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职期间对外兼职或求职的通知
(2009-11-20 09:22:00)
标签:
法律求职劳动关系员工劳动合同杂谈 |
各公司、部门
及驻外机构:
关于禁止在职期间对外兼职或求职的规定,通知如下
兼职管理
公司禁止员工与别的单位或个人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任何形式的兼职性劳动关系。
员工确需兼职的,须先向公司总部办公室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未经批准兼职的,公司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经批准兼职的,公司可按员工基本工资的50---100%标准计收违约金直止员工解除兼职
求职禁止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其它单位投递求职简历与求职(含面试、笔试等),员工本人违犯本条,可由公司对此不诚信与藐视行为先行处罚100—200元,再视本人认错态度决定辞退或留用;
员工本人若认为公司不能提供个人所需报酬与发展空间,或不能适应贵公司管理理念与现存水平,须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后进行重新择业。
员工本人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向其它单位求职,对公司将得不予以任何方式的评价;违反本约定,一经发现,公司可依据本规定,按200-1000元标准内,追究员工本人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西安猫扑文具有限公司
西安奇奇礼品有限公司
主题词: 禁止
抄报: 总经理办公室
发:办公室、采购部、财务室、展厅、业务一部、业务二部;汉中猫扑文具广场、长安店;奇奇礼品
呈:深圳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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