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样看待“教材脱离实际”?
广大数学教师在使用教材教学中会不断发现本单元教材例题习题中有一些细节和当下的生活实际不相符合。突出的有两处:
(1)利息税要不要算?P5例3试一试中出现“要按5%的税率缴纳利息税”,后续练习中就有了应得利息和实得利息之区别。而实际上目前已经不再计征利息税。
(2)个人所得税怎样缴纳?P6题4中出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和当下情况也不符合。教材中出现的是2006年1月1日起实行的九级征税方案,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个税免征额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且简化为七级。
除了这两处大家关注的比较多之外,其实仔细比对会发现例题和习题中的引用数据基本上和目前也都不一样,注明年度的数据姑且不算,P2第2题的现在鱼类的种数肯定也不是2700种、例3及习题中出现的年利率也都和目前不同,但是这一点没有老师提出异议。教师们对这两处的关注,还有一个更直接的原因就是这两类习题的学生解题错误率较大。
第一个问题在近期论坛里求助、质疑教材的帖子有四五个。面对利息税茫然的有之,责怪教材瞎编的有之。作为使用这一教材已经教学四届学生的我想对此说几点自己的看法和做法,供大家参考。
我们现在使用的教材版次注明为2006年12月第一版。实际上比起最初的版本已经有所调整。我2007年2月第一次使用这一教材时,教材中对于利息税的说法是扣20%的,
2007年8月15日起,央行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20%调减为5%。仔细看例3,开题就写明“2007年10月”,这也说明教材已经有些修订,经查对,例3中出现的年利率为2007年9月15日起使用的利率,2007年12月15日起年利率就上调了。
从这一点就说明教材的编者也注意了让教材“与时俱进”的,已经有所修订,只是修订的内容比较小,痕迹不明显而已。
从客观上说,不管教材修订的频率有多快,也都跟不上现实的变化。两三年修订一次不行,就是半年一次也都不行。教材与实际生活的不同步,这是永远了改变不了的。于是就落下了“教材脱离实际”的口实。
面对无解的追问,我们自然应该保持自己的一份独立与清醒。
教材可以暂时脱离实际,但是我们的课堂却不能是“学习脱离实际”。面对和实际生活脱节的教材我们广大教师应有积极思考、主动的回应并作出改变的行动,不该继续迟钝、麻木或埋怨。
在新课程理念中,要使用教材去教,而不是教教材。叶圣陶先生也说过“教材无非是一个例子。”教师不仅是教材的使用者,更应是教材的开发者,要学会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二次开发教材,变教材为学材。如此一来,让学生“学以致用”就并非难事了。
我的做法就是让生活变化直通课堂,引生活之水活化知识。
比如在利息税的教学中,我就是把利息税的变化、利息的调整作为“你知道吗”出示供学生阅读体会。在习题计算上我也说明掌握这种计征利息税的方法就可以了,在练习中适当削减这类练习。重点放在理解掌握计算利息的计算公式上。并且在课堂上中引入利息计算的软件窗口,让学生看到实际计算利息方面的便利。
(详细课堂实录请查看主题帖“2012,爱上数学课”第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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