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红楼梦》研究的五个W——与黄安年先生商榷探讨
(2013-11-14 08: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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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红楼梦》研究的五个W
最近,在红学界紧锣密鼓筹备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五十周年之际,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黄安年先生,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论文:《再谈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和〈红楼梦〉研究的五个W》,谈自己对红学(主要是曹学)的某些看法。黄先生文章提出的“《红楼梦》研究五个W”很有见地,笔者愿就这个题目与黄先生商榷探讨,敬请黄先生理解并教正。
黄安年先生的文章中,开宗明义提出了“《红楼梦》研究五个W”的命题:“今年是曹雪芹逝世250周年纪念活动年,各种话题离不开这五个W:《红楼梦》为谁所写(Who)?《红楼梦》写于何时(When)?《红楼梦》写于何地(Where)?作者为何写《红楼梦》(Why)?《红楼梦》写了什么(What)?”这“五个W”确实是《红楼梦》研究之本,红学发展之要。
“《红楼梦》研究五个W”之命题,要义在于坚持《红楼梦》作品研究的正确方向。黄安年先生主张红学应是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反对“首先从曹雪芹个人出发,而不是从作品出发”的谬调,认为“如果纪念曹雪芹离开了《红楼梦》或者不来研究《红楼梦》,那又有什么意义?所谓红学和曹学本是一家,离开了红学曹学何在”?这些看法是合乎学术规范的,无疑是正确的。
黄安年先生在阐释“五个W”时,也不时透露出自己内心对红学界将“维护曹雪芹著作权”作为学术主旨的忧虑,提出红学需要澄清的“第一个W(Who)”,就是“《红楼梦》为谁所写”?“除了多数学者认定《红楼梦》为曹雪芹所著外,还有七、八十来个作者或合著者的说法”。“如果《红楼梦》真的与曹雪芹无关,这北京曹雪芹研究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而今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又有何意义”?
在《红楼梦》创作的时间(When)地点(Where)上,黄安年先生文章中也透露出自己内心的一丝隐忧:从“文学作品和作者经历的关系”看,“《红楼梦》作者在那个年龄段能否写出影响深远的《红楼梦》巨著”?“如果没有过硬材料证明著者在现今北京西山附近居住过,那么称今北京植物园内曹学芹故居也就令人质疑了”。
在《红楼梦》创作动机(Why)和作品宗旨(What)上,黄安年先生似乎也有自己的怀疑:解决“作者动机问题”,尚需“查验作者自己的叙述以及在成书过程中的披露,然后才是我们的分析判断”。解读《红楼梦》,“有人说写历史、个人的经历,有人说写社会阶级斗争,有人说写小说……,这个问题需要实事求是地研究文本内容,而这一内容恰是我们最需要关注的”。
黄安年先生怀疑归怀疑,但在曹雪芹“著作权”问题上,囿于传统红学偏见,却陷入了自相矛盾的怪圈:“纪念曹雪芹自然(不可?)免不了涉及维护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问题,迄今尽管有各种质疑、怀疑,却始终无法否定《红楼梦》的著作权人是曹雪芹”。这种看法本身就违背了“五个W”的初衷,因为《红楼梦》作品中从来就没有赋予曹雪芹著作权,只交代他是个“披阅增删者”。
黄安年先生认为:“人们认识曹雪芹的伟大是通过他的作品《红楼梦》,如果不从作品出发,请问怎么认识曹雪芹,难道通过讲故事来认识曹雪芹的伟大”?在“第一个W(Who)”即“《红楼梦》为谁所写”的问题尚未解决之前,曹雪芹的“作品”又在哪里?没有解决曹雪芹著作权问题之前,就先入为主地断言“曹雪芹的伟大”,并且是通过《红楼梦》来“认识”曹雪芹的伟大,岂不是因果倒置么?
这种看法似乎也有点掉进“因为A=B,所以B=A”逻辑陷阱的嫌疑。当今红学界最受人诟病的就是“以贾证曹”、“曹贾互证”的研究方法,而“曹贾互证”则是典型的“因为A=B,所以B=A”逻辑陷阱:因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所以《红楼梦》就可以证明曹雪芹的伟大,在逻辑关系上能够成立么?如果可以这样论证的话,那么证明孔乙己、阿Q或者阿猫阿狗的《红楼梦》“著作权”,不是同样可以成立吗?
