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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疑似曹雪樵(修订稿)

(2013-02-22 10:55:57)
标签:

曹雪芹

曹雪樵

披阅增删

文化

分类: 土默热红学

      曹雪芹疑似曹雪樵

         (修订稿) 

                                     土默热

主流红学界公认,曹雪芹名,字雪芹,一字芹圃。但有个很大的疑问,绝对不好解释,即他的爷爷曹寅,字楝亭,号雪樵。以一个诗礼传家的封建士大夫家庭,在那个严格讲究避国讳、家讳的时代,会出现祖孙取字号同用一个“雪”字的荒谬现象么?有人解释说,曹雪芹有反潮流精神,不受孔孟之道限制,这种阶级斗争逻辑真让人无话可说。也有人认为,是曹雪芹后来发现错用了字,才把自己的号改为芹圃或芹溪的。这似乎是强词夺理,直到红学界公认的那个曹雪芹死,《红楼梦》书稿中都是明文写的“披阅增删”者曹雪芹,说明他到死也没有发现自己的号取错了。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红楼梦》的披阅增删者曹雪芹,究竟是不是姓曹名字芹圃或雪芹的这个人?抑或另有其人?

断定乾隆年间北京那个曹雪芹是曹寅的后人,最重要的证据是敦诚、敦敏兄弟的诗《赠曹雪芹》和《挽曹雪芹》、《佩刀质酒歌》、《小诗代简寄怀曹雪芹》等。但二敦兄弟似乎对诗中这个曹雪芹并不熟悉,否则不会写出“秦淮旧梦忆繁华”、“扬州旧梦久已觉”这样的诗句,更不会特意注明“雪芹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须知曹寅去世时,这个曹雪芹尚未出生,连曹寅的儿子曹颙去世时,他还在娘肚子里,因为他是遗腹子(根据颙子说,倘若是子,则其生更晚),连爹的面都没见过,怎么可能跟随爷爷赴“织造任”呢?二敦并没有说这个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忆繁华”也不等于写小说,所以二敦诗尚不能作《红楼梦》作者的直接证据。

红学界据以断定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证据,主要是乾隆年间大诗人袁枚《随园诗话》和宗室永忠和明义的《题〈红楼梦〉》和《吊雪芹》诗,但袁枚、永忠和明义是否熟悉《红楼梦》作者,似乎也大可怀疑。永忠是从墨香手中借看《红楼梦》的,诗中明言“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说明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个曹雪芹。明义诗前小序中说《红楼梦》“其书未传”,“余见其抄本焉”,显见也不是从曹雪芹手中直接借来的《红楼梦》原稿。另从明义二十首题咏诗分析,他们看到的那部《红楼梦》,篇幅短小,首尾完整,也不是今本《红楼梦》或《石头记》,再根据袁枚关于书中有“女校书尤艳”内容的记载,应该是一部写妓女生活的小说。

后来的长白西清、裕瑞、陈其元、俞樾等人对曹雪芹的记载,都是年深日久后,根据传闻所记,且多数说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也有的说曹寅是曹雪芹的“先祖”、“曾祖”,捕风捉影,以讹传讹,种种错谬,不足为凭。特别是“先祖”二字,胡适先生解释为“祖父”,是大有问题的。在过去,封建文人称呼自己已故的祖父,可以称为“先祖”,但只限于自己对别人说时方可用此称呼,别人却不可以用“先祖”来称呼。就好像“家父”一词一样,自己能用,别人不能用。二敦是绝不可以这样称呼曹雪芹已故的祖父的。

那么,有没有这种可能,《红楼梦》书中记载的“披阅增删者”曹雪芹,与二敦兄弟等人记载的曹雪芹,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呢?笔者以为,完全是可能的。二敦兄弟所记载的那个人,是一个姓曹名,字芹圃、雪芹的人,而那个托名石头的《红楼梦》作者“芹溪”以及“披阅增删”者曹雪芹,都与乾隆年间这个曹霑无关而另有其人。这从脂砚斋批语中亦可看出端倪。

脂砚斋批语中屡次称《石头记》作者是“芹溪”,或者简称“芹”,并没有说他姓曹。红学家们说曹雪芹有“芹溪”之号,是根据《春柳堂诗稿》附会出来的,《春柳堂诗稿》作假案早已水落石出,“芹溪”之号与曹雪芹再也不搭界。畸笏叟命作者“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文字,命的是“芹溪”,不是“雪芹”。脂砚斋死后,畸笏叟希望造化“再生出一芹一脂”,“芹脂”并提,脂是名字的首字,“芹”字亦当为首字,如指雪芹,则不恰当,如指芹溪,则符合一般规律。因此,“一芹一脂”指的是芹溪和脂砚斋,同曹雪芹无关。

脂砚斋批语中多处说他和作者共同经历的“三十年前事”,“屈指三十五年”、“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如果按那个北京曹推算,不论上推三十年还是三十五年,他都还没有出生。因此,他不可能是脂批中所说的那个“作书人”芹溪。这个芹溪也不可能是乾隆年间人,而应是一个生活在康熙年间的文人,从乾隆九年上推三十年或三十五年,只能是康熙年间。那么,这个生活在康熙年间的“作书人”芹溪,以及“披阅增删”者曹雪芹,都与乾隆年间的那个曹霑没什么关系

