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八期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招生
(2009-02-18 15: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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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咨询师培训(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毕业的学生,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者;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者;4、热爱心理咨询事业,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且具有本科学历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心理咨询师培训(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满三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培训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学习内容:
操作技能相关知识: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
三、班级开设:
心理咨询师(三级)
心理咨询师(二级)
心理咨询师(一级)
四、授课方式
五、证书颁发
培训期满,参加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
报名和开班日期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2009年3月中旬开学,2009年5月中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报名地点:甘肃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协会培训中心(兰州市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十楼)
3、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时间证明,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1寸4张,2寸2张)。
七、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 莫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