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随笔: 北大“推荐制”有失教育公平
(2009-11-20 12: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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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推荐制有失公平杂谈 |
分类: 随笔 |
北大试行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一片质疑声。何以如此?愚以为“推荐制”有悖国情,有违民意,其要害是有失教育公平。
获得推荐资质的39所中学,都是教育资源优秀地区的重点中学。由于历史原因,政策允许,在现行教育框架里,高中设有重点中学。先是县区市省重点全国名校,后是县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名改而实同。其间每年的人大政协会上,就有有识之士指出重点中学的“塔尖”现象,造成教育资源配置失衡,有失教育公平。但是“反对无效”,重点中学越办越红火,越办越出格。一些点校在校内办“校中校”,扩招“自费生”,划分“ABC”班,算是“小打小闹”;动静大的则在本地区附设“分校”,到外地搞“联合办学”;更有甚者,则是跨地区“招兵买马”,以落(改)户口、发“奖学金”为引饵,抢夺外地优质“生源”,吸引高考“移民”,这种“不正当竞争”,致使本来就不均衡的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失衡,教育欠发达地区县乡中学、城市的普通中学举步维艰,有的甚至难以生存,何谈考个好大学。
据业内人士称,近些年进入北大清华的农村子弟的比例逐年降低,在一些地区,“读书无用”论有所抬头,青少年的厌学情绪有所滋长。这是教育的国情,这是教育的现状。因此,体制的改革,新举措的出台,都应合乎国情,顺乎民意,体现社会公正公平。这值得真正关心国民教育、关注国民素质的人们深长思之。
近年来,高招中各种巧立名目诸如“改民族”“改户口”“假特长生”的“加分”,动摇了高招的公信力而为人诟病。“推荐制”确定受荐人经过面试后录取时将享受30分的优惠。这实际上是变相“加分”。
须知道,重点学校的学生,已经享有诸如“保送”“学科(奥赛)优胜”“体育特长生”多项优惠,为什么还要“集千宠于一身”,把这种“推荐制”的好处让这个优势群体来独享?每年几百万的考生,重点中学的考生只是少数,为什么优惠的砝码不向多数而又处于弱势的群体倾斜?不向教育欠发达的地区和县乡中学倾斜?在一些发达国家例如美国,孩子越是在办学条件差的地方读书,就越能获得“高考加分”的机会,这体现的是“机会均等”、教育公平。
再说了,“推荐制”中提出受荐人应是“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恕我直言,这类像钱钟书、吴晗有文科天赋数学只得几分的“偏才”“怪才”,在以“应试教育”为中心的重点中学里,是很难找到了(即使有这样的“苗子”,升入重点中学前已被淘汰或入学后被“修理”了)。对此,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北京四中的刘校长一语破的:如果十年内都发现不了这样的人才,学校就应该十年不向北大推荐。因此人们有理由担心,将来重点中学推荐出来的会是怎样的“人才”?据以往经验,推荐的很可能是没有把握需要加分才能考入北大的、学科成绩排名次优秀的学生。若果真如此,30分的优惠岂不就是变相加分?“推荐制”岂不有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