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自然人转让境外公司股权是否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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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国内自然人,持有一家美国公司5%股权(成本为500美元,现估值为10000美元左右),本人现计划将该5%股权以成本价高一些的600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一个在美国的亲属(美国籍),请问:我要在国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还是只要在美国申报就可以了?如要在国内申报,是否可按100元所得(600-500=100美元)来申报计算个人所得税?请指教,谢谢!
回复:
您好!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就增值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税计税依据相关规定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回复人: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咨询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