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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博客杂谈 |
睡前先读会书,关了床头灯再捣鼓一会手机,最后让自己在黑暗的寂静中思维放空,任由开了一天机的大脑肆意走神,这才正式进入睡眠程序。我每天如此。
今天在开始第二个环节的时候误打误撞进入了手机版新浪博客。按一下和新浪微博里同样的图标,就可以开始写博客——此时我就在很辛苦地用右手大拇指输入长篇文字,好比在发一条被中国移动无情地切割成N个部分的短信。我明明知道自己入睡的时间会因为这一自找麻烦的行为推后一会,但谁会刚开始就放弃呢?刚脱下裤子坐在马桶上就被人叫出去接电话的感觉肯定不好。
我的字很烂。我爸爸说我读了那么多年书,字竟然还不如他写得好。我有一个姨夫说大学生又怎样?他单位新来的大学生,字写得像狗刨一般。上一辈的人总觉得读书多的人,字一定写得好,不然读书的水平是值得怀疑的。上上辈的人,甚至把写字等同于一切有关于书本的活动。曾经我爷爷看到我在该做作业的时段还出现在电视机前,对我断然大喝道:“还不快去写字!”和拿筷子一样,我握笔的姿势也被矫正过无数次,在写字和吃饭具有同样的仪式感和象征意义的时代,姿势意味着态度,态度则决定一切。
到后来,姿势与态度的关系没那么讲究了。我大学同宿舍的同学形容我的字像一个胡乱捏出来的馄饨。这个评价比较客观,我虚心接受。字如其人,真没错的。我皮薄,不太擅于钻营人情世故;我馅小,书读得不多,很多领域的知识都比较陌生;我水分大,薄薄的表皮像是一只海蜇,淹没在茫茫的人海清汤里。这不是馄饨又是什么?若是有这等造化,本人有幸变成皮厚馅多丰满可人的包子之时,硬笔书法水平一定会出神入化的。
他们至少还见过我的字,最近我本人对自己的字都有些陌生了,仅剩的写字的场合仿佛只剩下在柜台上刷卡签名。其实有时候我倒是真想沏一杯浓茶,在台灯下铺开稿纸,用吸饱了墨水的钢笔,以一种宗教式的虔诚写下三五页放荡不羁的小馄饨,哪怕抄一段什么呢。电脑一直没给我机会,今天手机又来捣乱。你们这是要狼狈为奸,携手欺负人,让我当一辈子馄饨啊!
我相信往后不会再有“手稿”这种东西了,若干年后的拍卖行也会失去一个拍品门类——他们总不可能拍卖一个doc文件吧?再也没有关于文坛巨匠们写作怪癖的佳话,鹅毛笔的温润让位于发光二极管大规模点阵所带来的幽幽白光,台式机还是笔记本又或是平板甚至是手机,那又怎样?反正都是敲敲打打,又感受不到笔尖和纸面摩擦的沙沙沙。笔这个物件,难道也会有消失的那天?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要写字。不管有没有笔。只是人们从word里无从判断字的好坏,从一条140字的微博里也看不出文采如何,从一句欠扁的呵呵里也无法寻觅人性的光芒。无论如何,生活总要继续。每一天都以闭眼结束,以睁眼开始。
右手好酸。大拇指要休克了。写字其实也是很辛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