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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即将发表于某国际媒体,此为最后一段并经作者自行阉割的内容:
近代以来,通过竞争性政治、政治的内部制衡与制约和广泛的社会监督,竭力防止某种权力获得“天命”地位而免于受到定期的竞争性政治选择,或者在国家政府中一家独大、甚至处于超级地位,并失去来自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是世界政治发展中一个超越国界、具有普世意义和内在规律性的重要特征。中共建政后按照共和原则,将国家权力分解为人大、政府、司法等几个部分,也是适应世界潮流的体现。而被视为中国转型关键期、中共推动改革重大举措的“决定”,却对其曲线“解构”,不知是“三自信”作祟下的智慧,抑或冥顽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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