也许是传统红学的成见作怪吧,黄安年先生在自己的博客上,还推出了另一篇博文:《从“谢了,土默热红学”谈起》。博文中承认在各种红学新说中,“以洪昇(明末清初大文人《长生殿》作者)说影响最大”,但黄先生却将香港无聊文人梅节八年前写的流氓文章《谢了,土默热红学》,贴在自己的博文下面,似乎是为了证实对曹雪芹的“质疑声虽一直存在,但不足以动摇这一实证结论”。
2006年,就在《土默热红学》刚刚问世之际,香港一位以研究“政治子平学”著称的梅节先生,撰文《谢了,土默热红学》,以学霸兼文痞的非学术口吻,试图将这一红学新说一棒子打死。笔者当时也曾撰文《别了,梅节先生》,去反驳梅节的无理攻击,“学术交流网”亦曾全文登载。不知黄安年先生是否曾读过笔者的反驳文章?倘读过,最好不要在博客上采用这种只刊载一面之词的办法对待争鸣双方,偏听偏信拉偏架终归不是学术正道。
经过八年时间的披荆斩棘,土默热红学不仅没有被梅节等传统红学死硬分子扼杀于摇篮中,反而在苦风急雨的磨练下茁壮成长,连自称“红外线”的黄安年先生,不是也承认今天的红学“以洪昇(明末清初大文人《长生殿》作者)说影响最大”么?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黄先生如何看待土默热红学,最好自己阅读品评土默热的文章。如果时间紧的话,只看看那篇《三生石上红学新说简稿》即可,刊载在《中国文化》地35期上,网上也有,查找不难。
如果说土默热红学还有点生命力的话,本质原因就在于学说本身就是一个研究《红楼梦》“五个W”的学术体系,系统回答了《红楼梦》的文化源流,初始作者,创作素材,创作时间,创作地点,创作动机,作品宗旨等问题。土默热红学立足文本解读和文化解析,由晚明气脉论、洪昇著书论、蕉园素材论、西溪背景论、钗盒情缘论、遗民思想论、芹溪托名论、脂砚评点论、假语村言论、浙西发源论等十论构成,是一个自成体系并自圆其说的学术体系。
土默热红学认定《红楼梦》与《长生殿》是孪生姊妹,作品以戏剧的创作手法写成,作者是清初杭州著名文学家、戏剧家、诗人洪昇,故事取材于洪氏家难、蕉园诗社和《长生殿》案的真实生活,生活场景以明末清初杭州西溪园林建筑为原型。作品植根于改朝换代后的江南遗民思想文化,是晚明言情文学的继承和发展,是杭州三西历史文化孕育催生的产物。土默热红学的要义,并不在著作权问题上,而在于如何在传统优秀文化长河中,正确定位并科学解读《红楼梦》。
黄安年先生认为:“《红楼梦》著作权的争论由来已久,自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考得有关曹学芹家世及同时代许多友人及知情者的相关证据,特别是与《石头记》同时流传的‘脂砚斋评语’所提供的材料,确认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这一结论已为学界和民众广泛接受”。恐怕情况并不像黄先生想象的那样乐观,这次“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五十周年活动”的难产,其背后红学会难以言表的猫腻和苦衷,不是足以证明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已经摇摇欲坠了么?
土默热有一篇《曹雪芹著作权证据盘点》,对胡适当年的考证结论做了全面批驳,黄先生倘拨冗一读,恐怕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对《红楼梦》“五个W”心存疑虑,却又对曹雪芹著作权信心满满了。至于黄先生提到的“脂砚斋评语”,笔者早就以充分的推理和实证,证明脂砚斋是康熙年间人,批语也作于康熙年间。批语中所提的《石头记》作者“芹溪”,乃是洪昇校阅《天宝曲史》时使用的化名,与曹雪芹无关。红学界给曹雪芹安上的“芹溪”之号和“梦阮”之字,乃是文革中红学“为阶级斗争服务”的伪造品。
要言之,《红楼梦》根本就不是乾隆文化、北京文化、旗人文化的产物,而是康熙文化、江南文化、世族文化所催生。《红楼梦》是从六朝金粉经南宋偏安到明清传奇即江南世族诗礼簪缨文化一脉相承的产物,是晚明文化气脉在明清鼎革后高潮中谢幕的绝响之作,是江南女性文学的特定繁荣期和女子诗社诗情画意生活的凝练和升华;是江南才子洪昇晚年对家国命运及悲剧人生的梦中追忆和泣血吟讴。这不是什么谁的“著作权”问题,而是正确解读《红楼梦》的根本问题。百年红学混乱的根源就在于按照胡适“大胆假设”,把《红楼梦》放错了位置。
黄安年先生的《红楼梦》研究“五个W”说,提出了红学安身立命和发展之本,但黄先生坚信的曹雪芹著作权,从来就没有、也永远不可能解决《红楼梦》的“五个W”,这正是红学陷于今天尴尬境地的症结所在。作为“红外线”,黄先生不熟悉红学红学发展史情有可原,但有一件事不应不知道:与胡适同为新红学创始人的俞平伯先生,临终前曾痛心疾首地说:“我看红学这个东西始终是上了胡适的当”,“红学家说的愈多,《红楼梦》愈显其坏”。连新红学的开山鼻祖都叛离了当今正统红学,这个曹学阵营还有希望吗?黄安年先生提出“五个W”初衷,不会是让《红楼梦》更显其坏、一坏到底吧?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一:
再谈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和《红楼梦》研究的五个W
黄安年文
今年是曹雪芹逝世250周年纪念活动年,各种话题离不开这五个W:是《红楼梦》为谁所写?《红楼梦》写于何时?《红楼梦》写于何地?为何写《红楼梦》?《红楼梦》写什么?
