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幸福”?
(2011-03-07 23:20:03)| 标签: 幸福价值观民生杂谈 | 分类: 时事杂谈 | 
如果说有什么明显进步意义的话,至少在字面上,今年两会的主题用“民生”取代了“GDP”。这两天的中国主流媒体上更是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关于幸福的讨论。
 
什么是幸福?如何过上幸福的生活?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都个迫切的问题。而对政府而言,展开这样的讨论,如果从可操作性的结果上看,一是想让人民相信政府是以人们的民生为第一要旨的;同时也更想让人们接受:幸福是可以在现今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以个体对群体甚至国家价值的认同和归属来实现。
 
所谓不丹的国民幸福指数再次频繁见诸报端。这个喜马拉雅山麓封闭小国在强大宗教力量左右下的祥和、自足特别是人们精神上的归属,成为世俗经济和民主自由并不发达而人民可以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一个神话。
 
不丹也许是一个例外。就像也许有一种极端的情况,在特定的条件下,一个习惯于做奴隶的人同样也会觉得自己幸福无比。这其中的代价不仅仅是物质的匮乏,更是自由的缺失,或者说对自由及其价值的无意识。而我们应该知道,民主自由其本身应该是有至高价值的,而不仅仅是为了实现其它基于其上更大社会价值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相信,仅有民主自由是不可能幸福的,而没有民主自由的幸福则绝对是禁不起推敲的。
 
这里的民主自由,包括广意上人民对社会资源使用和分配的权利行使,也包括狭意上老百姓在温饱后追求更多发展空间的选择权。联系起前几年中国热播的电视剧《老大的幸福生活》,我想,幸福,尤其是群体的幸福,是建立在一种可以充分自由选择之后,大多数个体对群体价值认同和归属而产生的满足感。没有选择的幸福只能是一种伪幸福,或者说,像许许多多今日中国同胞温饱后的“被幸福”。
 
归根结底,政府的职能是创造平等的社会环境,保证人们有民主自由以选择生活和幸福的权利,但绝不能、也不可能保证人民的幸福本身。不切实际的华美之辞,听起来很好,但实际上肯定脆弱无比,如我们曾经的“和谐社会”。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