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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上房抽梯,马云始乱终弃

(2011-10-14 12: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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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十多年前的互联网泡沫时代,有那么几个怀揣梦想的青年东拼西凑地用五十万元的资本,没日没夜、没有工资、没有收入地辛勤打理着一家叫“阿里巴巴”的商务网站,在哪个时代,网络管理部门与服务器提供商好象没有提高加入这个行业的门槛,否则,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淘宝商城”和董事长马老板。

 

    遥想当年的“阿里巴巴”,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着电子商务的每个角落,在那个时期,吸引商家入伙应该是第一要务,只要你肯来,其他都好办,哪怕你只是卖些背心短裤的贩夫,你都是我们的客户与兄弟…

   

    正确的原则,明确的方向,马云硬是把一个网上跳蚤市场办成了今天的“淘宝商城”。

 

    市场大了,平台宽了,身价高了,道德的血液也就粘稠了起来,马老板再回过头来一看,那些小商家的嘴脸怎么就那么面目可憎呢:缴费不多,麻烦不少,规矩不守,效益不好….还占用资源,偏偏在这个时候还有副手在贡献主意:“抬高入伙门槛,赶走那些创业小青年”。紧接着在道德高度、世界风云、命相堪舆等各个角度加以说明,一番包装过后,如此臭不可闻的馊主意居然被马老板大加赞赏:“赶紧具体落实去吧”…..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10.11的“淘宝商城”网络骚乱事件……

 

    这几天事件各方均有说辞,社会各界对小商贩的同情有明显倾向性,显然马老板没有做好应急方案,淘宝的高管面面相觑,这也从侧面说明一个普遍现象:工资拿得越高,脑袋进水越多。

 

    本人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商户一边!

 

    理由极为简单:

 

    一、即使马老板打算上一点儿档次想要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你也总得事先给小弟们一二年过渡缓冲的时间吧?愿干的、能干的留下,不愿干的、干不了的走人另寻组织。否则你这不是过河拆桥还能是什么?

 

    二、“淘宝商城”本来就是一个网络交易平台,有商家缺乏信用自然有相应法律法规制约,你马老板大可以多弄些人手帮助买家追索维权,同时增加管理检查力度等等、等等,你抬高入伙门槛就能解决以上问题了?你怎么就认定有资金实力的商家就一定有道德血液的?可能大多数群众的看法刚刚相反。

 

    三、增加商城交易收费标准,显然就是侵蚀电子商务交易的优越性,门槛高了,成本大了,价格升了,东西贵了…有钱的人大概都不记得了:买家牺牲面对面交易验货的主权就是为了换取购买价格的便宜,否则,我用语言形容上一个小时向您推销一件衣服,你会掏钱买下吗?

 

    电子商务平台,本就是一个超级跳蚤市场,便宜、方便是其主要优势,淘宝淘宝,你的字号就告诉了买家你得去“淘”才会有“宝”。

 

    马总:您如果真打算把这样的大排挡改成高档酒楼,大可以再去弄一个“拣宝商城”

 

    否定历史就是否定自己。否则,“上房抽梯”,“始乱终弃”的评价应该还是中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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