五个W离不开曹雪芹和红楼梦的关系,如果不是红楼梦今天我们又为何要纪念曹雪芹呢?, 如果纪念曹雪芹离开了红楼梦或者不来研究红楼梦,那又有什么意义?所谓红学和曹学本是一家,离开了红学曹学何在?纪念曹雪芹自然不可免不了涉及维护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问题,迄今尽管有各种质疑、怀疑,却始终无法否定红楼梦的著作权人是曹雪芹。
近日媒体宣传一种说法:“首先从曹雪芹个人出发,而不是从作品出发。“《红楼梦》很难懂,在青少年中,最看不下去的就是《红楼梦》。”陈名杰认为,大家对人感兴趣自然而然会对其作品感兴趣,曹雪芹故居是不变的,只要把曹雪芹的故事讲好,其故居保护并非难事。”
笔者以为,此说不妥,第一,“首先从曹雪芹个人出发,而不是从作品出发”论很难成立。人们认识曹雪芹的伟大是通过他的作品《红楼梦》,如果不从作品出发,请问怎么认识曹雪芹,难道通过讲故事来认识曹雪芹的伟大?
第二,“曹雪芹故居是不变的”这句话本身没错,问题是,那里是曹雪芹的真正的故居,迄今黄叶村作为曹雪芹故居并无文献材料提供的确切而强有力证据,专家们看法分歧,而有文献证据的故居却因修路被拆了。故里,故居,纪念馆(地)间是有严格区别的,我们至今还还不能将故居作实。这种情况同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普希金故居不能等同。
第三,“只要把曹雪芹的故事讲好,其故居保护并非难事”说,也难以成立。讲故事和故居保护不是一回事,前者是文艺表述,后者是历史考察。故事和历史不能等同,故事讲得再生动不等于历史事实本身。
从曹雪芹逝世200周年到250周年,研究红楼梦和曹雪芹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进展,期望我们的红学和曹学研究者的研究和发掘有所前进,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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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和《红楼梦》研究的五个W
黄安年文
迄今人们谈论《红楼梦》,基本上离不开五个W,我这个红外线观众也来凑个热闹。
第一个W(Who)是《红楼梦》为谁所写?除了多数学者认定《红楼梦》为曹雪芹所著外,还有七、八十来个作者或合著者的说法。话说回来,如果《红楼梦》真的与曹学芹无关,这北京曹雪芹研究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而今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又有何意义?《红楼梦》作者是第一个需要澄清的W。
第二个W(When)是《红楼梦》写于何时?这涉及确定作者写作的时代,也是需要澄清的W。这关系文学作品和作者经历的关系,涉及《红楼梦》作者在那个年龄段能否写出影响深远的《红楼梦》巨著。
第三个W(Where)是《红楼梦》写于何地?这也是涉及《红楼梦》著者纪念地的大问题,例如在北京、南京、杭州等说。就北京来说,如果没有过硬材料证明著者在现今北京西山附近居住过,那么称今北京植物园内曹学芹故居也就令人质疑了,当然纪念馆和故居不同,而且严格说来,居住地和写作地还不是一回事,地方旅游需要和事实鉴定也不是一个目的。《红楼梦》在哪里写和有无可能在几个地方先后写,需要有经得起检验的事实来论证。
第四个W(Why)是作者为何写《红楼梦》?这涉及作者动机问题,首先要确定作者,接着要查验作者自己的叙述以及在成书过程中的披露,然后才是我们的分析判断,现在什么说法都有,百花齐放,见仁见智。
第五个W(What)是《红楼梦》写什么?有人说写历史、个人的经历,有人说写社会阶级斗争,有人说写小说……,这个问题需要实事求是地研究文本内容,而这一内容恰是我们最需要关注的。如果《红楼梦》的内容没有什么价值,你研究她干什么?如果《红楼梦》的内容的影响力没有什么,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对《红楼梦》感兴趣?其影响力超过其他著名小说?
这五个W,人们已经关注和研究了百几十年,看来还要继续研究下去的。不管怎么说,我们总得以文本、以事实为依据,认真研究文本,尊重既有事实,在现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开阔思路,求得新突破。
(附记:本文初稿写于2013年1月30日,现略有修改,不代表任何红楼梦研究者,只是我个人的随感而已。)
附件二:
从“谢了,土默热红学!”谈起
黄安年文
红楼梦著作权的争论由来已久,自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考得有关曹学芹家世及同时代许多友人及知情者的相关证据,特别是与石头记同时流传的“脂砚斋评语”所提供的材料,确认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这一结论已为学界和民众广泛接受。质疑声虽一直存在,但不足以动摇这一实证结论。今年是纪念红楼梦著者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如果《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那么纪念之说也就没有意思了。然著作权问题又被热炒,其中以洪昇明末清初大文人《长生殿》作者)说影响最大,港报所载冒辟疆说(《石破天驚紅樓夢作者不是曹雪芹?!》,2013-09-22 05:30:00 来源: 香港成报)与之异曲同工,其余疑似作者有数十人之多,其根据多係推测附会,不足以推倒曹著作之实证。请参考李希凡、梅节文。
李希凡文请见: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确证——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受权发布李希凡文
学术交流网受权于2006年4月17日发表了梅节先生的《谢了,土默热红学!》一文。香港《城市文艺》第6期(2006年6月号)发表了该文的该定稿。2013年6月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了梅节先生的《海角红楼—梅节红学文存》一书,该书收入了这篇文章(324-337页)。书中还写有长篇后记。(见影印件)
附件三:
别了, 梅节先生
土默热
只看这篇文章的题目,便有抄袭梅节先生文章《谢了,〈土默热红学〉》的嫌疑,梅节先生不是担心曹寅会从坟墓里爬出来,同笔者打侵权官司么?利用这个题目,梅节先生现在便可赤膊上阵,以笔者“篡改”您的文章的“欺诈罪”,控告笔者侵权,何必寄希望于三百年前的曹寅?
