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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兴邦点评:大学生“生育解禁”引发争议

(2009-09-23 1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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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反对方:结婚与学生身份不符专家:应正确引导和管理

  “大学生可生孩子,还可落户口,太不可思议了。”8月6日,兰州市人口、教育、公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已婚在校学生夫妻双方均为高校集体户口的,其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户口可随父或随母落在任意一方的高校集体户口上。此消息传出后,立即成了许多网民和市民热议的话题。

  已婚在校学生夫妻生育子女可落户高校集体户口,这对研究生、博士生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

  在兰州某高校读大三的王翠告诉记者,这下可消除了压在她身上的一块石头。王翠今年24岁,为了能够顺利毕业,和男朋友结婚后,一直没有要孩子。但公公婆婆老催,加上生孩子有退学的可能,所以一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去年毕业的赵明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在能否生孩子之前,已经有过“大学生能不能结婚”的争论。这没有什么,是大势所趋,也是人权和法治的进步。

  “大学生已经成人,有自己的思想,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心里都清楚。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生孩子没有错。”自称“水精灵”的网友说。

  西北师大知行学院一位大三的男生告诉记者,在校期间可以结婚生子,并不意味着大家都会选择结婚生子。能走到这一步的,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所以不用担心。

  就此话题,记者随机采访了七八位在校大学生,高年级学生大多认为不应禁止,而低年级学生则持无所谓或应禁止的态度。

  兰州大学教育学院的王芳认为,允许已婚大学生生孩子这一举措,体现了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作为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在校大学生,只要当事人自己考虑好,有建立家庭的思想和物质准备,其法定权利都应当得到具体保障。

  反对方:结婚与学生身份不符

  采访中,更多的老师和家长表示,不赞同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生子,认为这与学生的身份不符。

  国家二级心理师莫兴邦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大都为了满足心理和生理上的需要,往往会被感情所主导,过早地涉及婚姻、家庭等问题。大学是人生最关键的时刻,在建立婚姻和家庭方面一定要理性,不能一时冲动,造成终生的遗憾。同时,在校大学生结婚生子,不利于学校的有效管理。

  “大学生可以生孩子?”一位从事教育的工作人员对此感到很惊讶:在校大学生自己都要靠父母来养活,哪来钱抚养孩子呢?

  在兰州某企业工作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女儿今年刚上研究生,交了一个男朋友,学习成绩也由此逐渐下降。学生毕竟是学生,主要的工作是学习,如果把精力过早地放在婚姻和家庭上,会荒废学业给前途带来一定的影响。

  自称“野狐狸”的网友认为:就算学校允许生孩子,但哪有精力和时间来照顾呢?又怎样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呢?所以不管从精力或时间等方面来看,大学生为人父母都是不合适的。

  兰州大学教育学院的王老师不提倡学生过早地进入婚姻的殿堂,更不提倡生孩子。她认为,随着就业形势的严峻,在校期间一旦结婚生子,毕业时将面对太多的问题,若处理不好,很可能对双方造成非常大的伤害。

  专家:应正确引导和管理

  兰州市的《意见》指出,高校计划生育部门应将在校学生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及生育情况及时告诉学生管理部门,并将其纳入该在校生的人事档案。为关心妇女和保障母婴健康,建议已婚女生在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办理休学手续。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白亮认为,新规定的根本出发点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反映了高校依法治校的思想。但在给予学生婚育权利的同时,校方也应加强引导和管理,促使学生正确看待婚姻和家庭问题。

  莫兴邦表示,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学生性生理和性心理相比以前提前成熟,以禁锢的思想来要求当代大学生,不利于其身心发育。相关部门对大学生能让出这么大一步,肯定是有科学根据的。但在给予他们权利的同时,不论是家长还是校方都要加强德治,使大学生明晰事理,从而善待、善用自己手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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