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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取消聚众淫乱罪的三大理由

(2010-03-04 09:44:15)
标签:

两会

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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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海凌峰

文化

[两会]同意取消聚众淫乱罪的三大理由

作者:冰海凌峰


在两会期间,其中关于李银河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提案,有以下几点看法。
首先,取消聚众淫乱罪在冰海凌峰认为会引出以下几点问题与担忧:
其一,引起伦理、道德问题。在我们中国,不如西方那么开放,如此必将引起这方面的问题
其二,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都不希望出现这样的事情,尤其是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时候,更是不知如何解决
其三,教育问题。如今社会的淫乱日渐泛滥,对学生的影响甚大,尤其是家长的教育更趋向于困难,笔者担心90后、10后,这也许是西方的开放思想灌溉非常严重。
其四,时机问题。是不是该现在取消,还是要多久取消,时机是否已经成熟,符合了现在的中国国情,这些现在是个问号。


其次,谈谈该提案为什么会出现在两会中,它到底有没有意义。在冰海凌峰看来,如能逐步解决上述问题与担忧,我同意取消聚众淫乱罪,在此列举了以下三大理由。
第一,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李银河的问题,是聚众淫乱罪,不是所有的淫乱罪,可能首先一看到这个提案时候,就会反对,我当时一看也是这个反应,但仔细一想是有道理的,她这篇文章是围绕“聚众淫乱罪”的可取性
第二,身体作为个人私有的财产,有权利行使自己的行为,包括自杀的行为,所以国家无权地进行干涉。再加上这方面国家能干涉的了吗?私有的财产只要不公开出来谁知道,又会引起什么影响吗?我看未必。当然国家可以从教育和道德等另一些方面倡导或“纠正”这些行为对社会影响的利弊。
第三,那个条款也不过是块遮羞布。与朋友聊到这个话题:不取消,照样是聚众淫乱。如今经常听到许多娱乐明星和官员这样那样的事,要是真按这条例来说只能是都统统进监狱了,可事实并非这样,这是人家的私事,不承认又奈如何,冰海凌峰认为,这东西已经潜规则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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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时间:2010-03-04 12:00    截止时间:2010-04-03 12:00    投票人数: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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