尽管梅节先生在文章中极尽刻薄文辞,对笔者进行辱骂和讽刺,但笔者实在不愿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文品即人品,一个人的文章,尽管满身是理,如果用词卑劣,语言下流,实在说不上高明,更何况强词夺理,断章取义的文章,再辅以下流文字,更十足显示出人格之低下。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平心静气切磋探讨,以文会友,海纳百川,才是文人交往之正道。
首先,感谢梅节先生不吝赐教,正确地指出了笔者文章中的一些典故引文错误,例如对“沈阿翘”这个典故,笔者确实疏于考证,用的不够正确。再如“破窗残烛”的“烛”字,笔者用拼音打字,误打成了“竹”字,也感谢梅节先生的精心校对。这些笔者已在《土默热红学》修订版中加以订正。至于梅节先生文章中的其他指责,恕笔者拒绝接受。
土默热是索隐派么?梅节先生的文章,劈头就给笔者戴上一顶索隐派的帽子,说“土默熱自稱是索隱派。他認爲《紅樓夢》是抒發‘明清改朝換代興亡感嘆的作品’。這是新老索隱派蔡元培、潘重規先生等的陳詞舊套,不值得花時間去討論。”
请梅节先生仔细读一下笔者的文章,在什么地方有“自称索隐派”的文字?笔者倒是自称过“非驴非马”的“析书派”,但那不过是“一笑”之类的游戏文字,当不得真。笔者的文章中确实给“索隐方法”叫过屈,认为索隐乃是国学传统的治学方法之一,过去在《三国演义》、《水浒传》研究中使用多多,何以在《红楼梦》研究中便臭不可闻?笔者承认自己的研究方法中有考证,也有索隐,还有比较文学和文学素材推论,但从未将自己归入索隐派队伍之中。
笔者实在不愿意当今红学界,也象当年文革中的红卫兵一样,非得划成什么造反派什么战斗队。索隐、考证都是正常的治学方法,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水火不容的关系。建议梅节先生补点红学史课,当年蔡胡论战时,胡适先生反对的是“把一大堆不相干的史料去同《红楼梦》加以附会”的“猜笨谜”方法,并非笼统反对“索隐派”。其实,胡适先生研究《红楼梦》之初,自己就是个“索隐派”;后来把《红楼梦》说成江宁织造府大家族“坐吃山空”的“自然主义”作品,使用的本身也是索隐方法。至于梅节先生自己跟着胡适先生亦步亦趋搞的那些小豆腐块文章,说到底多数使用的也是索隐方法,有什么资格五十步笑百步!
至于梅节先生把笔者归类为“新老索隱派蔡元培、潘重規先生”的行列中,笔者则诚惶诚恐,不胜惭愧,实在不敢与两位国学大师比肩。如果论学界地位,大概梅节先生再活一百年,也不能及两位老先生之万一,不知先生何以狂妄地断定两位老先生的学问是“不值得花時間去討論的陳詞舊套”?如此口出狂言,用《红楼梦》的话说:“枉口白舌,小心下拔舌地狱”!
秦軒先生說的“約定俗成”,是無知妄説吗?梅节先生认为:“自從上世紀二十年代胡适的《紅樓夢考證》發表,紅學界和文史界逐漸接受《紅樓夢》前八十囘為曹雪芹所作的結論。這有早期脂評及永忠、明義等人的題紅詩為證,秦軒先生說是‘約定俗成’,是無知妄説。”表面上看梅节先生言之凿凿,似乎是学界定论,但仔细分析一下,这种说法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则是真正的“无知妄说”。
还是用“梅节理论”来驳斥梅节高论吧。梅节先生也认为:“胡适的另一個結論《紅樓夢》是‘曹雪芹的自敘傳’,則隨著衆多曹家史料的發現而受到懷疑。曹雪芹出生時,曹家榮景已逝,不久又被抄家,他沒有享受過賈寶玉那樣的生活,不具備創作《紅樓夢》的條件。”请问梅节先生:既然“曹雪芹不具备创作《红楼梦》的条件”,“紅學界和文史界逐漸接受《紅樓夢》前八十囘為曹雪芹所作”的結論又从何说起呢?否定了“胡适的另一個結論《紅樓夢》是‘曹雪芹的自敘傳’”,否定了当今“新红学”的主体“曹学”,所谓“新红学”,还能剩下点什么呢?难道只剩下曹雪芹在西山一间孤零零的茅棚、一个孤零零的“天才脑袋”吗?
