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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责任书

(2009-03-10 19:09:26)
标签:

杂谈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责任书

2008---2009年度上学期

 

为确保教委《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规定的精神得到贯彻执行,我校全体教师签定此责任书,全校教师郑重承诺,从今天起,将坚决把市教委的“减负”规定贯彻落实到自己的教学行动中,真正还学生一个自由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健康快乐地学习成长。
  学校在认真学习市教委《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规定基础上,针对学校实际,细化制定了12条“减负”工作措施,并将其作为“减负”责任书的具体要求,以保证“减负”规定在教师教学工作中能够得到落实。
  “减负”责任书要求,校长作为学校“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减负”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切实把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作为学校“减负”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减负”工作的执行、检查和监督。“减负” 责任书中对“减负”要求提出了12 条如下的具体规定:
  1.学校、教师有义务加大关于“减负”文件精神的宣传,公开向社会做出“减负”承诺,并接受监督。
  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时课程。
  3.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每天在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总量不超过6小时。
  4.加强校本教研活动,认真执行教师教学常规要求,确保“减负”不减质量。
  5.严格上下课时间,教师下课不得拖堂。
  6.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
  7.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每天一小时的“大课间”和“阳光体育课外锻炼”活动。
  8.不私自向学生推荐、使用任何未经高新区教育局批准使用的教辅资料;
  9.认真组织开展考试评价活动,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不得以学科成绩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得公开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的名次。
  10.严禁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家教活动,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11.学校每个学期将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和家长座谈会,听取学生和家长对教师落实“减负”工作情况的意见反馈。
  12.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师德内容列入考核,在评职、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学生、家长投诉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教师,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扣除当月课时奖或进行纪律处分。
  

校长:

教师:

 

 

望海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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