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珠、神瑛神话及其寓意再考
(2009-09-06 10: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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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土默热红学新进展 |
《石头记》作者在书中杜撰了一个“绛珠仙子”、“神瑛侍者”,从“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降生到“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以一生的“眼泪”酬谢“灌溉之情”的神话,作为书中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故事的渊源。书中原文为: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神话故事并不显见。这些神话故事,或来源于历史典籍,或来源于民间传说,总之都有出处。最奇怪的就是《石头记》中的“绛珠仙子”和“神瑛侍者”神话,不论人物形象还是故事情节,都既不见于典籍,又不见于传说,绝对是《石头记》作者的独家秘传。
中国古典小说中的神话故事,尽管五花八门,但一般都有出处可靠。《石头记》中“绛珠仙子”和“神瑛侍者”这种绝无出处的神话人物和故事,必然引起文学界的极大兴趣。于是乎,红学界考证研究“绛珠仙子”和“神瑛侍者”的“红学”文章满天飞舞,但可以说百年红学关于这方面的所有考证文章都流于荒诞,言之无物、持之无故,当然不为广大读者所接受。
按照文学创作规律,凡神话故事或寓言传说,都应有其生活来源和文化底蕴;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神话或寓言,历史上还不曾流传过。难道《石头记》中的这则“绛珠仙子”和“神瑛侍者”的“还泪”故事,还能创造古典文学中“无中生有”的先河么?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显然是不能的。只能说我们目前尚未考证清楚、研究明白而已。
不论你是否承认《石头记》是“自传体”小说,你都得承认《石头记》是作者自譬“石头”、以自己“亲历亲闻”素材创作的文学作品。举凡文学作品,其中所使用的神话故事,都自有其必然的来历,也自有其写入书中的理由。《石头记》中的这则“绛珠神瑛”神话,如果按照曹雪芹及其家族的事迹再研究一千年,恐怕也找不到其正确来历和必然理由;倘若你的研究方向或到《石头记》的真正作者洪昇身边,这则“绛珠神瑛”神话的正确来历和作者运用于书中的理由,就会由隐而显、昭然若揭了。
举凡好的小说,决不会是无病呻吟,必然是作者有感而发,有情而泻。在《土默热红学》中,笔者详尽地考证了洪昇创作《石头记》的三大理由和三大素材来源:其一是洪昇经历了“天伦之变”,由于“无罪见斥”被逐出家庭,半生贫困潦倒,作《石头记》的目的就是为了表现家族“自杀自灭”的过程,宣泄自己内心的“无可如何”之情。其二是洪昇经历了《长生殿》案件,由于皇家“大出殡”期间非时演出被“斥革下狱”,终生失去功名前程,作《石头记》的目的就是为了表现“风月情浓”造成了“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宣泄自己内心的“无材补天”之情。其三是洪昇经历了“蕉园五子”、“蕉园七子”——十二个诗人姐妹从风流蕴籍到风流云散的过程,作《石头记》的目的就是为了表现虽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但难免“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命运的下场,宣泄自己内心的“怀金悼玉”之情。
当你明白了这些,回过头来再来看“绛珠神瑛”神话,其故事来源和创作目的就一目了然了。让我们先来考证分析“神瑛侍者”故事的来源和运用目的。我们知道,《石头记》书中的第一男主人公贾宝玉是作者自况,体现在他身上的故事素材多采自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作者在书中之所以选择“神瑛侍者”作为贾宝玉的神话前身,必然与作者自己的经历和感慨有密切关系。
中国古代历史上并没有一个名叫“神瑛侍者”的神话人物,作者创作这个神话人物必然与作者自身命运有直接关联,换句话说,就是与《石头记》书中贾宝玉的人生命运有直接关联。所谓“瑛”,在古汉语中有两重含义,一是“玉光”,出自《说文》:“瑛,玉光也。”东晋庾阐《涉江赋》:“金沙逐波而吐瑛”,也是这个意思。二是“美玉”,出自 曹植《平原懿公主诔》:“于惟懿主,瑛瑶其质”。 《魏书·阳尼传》:“ 采钟山之玉瑛兮,收珠泽之珂珬”,也是此义。《石头记》中采用的是“美玉”的含义,有书中“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为证。
书中贾宝玉乃“神瑛侍者”转世,“宝玉”这个名字,本身就是“瑛”的意思,这些都不难理解。但难于理解的是,宝玉出生落草时,口中衔着一块“五彩斑斓”的美玉,这在现实生活中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作者如此描写必有其深刻用意。这个用意是什么呢?其一,玉的正面所雕之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显然与传国玉玺的“受命于天,即寿永昌”仿佛;其二,玉的背面所刻之字“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显然也与民间传说之玉玺功能有关;其三,口中衔玉,象征的乃是一个“国”字(这个国字在古代是國字的异体字,并非现代简体字),生而有国者,太子也;其四,这块美玉乃是宝玉的“命根子”,失去“命根子”宝玉就要疯癫乃至死亡,显然也象征着太子失去“玉玺”便失去了太子之位,失去了国之根本。
基于以上分析,《石头记》作者使用“神瑛”和“宝玉”作为主人公生前身后之名,其寓意当与太子有关。难道《石头记》中的宝玉写的是太子吗?刘心武先生就是根据这些推断出“废太子女儿”,创立了“秦学”的。笔者虽然也承认作者暗中的创作意图与太子有关,但并不同意刘心武先生在清宫秘史中爬梳出来的结论。笔者认为,《石头记》中的这个“神瑛”和“宝玉”,乃是作者使用古代的典故来表达自己创作此书的目的,其典故来源于唐代的“太子李瑛”!
