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亡后终身未娶之男命
文/东方易
2000年8月26日下午,我市繁华路段胜利北路一算命处挤满了一伙人,原来我的易友廖某在那里算命看相,其中一个老头模样的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眉骨高、胳腮胡、左手横断掌、婚姻线往感情线端呈圆弧状倾下(妻短寿之相)、手智慧线较短、食指与中指等长(他说练功所致),他掀开左腰端给我看并说此处有许多小红痣。此人为水北镇农民,后报出八字让笔者看看。
乾造:生于1953年农历3月初4夜子时
癸
丙 戊 甲
巳 辰
戌 子(日空辰巳)
(纳音水)(纳音土)(纳音木)(纳音金)
大运:4乙卯
14甲寅 24癸丑
34壬子 44辛亥
54庚戌 64己酉
1957
1967
1977
1987
1997
2007
2017
1、7兄弟姐妹(存5男2女
身太弱[非弱极]以印比劫为兄弟姐妹[含纳音]),辰戌冲断8个损了一个。
2、1974年结婚。
3、1976丙辰年妻亡。(去娘家摘板栗从树上摔下死亡)妻宫与婚姻宫冲,戌动克子水财星。流年妻星入墓、冲墓而开墓而入,大运甲寅,引动命局甲子(一柱都是这个妻子),子水这个甲根断了,甲木就倒下了,怪不得是从树上摔下。
4、无子女。
如果从癸上定位六亲,戌中丁(阴火为女人)为妻,月支辰冲戌,被辰中癸水冲灭,用五岁运法就是行壬子大运中的子运,子运到,则命局甲子引动。1976年丙辰,子辰合辰墓开,冲戌中丁火,于是妻死。
那么为何甲寅运不是妻死?因为五岁法甲寅运是11-15岁,没有引动子癸水冲丁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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