至于梅节先生所说的,有“早期脂評及永忠、明義等人的題紅詩為證”问题,明义、永忠诗中所说的《红楼梦》,是今本《红楼梦》吗?明义诗和袁枚《随园诗话》的记载,可是说那是一本描写“某校书尤艳”的作品啊!难道梅节先生也认为《红楼梦》就是《青楼梦》吗?至于说到“早期脂評”,《土默热红学》中早已有与传统红学截然不同的解释,认为脂评中的“芹溪”不是曹雪芹,而是洪昇校阅《天宝曲史》时所用的笔名。用“早期脂評”来非难《土默热红学》,不是聋子与瞎子的对话吗,您能用您的“芹溪”驳倒土默热的“芹溪”吗?
梅节先生只列举了以上两个方面的“证据”,还没有列举蔡义江、周思源先生津津乐道的“二十多条证据”呢。请梅节先生仔细研究当今红学界死死抱着的“二十多条证据”吧,以您撰写《谢了,土默热红学》的勇气和力量,向广大读者清楚地交代一下,哪些证据是用“挖改”的方法炮制出来的,哪些证据是用“贴笺条”的方法伪造出来的,哪些证据是为阶级斗争服务时“钤盖”出来的。今后少用这些伪证、滥证来唬老百姓吧。
土默热到红坛打野火了儿吗?梅节先生有些语言确实很费解,比如,说“土默熱到紅壇打野火兒”,笔者孤陋寡闻,就楞没弄懂这个“打野火儿”是什么意思。难道红坛还有“家火”、“野火”的区别吗?难道梅节先生以“打家火儿”者自居吗?不过梅节先生这句话倒是说出了当今红坛的怪现状:对内拉帮结派,党同伐异,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看看网上那些对骂的下流文章吧,作为学者的您能不汗颜?对外则严守山头和阵地,决不允许“打野火儿”者插入半步,一旦出现“异端邪说”,就采取“群殴”的办法,立即驱逐出境,批倒批臭,叫他永世不得翻身。请问梅节先生,红学研究本来就是公共事业,任何人都有权参加,你们何时申请《红楼梦》研究的专利权了?谁把红学批准为你们的专有领地了?谁赋予你们驱逐红坛“打野火儿者”的警察权了?仅仅为了保卫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受侵犯,就这么无所不用其极,这不是典型的学术腐败吗?这样搞下去,红学还是学术吗?
梅节先生在文章中大谈“游戏规则”,说土默热之所以敢于“打野火儿”,是因为“不知風高浪急,隨時可以沒頂。”十分感谢梅节先生的提醒,土默热何尝不知道红坛“风高浪急”,刚入红海就遇到了梅节文章这股险风恶浪,也令笔者着实出了一身冷汗。但土默热这个人是个犟种,吃软不吃硬,从来就不怕什么人威胁,鲁迅笔下的“假洋鬼子”也不行!正因为是“打野火儿”的,所以也不太在乎什么“群殴”,什么威胁,更不在乎那些搞人身攻击的所谓评论文章。连“辱骂和恐吓”都不怕,还在乎什么您威胁的口惠而实不至的“没顶”不“没顶”吗?更何况您梅节先生一篇文章,就能让土默热遭受灭顶之灾吗?谢谢您的好心和善言了。
梅节先生有一段很刻薄的话:说土默热“視紅海為名利淵藪,”“可能還不熟悉學術的遊戲規則,紅學是當代顯學,趨者若鶩。有些人急於上位,哄擡造勢,不擇手段。”请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土默热隐姓埋名三十多年搞红学研究,追了什么名?逐了什么利?至于说到“急於上位,哄擡造勢,不擇手段,”则与笔者更不搭界。笔者埋头书斋,至于网上怎么吵,书商怎么造势,那是另一回事,与笔者何干?您的这篇《谢了,土默热红学》网上炒的也很热,难道您也是“視紅海為名利淵藪”,“急於上位,哄擡造勢,不擇手段”吗?
土默热违反学术规则了吗?梅节先生有一段高论,可以放在这里奇闻共欣赏:红学“不論什麼派,有一條行規必須遵守,就是不得作偽。紅壇自可吹牛拍馬,考證儘可‘風馬牛’,闡釋‘指鹿爲馬’(這仍屬學術範圍),但不能‘造馬’。如果你把鹿角鋸掉,裝上一條大尾巴,拍成照片,舉行記者招待會宣佈你發現馬的新品種,這就是‘造馬’,構成欺詐罪”。好大的“欺诈罪”帽子!吓唬三岁小孩子呢?不知梅节先生过去搞过多少“吹牛拍馬”、“風馬牛”、“指鹿爲馬”一类的学术文章,还沾沾自喜地吹嘘为“仍屬學術範圍”?如果是梅节先生夫子自道,笔者不持异议;如果是恭维笔者,笔者对此可敬谢不敏。
至于梅节先生指责笔者“造马”的“欺诈罪”,牵涉坐牢杀头,笔者怕得很不免要分辨几句了。首先说梅节先生持论最利的“篡改曹寅诗”问题,笔者文章中使用的“曹寅诗”,转引自周汝昌先生的著作。古人诗作多有文字歧异的不同版本,梅节先生使用自己见到的某一版本,便指责别人使用的版本是“篡改”、“伪造”,未免太霸气了吧!至于曹寅诗的题目,笔者在《土默热红学》五十篇文章中曾经全文引用过该诗题目,在其它文章中为节省文字,使用了简称,也谈不上“篡改”啊?
