的急于平息事件影响的心态。

 

分析结论七、肇事者为什么要舍近求远潜逃至游艇会?

308事故发生后,花格男在惊慌中脱离了GTR跑车并协助三女也脱离跑车之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迅速脱离三女并向其老板或者车主汇报了具体情况,也许在事故现场花格男并没有与数分钟后赶到现场的黑轿车上的气场男碰面,其实此刻双方应该也没有了发生冲突的想法(参考土耳其视频)。花格男在脱离了事故现场后应该潜伏在附近等待接应(这点与警方通报的情况基本一致),并反方向跨越大半个城区前往游艇会。从警方公布的游艇会监控视频上,我们能清晰地看到花格男在走廊里不停的查看自己的手机,而且花格男对于游艇会楼层客房的布局极其熟悉,在花格男上了楼梯后甚至不用抬头就自然地左转找到正确的房间,说明花格男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在房间门口没有停顿敲门或者按门铃等候的动作表现,此刻,房间里面其实早有他人在等候花格男并为他开门。

至于事后测定酒精含量判定的醉酒驾驶,无非是给高速开车找个借口罢了。

 

以上七项的假设推断和分析结论,足以解释深圳5.26事故相关各方的行为动因:

 

1、在没有找到确实的证据之前,尽管诸多监控视频中的花格男的影象模糊身材举止有异,但该花格男显然不是一个具有相当社会地位的男子。肇事者花格男高度疑似警方确定的侯某。这一条结论应该与警方的认定结果一致。

 

2、官方在事故处理后期所表现出的粗糙和证据体系简单,反映出处置部门试图隐瞒与5.26事故没有直接法律关系的事故成因,体现出急于平息事故影响与公众舆论的心态。并且迅速地把5.26车祸事故发生的动因背景与官方的治安管理责任做有效迅速的切割,以维护深圳的城市管理形象。

 

3、深圳5.26重大车祸事故形成的动因,疑似涉及到深圳市庞大的非官方娱乐服务产业群。

 

    说明:以上分析均依据深圳官方公布的证据资料做出的推断假设,如有不同意见的质疑人士欢迎交流,请勿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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