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土默热红学
土默热红学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98,793
  • 关注人气:76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请问胡文彬先生:曹雪芹有何“自愧”?

(2012-03-29 18:27:49)
标签:

文化

分类: 红学争鸣

    请问胡文彬先生:曹雪芹有何“自愧”?

                                    逄冠卿

书海出版社出版的著名红学家胡文彬先生《读遍红楼》一书,内有《此书系自愧而成”——《红楼梦》作者的负罪感》一文,值得一读。该文篇幅不长,全文如下:

  在韦勒克(Rene Wellek)和华伦(Austin Warren)合著的《文学论——文学研究方法论》一书中有如下一段文字:艺术作品最显而易见的原因便是它的创作者——作家。因此,对于作家个性和生活的说明,便成为了一种最古老的最完备的文学研究方法。毫无疑问,这一见解也适于用来观察《红楼梦》与他的作者曹雪芹的个性与生活。

  因此,读《红楼梦》不能不仔细品味卷首那篇楔子。这是文本中最直接和最完备的第一手材料。将这楔子读懂、读透,对于我们认识这部充满雾障的奇著会有许多帮助。

  楔子不长,两次采用作者的自云,当是作者的原话。我们将作者的原话略加概括,告诉我们的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作者生长在一个上承天恩下承祖德的世家大族里,曾经过着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繁华生活。他曾受到父兄的教育和师友规训,有着很好的文化教养。

  (2)作者成年之后,家道突然中落,致使他不得过着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困顿生活。这种天壤之别的变化使他一枝无成,半生潦倒。在他的内心里产生实愧则有余”——即一种强烈的负罪感。

  (3)因此,这位废人立志要把当日所见天下之女子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不因自己的不肖而使闺阁精英泯灭,并以此悦世之目,破人愁闷

  (4)作者自云其创作方法,是借通灵之说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书中所用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

  最早阅读过《红楼梦》(《石头记》)的脂砚斋等人,对作者的自愧深怀同情,并不断在批语中指出来。例如正文中写到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八个字时批道: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无材可去补苍天之下又批道:书中本旨。枉入红尘若许年之下批道:惭愧之言,呜咽如闻。最长的一条眉批是批在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上。批云:

  八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墨客骚人?今又被作者将此一把眼泪洒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

  故批者总结道:此书系自愧而成!”(见第12)

  从作者自云到脂批批者,告诉我们作者的自愧不是自弃。曹雪芹同他同时代的知识精英们相比较,其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从自愧中得到反省,找到愧余之后所用以表达自己人生体验的最佳形式和巧妙的方法。他的自愧成了他创作《红楼梦》的一种强烈的愿望和强大的动力,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留下这部永远说不完的《红楼梦》!

  我们读完《红楼梦》,深切感受到了作者那种强烈的自愧意识,但留给我们最可宝贵的启示是作者把自愧升华成一种高尚的道德感和时代的责任感。他歌颂了应该歌颂的闺阁精英,鞭挞了那个宗法制度所滋生的种种罪恶,揭示了那个制度必将灭亡的命运。他对每一个不幸的悲剧命运表达出无限的同情和不平。这一切说明了一个真理,即任何时代的作家都必须保持与时代对话的渴望,绝不能失去把握社会历史的能力。没有责任感、道德感的作家,必然是高高在上,以精英自诩,从而远离社会、远离时代,将自己融入琐碎的欲望之中,自然也就失去了作家的灵魂和自尊。

  近几年来,媒体开始关注诺贝尔文学奖,不断发问:为什么不发给中国的作家?”“什么时候中国作家能够获得此项殊荣?”……但我们却很少有人去反省本身是否有自愧意识,很少有人沉下心来用十年辛苦磨出一。金钱、名利、欲望不仅仅可以腐蚀那些政治人物,或者是那些缺少知识的芸芸众生,它同样可以腐蚀那些人们曾经寄予厚望的作家。

  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固然可以让人们享受人生,它也可以消磨人的意志。茅椽蓬牖,瓦灶绳床,虽然清贫了一些,但却激励人的斗志,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曹雪芹的自愧,为今日的中国作家们树立了最好的榜样!

                                                        20051112

读罢该文,完全同意胡文彬先生关于《红楼梦》系“自愧而成”,作者创作中怀有深切之“负罪感”的推论。但对胡文彬先生文章结尾得出的结论,即《红楼梦》作者的“自愧”,就是因为曹雪芹的“负罪感”,曹雪芹“能从‘自愧’中得到反省”,“为今日的中国作家们树立了最好的榜样!”这样一个结论,提出点笔者的质疑。

问题是,胡文彬先生此文的论据和论点不符,论证关系不能成立。主流红学界无限热爱、无限景仰、无限崇拜、无限忠诚的那个乾隆年间的曹雪芹,从其生平事迹来看,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有劳什子“负罪感”,当然更不会因“自愧”去写《红楼梦》。

其一,不论主流红学家们将曹雪芹的生年搞成1724年还是1715年,反正江宁织造曹家被查抄的雍正六年(1728),曹雪芹尚属牙牙学语的孩童或童稚未开的少年,对家族败落根本就谈不到有任何责任。曹雪芹总不至于主动去“负罪”吧?当然更谈不到有什么“自愧”了!

其二,脂砚斋批语中,多次披露作者“负罪”、“自愧”的那些事情,发生在此书创作的“三十年前”或“三十五年前”。红学界一致认为曹雪芹初创《红楼梦》是在乾隆九年(1744),往前追溯这个时侯曹雪芹尚未出生,总不能为自己出生前的事情而产生“自愧”和“负罪感”吧?

其三,《红楼梦》“作者自云”交代,作者“自愧”的原因之一,是因为自己“堂堂须眉,诚不若此一干裙钗”。曹雪芹不论是曹顒的儿子还是曹頫的儿子,都没有“一干裙钗”姐妹,他为姐妹们“闺阁昭传”并比照姐妹们的事迹述说自己“无能”、“不肖”的创作动机从何而来?

根据以上分析,胡文彬先生作为文化名人、红学大家,撰文说事总得前后照应,在曹雪芹“自愧”、“负罪感”问题上,总得自圆其说啊?然后才能谈到“当代中国作家”怎样去学习曹雪芹著书“自愧”的“榜样”吧?这些不通之处,愚资质愚钝,百思不得其解,望尊敬的胡文彬先生有以教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