再说关于“洪上舍”的称呼问题,“上舍”不过是对“国子监生”的一般称呼而已,洪昇本来就是国子监生,谈不到是否会接受这个称呼问题。至于洪昇自己的作品会不会以《洪上舍传奇》命名,笔者在文章中也对此进行了分析,认为洪昇这部作品的本名可能是《红楼梦》,朱彝尊称呼其为《洪上舍传奇》,意思是洪昇所写的传奇。这与梅节先生的说法并不矛盾。梅节先生不愧指鹿为马的“造马”高手,把这也说成了笔者的“伪造”,说不定什么时候把“偷娶尤二姨”的“贾二舍”也要说成曹雪芹“造马”呢。
梅节先生指责笔者“伪造”“篡改”的第三件证据便是列藏本封面上的“洪”字,感谢梅节先生证实了列藏本封面上确实有“洪”字,没有昧良心说这是笔者的伪造篡改。至于对封面上“洪”字的理解,笔者推测可能是购书者按照外国习惯写上的作者姓名,而梅节先生认为是购书者库尔梁德采夫所取的汉姓。笔者没有学习过俄语,不懂“库尔”何以能音转成“洪”字,望梅节先生有以教诲。至于说俄国专家这么认为,也不必拉外国专家大旗作虎皮啊!中国人研究方块汉字“洪”字,难道还必须以俄国专家的意见作为是非标准吗?退一步说,这本来都是见仁见智的推测,恐怕也难以入笔者以“伪造”“欺诈”之罪吧?
至于对“尊前”一类典故的解释,梅节先生运用考证手法,罗列了一大堆证据,意图证明笔者之浅薄。但不知梅节先生是否接受过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否懂得一个词语的本意和引申意义的区别?还好只是一个“尊前”,不是“阿堵”,倘若是“阿堵”,不知梅节先生还能考证出几堵古城墙呢?
其实,土默热没有“造马”,倒是包括梅节先生在内的当今主流红学一直在“造马”。红学界过去用“挖改”、“帖条”、“嫁接”、“钤盖”手法制造了那么多曹雪芹著作权“滥证”,近年又用更拙劣的造假手法,制造了那么多“曹雪芹墓石”、“曹雪芹佚诗”、“曹雪芹画像”等等伪证。梅节身临其境,心知肚明,从未见梅节先生起诉过他们(似乎也包括自己)的“欺诈罪”,还跟这些真正搞“造马”、“欺诈”的先生们打的一团火热,今天怎么突然想起来要治老土的“欺诈罪”!梅节先生难道不怕诬告反坐吗?
土默热红学只靠曹寅诗一条薄弱线索支撑么?梅节先生和他的某些战友,断言土默热红学只靠曹寅诗一条薄弱线索支撑,以为批倒了土默热引用的曹寅诗,土默热红学大厦便会轰然倒塌了。土默热红学果真如此不堪一击么?
不要说土默热对洪昇和曹寅关系的研究还没有象梅节先生想象的那么薄弱,即使抽掉了曹寅诗,完全抛开曹雪芹,土默热红学十论仍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丝毫不受影响。晚明气脉论、洪昇著书论、蕉园素材论、西溪背景论、钗盒情缘论、遗民思想论、芹溪托名论、脂砚评点论、假语村言论、浙西发源论,哪一论是靠曹寅和曹雪芹支撑起来的?
本来笔者研究洪昇著书问题,考虑到主流红学对曹雪芹约定俗成的认定,刻意保留了曹寅诗这条“蜻蜓的尾巴”,私心也是为了比较容易为读者接受吧。梅节先生这么一折腾,笔者索性就斩断这条“蜻蜓尾巴”,让“土默热红学”彻底与曹雪芹断绝关系,看“土默热红学”大厦会不会轰然倒塌?