这个康熙年间的曹雪芹是否有可能就是曹寅呢?曹寅,字子清,号雪樵,他完全可能有意以“芹”代“樵”,用近似音的“雪芹”为化名写入书中,说明自己是该书的“披阅增删”者。曹寅藏书《书史纪原》中,有“雪芹校字”,可为硬证。曹寅一生好舞文弄墨,也确实有些才情。如果他就是《红楼梦》正文中交代的那个“披阅增删”者曹雪芹,曾对《红楼梦》做了“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工作,最起码在时间上是吻合的,在才情上也是说得过去的。

那么,脂批透露的那个“作书人”芹溪又是谁呢?他就是曹寅的同代人和好朋友,以《长生殿》闻名于世的大文学家洪。洪昇曾化名“芹溪处士”,于康熙十年家难期间亲赴河北大名,校阅过“苏门啸侣”孙郁的《天宝曲史》,是为硬证。洪昇托名“石头”创作了《石头记》前八十回。康熙四十三年(1704),洪应曹寅之约,到江宁织造府“畅演”了三日《长生殿》。亲自把书稿交给了曹寅。曹寅在洪原稿基础上进行的“披阅增删”,续写了后四十回,这一切就都顺理成章了。

与曹寅在北京时就交往密切,从康熙二十八年洪国丧期间“聚演《长生殿》”罹祸起,二人已有十五年没见面了。二位老友久别重逢,“江关”重见,不胜“惆怅”唏嘘。洪到江宁,是带着“行卷”去的,“行卷”中装着他晚年在“恐惧中”写就的一部书稿。书稿中记叙的是自己“称心岁月荒唐过,垂老文章恐惧成”,“礼法谁曾轻阮籍,穷愁天亦厚虞卿”的事迹。携来的目的就是请曹寅这个“纵横摆阖人间世”的老朋友,帮助刊刻“问世”,曹寅爽快地答应了老朋友,并说以此来表达二人的“万古情”。这些都见于曹寅诗《读洪昉思稗畦行卷感赠一首,兼寄赵秋谷赞善》(诗见《楝亭诗抄》卷四)。洪归途中就因酒醉落水淹死了,书稿遂落在曹寅手里。

书稿是按照洪氏家族发生的“家难”,即自己青少年时代纨绔子弟生活和成年后穷困潦倒生活的强烈对比写就的,兼记了妻子和姐妹们“闺阁中历历有人”的事迹。写作中由于担心“干涉朝廷”,时时“恐惧”,处处小心,从康熙二十八年写到康熙四十三年,以六十花甲的“垂老”之年方最后写成。曹寅此时也已接近垂暮之年,正感叹和担心自己家“树倒猢狲散”(见脂批“言犹在耳”),见洪此稿正是表达“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的主旨,触动于心,遂提笔“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问世传奇,以警后人。

从洪逝世的1704年到曹寅逝世的1712年,接近十年时间,正符合“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之记载。曹寅此期间把“披阅增删”《红楼梦》的书斋取名“悼红轩”,红洪同音,以悼《红楼梦》兼悼老友洪。正因为补写了后四十回,方需要“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否则书中关于曹雪芹披阅增删另撰写“目录章回”的记载就无法解释了。曹寅“披阅增删”的任务主要是补写后四十回“收缘结果的话头”,这一切就在《红楼梦》后四十回结尾处明明白白写着,这是最权威的第一手证据,几乎无须另加证明。

由曹寅补写《红楼梦》后四十回,能够很好地解释书中续作部分出现新媳妇薛宝钗为大伯嫂子“装袋烟”,王熙凤在宝玉新房里“抽袋烟”等特殊情节的描写。因为曹寅出身旗人家庭,旗人家庭都有妇女抽烟的习俗,“十七八大姑娘叼烟袋”嘛。而《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就绝对没有这些旗人生活场景的描写,说明“作书人”芹溪是江南汉人。唯一不好解释的,就是后四十回中贾兰作五言八韵“试贴诗”,而“试贴诗”的出现是乾隆年间的事情,曹寅并没有活到乾隆年间,似乎写不出“试贴诗”内容。但考虑到康熙年间博学鸿词科亦曾考过“试贴诗”,康熙年间文人曾大量编辑刊发唐代试贴诗,曹寅也有写出试贴诗的可能,也就不矛盾了。

以上推论,较好地解决了《红楼梦》创作和问世的诸多谜语:“石头”、的原型,也就是脂批交代的“作书人”芹溪,就是原作者洪;“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那个人就是化名曹雪芹的曹雪樵;芹溪和曹雪芹并不是同一个人,而分别是洪昇和曹寅的化名。红学界以道光年间的《春柳堂诗稿》,误断曹雪芹与芹溪是同一个人,是站不住脚的。芹溪不姓曹,雪芹乃雪樵,《红楼梦》创作和披阅增删,都同二敦诗交代的那个乾隆时期的北京曹毫无关系。乾隆年间那个北京曹霑搞出来的写妓女的《红楼梦》,也不是程高本《红楼梦》或脂本《石头记》。这部曹霑本妓女《红楼梦》应无文学价值,且早已失传,无需红学界伤脑筋去繁琐考证

           

  20038月初稿

2013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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