搞学术本来不是闹意气的事情,要尊重史实,结论要产生在研究的末尾,而不是前头。研究一个学术体系,要客观地、全面地看问题,不能断章取义,以偏盖全。“土默热红学”不是没有瑕疵,不是不可以批评。但仅仅抓住“土默热红学”中的几个典故引文错误,或者是有意歪曲捏造,无限夸大,无限上纲,企图一棍子打死,这是文革中的“大批判”方法。如若不信,请参阅当年炮制刘少奇是“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的资料,使用的方法大概与梅节先生所说的“指鹿为马”、“风马牛”等异曲同工,似乎与某些先生在学术争鸣中使用的手法也如出一辙。此文革遗风在当今学术界千万不要流行开来,实为学界万幸。否则,多数学者视为畏途、噤若寒蝉,那红学界就真的要“万马齐喑究可哀”了。
梅节先生不必“流泪”,与土默热一起“老老实实做人”吧。梅节先生在文章的结尾,感慨万千地奉劝笔者:“還君《紅學》雙淚垂,土默熱先生,還是‘老老實實做人’罷!”您“花四十八大元”买的《土默热红学》,“还”给他的作者,肯定是“还”不回来了。虽然您在文章中表达了为腰包中掏了“四十八大元”而肉痛的痛楚心情,对您为此“双泪流”的遭遇我非常理解和同情。但同情代表不了市场法则,您要“还”也只能“还”给书商,不太可能“还”给作者了。我也曾经购买了不少的您的著作,我也不想还给书商,当然也肯定不能“还君”了。但我肯定没有“双泪流”,因为您那些文章值不得流泪。这样看,我们双方都得自认倒霉了,就算彼此扯平了吧,好吗?
土默热从不掩饰自己的观点,一生信奉老老实实做人,过去这么说,现在这么说,将来也这么说,不会做两面人,更不会当变色龙。至于梅节先生做人如何,笔者与先生从未谋面,不敢妄加评论。不过从梅节先生在文章中的自我表白看,似乎也不难窥见端倪。先生自豪地宣布:“涉足紅壇後,曾參加過大大小小的論辯,遇到過形形色色的對手,奇奇怪怪的議論。”看来梅先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恭贺先生四面出击,八面奏凯的雄才大略得以施展,也为先生“东方不败”的境地感到孤独和悲凉,更为先生在战斗中创作出辉煌的“靖大娘换米学”和“政治子平学”而感到自愧不如。
至于那个与您联手出击的陈某某先生,恕笔者就不妄加评论了吧。此先生出道也早,四十年前就威风八面了,全国工农商学兵都必恭必敬地学过他老人家的文章。笔者当时虽然既不是当权派,也不是造反派,但也随着全国“学梁效”运动,诚惶诚恐地拜读过他老人家当年的辉煌文章。虽然三十年前他老人家栽了个小筋斗,头上的光环与当年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但也无妨他今天的著名大学教授地位。您与这样的著名学者并肩战斗,也算惺惺相惜、意气相投、同枝相联、同气相求吧。不过,在改革开放、百花齐放的今天,也只有红坛,还有你们这些当年英雄的用武之地了。
俗话说,艺高才能胆大,理直才能气壮。笔者与梅节先生素不相识,过去根本就没有接触过梅节先生的大作,只是在梅节先生无端“痛斥”笔者的文章出笼后,才匆忙搜集了几篇梅节先生的大作拜读。原以为梅节先生的文字颐指气使,气势如虹,必定是红坛著名大家,拜读后才发现,不过是个“打小旗”的角色而已!研究学术的文章不多,充当打手的文章不少,实在谈不上搞过什么“学”,不知梅节先生靠着什么如此顾盼自雄?
假如梅节先生志不在书斋中的学术研究,专门靠社会活动出名,也不失为一条仕途经济之道。但据媒体报道,梅节先生的主要社会活动,就是在大陆红学界的大大小小会议上,赶赶场子,打打秋风,吃几顿大餐,喝几杯老酒,接着别人的话题,添加调料,凑凑热闹,当当帮闲,敲敲边鼓,似乎也从未唱过主角。不知梅节先生靠什么如此高视阔步、颐指气使?
就靠您文革后移居香港,由中国学者摇身一变而成为“境外学者”么?可惜中国学术界现在早已不是“月亮都是境外圆”的那个时代了,更何况梅节先生换皮换不了瓤,不仅无法丢开您当年(也包括现在)在大陆的学术“造诣”,似乎也无法丢开“我的中国心”吧?
再重复一遍,笔者与梅节先生素不相识,从无个人恩怨。即使梅节先生看不惯笔者的文章,实在痛痒难耐,那也要讲究个“君子之争,口不出恶言”吧?没有想到的是,梅节先生连《马大帅》中的“彪哥”都不如,根本就不讲打架的“套路”,一出手就无缘无故给笔者一个下马威,并且是一个唐吉诃德大战风车式的“英勇”出击。虽然鲁迅先生说过:对那些损着别人的牙眼,却主张万勿报复的人,我一个都不宽恕。但中国的古训还是君子不念旧恶,如果梅节先生改弦更张,今后不再胡踢乱咬,笔者不会再加以反击,也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周旋这些扯淡的玩意。
笔者知道梅节先生有耐不住寂寞的习惯,三天不攻击别人就似乎当了“冤大头”,但说不定哪天太阳会从西边出来呢,梅节先生毕竟垂垂老矣,以耳顺之年搞耳不顺之事,再老当益壮,恐怕也要力不从心。惟愿从今以后,您研究您的“政治子平学”,我研究我的“土默热红学”,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相安无事,共同老老实实做人。如果先生实在耐不住寂寞,还想找笔者练练把势,希望提前打个招呼,不要背后搞突然袭击,不要打黑枪、放冷箭,并把嘴和笔放干净点,不要恶语伤人,少说点没滋味的淡话。这也算梅节先生应该遵守的“学术规范”之一吧?
别了,梅节先生。
2006年9月19日于长春
附件四:
两岸名家热评土默热红学
(转载自2011年11月04日10:05
“所有治红学的人中,称得上英雄的有两个:一个是胡适﹔一个是土默热”
作为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几百年来,《红楼梦》研究之盛,未曾停息。但有一个声音,却让红学界乃至所有热爱《红楼梦》的人为之一震:这个声音说,《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洪升﹔而大观园的原型也是在洪升的家乡,杭州的西溪湿地。这一颠覆性的红学,按照学术界对新学说的管理,以创立者名字命名:“土默热红学”。
土默热红学问世之初,便得到了海峡两岸国学界诸多大师的关注,一家之言有成为多家共言的趋势。
“土默热红学代表了新一代红学的方法方向”
2007年,《土默热红学》台湾版,即《土默热:红学大突破》一书由台湾风云时代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书出版时,出版社老板陈晓琳为书做推介词,可见土默热红学在台湾学界的影响:自胡适“考证”《红楼梦》作者为曹雪芹,学者相率遵信,视为定论。然其说纰漏极众,或力为补苴,或另辟蹊径,众口喧腾,要不能离“胡家庄”、“曹家店”一步。所谓“红学”,实即“曹学”也矣!所论往往附会过甚、前后失照﹔矛盾抵牾,层出迭见。此一“红学”危楼,至今未尝倾颓,亦可怪矣。土氏研究《红楼梦》,自文学分析入手,探讨创作时代背景,不以作者家族背景为主线。又比较《红楼梦》与《长生殿》异同,于是独排众议,推测《红楼梦》作者为洪升。排比史料,信而有征。《红楼梦》长期未解之疑案,得以澄清。
而台湾淡江大学文学院院长,南华大学、佛光大学创校校长,美国欧亚大学校长,近年受聘为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在海内外颇有影响的国学大师龚鹏程,则为《土默热:红学大突破》撰写了《土默热红学小引》。文章认为,土默热红学代表了新一代红学的方法方向及问题意识,他找出的新数据值得重视。这一红学研究的新方向新思路,诚然还有不少缺点需要补苴,但非常值得期待。
“土默热把握住了晚明文化的气脉”
土默热红学在大陆的影响,初期虽曾被一些“清剿”、“消毒”的声音所掩盖,但也引起了一些学界人士的热情关注。
有一位始终为“土红”摇旗吶喊者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浙江省作协名誉主席黄亚洲。他在《西溪泛红》一文中说:土默热这位蒙古族汉子说他目前很孤独,未获特别有力的批驳,也未获特别有力的呼应。我认为这种孤独状态是正常的,你推倒了一座大厦,自己一个人面对断砖残瓦孤零零站着,太阳光底下当然只有自己的影子了。
近年来,随着大陆红学界为《红楼梦》探寻原作者热潮的兴起,土默热红学的影响也呈逐渐加大加深之势。福建师大中文系、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欧阳健在所撰《古代小说作家考证的信与疑》一文中说:土默热的探索,受到了一些诟病,但他确实拨正了研究的航向,贴近了《红楼梦》成书的时代、气候和土壤,把握住晚明文化的气脉。考证的细部可能不准,可能有误,但航向的把握是对头的。《红楼梦》的作者应该是洪升一类的人,是洪升同一时代的人。在不久前举办的“红楼梦与杭州”研讨会上,欧阳健重申了红学界应该重视“土默热先生把握住了晚明文化的气脉”观点,他说:总之,如果《红楼梦》的作者确是洪升,成功了,土先生功德无量,应该立一块碑﹔即使后来证明李渔可能比他更像,你的功劳,你的辛苦,并没有白费。因为你让大家把握了《红楼梦》那个时代,那个土壤,那个氛围,那个世界,你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了《红楼梦》,这不是很好吗?
“所有治红学的人中,称得上英雄的有两个:一个是胡适﹔一个是土默热”
对土默热本人以及土默热红学评价最高的人,则是一位近年来声名鹊起的红学新人:山西电大大同分校教师张义春。张义春是一位专门研究红学家的学者,所著《红学那些人》一书,对当代48位红学人物逐一进行了生动的描摹与刻画。在一次答记者问时,张义春说了一段很有意思的话:我认为,从红学产生算起,所有治红学的人中,称得上英雄的有两个。一个是胡适﹔一个是土默热先生。
把土默热教授与新红学鼻祖胡适先生比肩称为“红学英雄”,并且是“所有治红学的人中”的英雄,这个评价的确令人咋舌。
“胡适是英雄就不解释了,土默热先生为什么是英雄呢?”张义春解释:通过几年的读土默热先生的文章,我觉得土默热先生是一个勇士,敢于涉险,别人越是认为没可能的问题,他越是有胆量给你找出点问题,别人越是认为有可能的问题,他越是有魄力证明没有问题。此外他更是神仙,更是是魔术师以博大的匪夷所思的体系论证了洪升著书。作为一个治红学的,土默热先生的魅力有两点:一是惊人的胆略,一是丰富的思维与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