据《旧唐书》和《新唐书》记载:
废太子瑛,玄宗第二子也,本名嗣谦。景云元年九月,封真定郡王。先天元年八月,进封郢王。开元三年正月,立为皇太子。七年正月,加元服。其年,玄宗又令太子诣国子学行齿胄之礼,仍敕右散骑常侍褚无量升筵讲论,学官及文武百官节级加赐。十三年,改名鸿,纳妃薛氏,礼毕,曲赦京城之内,侍讲潘肃等并加级改职,中书令萧嵩亲迎,特封徐国公。二十五年七月,改名瑛。
玄宗宠爱的武惠妃生子李瑁,封为寿王。由于武惠妃希图固宠于唐明皇,谋夺皇后之位,并为儿子李瑁阴谋取代李瑛的太子地位,因此不断向唐明皇进谗,并联合惠妃女咸宜公主和驸马杨洄,诬陷李瑛和弟弟鄂王李瑶、光王李琚率领甲兵造反。玄宗大怒,在不辨真假的情况下便下诏:
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同恶均罪,并废为庶人;锈(李瑛之妻兄,亦为驸马——笔者注)赐死。瑛、瑶、琚寻遇害,天下冤之,号“三庶人”。岁中,惠妃数见庶人为祟,因大病。夜召巫祈之,请改葬,且射行刑者瘗之,讫不解。妃死,崇亡。宝应元年,诏赠瑛皇太子,瑶等复王。
武惠妃为儿子李瑁册立太子和自己册封皇后的野心并未如愿以偿,李瑛兄弟冤死后,武惠妃心中有鬼,每每梦见太子兄弟三人的冤魂向她索命,便像一个狂人,常常大叫:“三庶人饶命!”闹得宫中鸡犬不宁,最终导致精神失常。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十二月,还没挨过残冬就病死了,距“三庶人”冤死仅七个月时间。武惠妃死后,忠王李玙(后改名为李亨)因“长幼有序”、“推长而立”等冠冕堂皇的理由被立为太子,李瑁的太子梦化作了泡影,武惠妃母子都是为他人作了嫁衣裳。
《石头记》中“神瑛侍者”神话取材于李瑛故事的痕迹至为明显:李瑛生而为太子,宝玉也“口中衔玉”而诞;不仅“瑛”和“宝玉”同义,李瑛及李瑶、李琚兄弟的名字均为玉字旁,与贾宝玉及贾琏、贾环兄弟名字的偏旁部首相同;李瑛为皇次子,宝玉也是“二爷”;李瑛娶妻薛氏,宝玉也与薛姓女子缔结金玉良缘。这些交合点恐怕并非偶合可以解释的。另据《新唐书》记载:开元六年正月乙巳,改传国玺曰“宝”,《石头记》中由“神瑛”到“宝玉”、“宝钗”取名,再到太子影射,大概与此不无关系。
《石头记》作者为什么要用李瑛的典故创作一个“神瑛侍者”神话,并以之作为宝玉的前身呢?我们再来回顾一下《石头记》作者洪昇的生平遭际,就一目了然了。洪昇虽然出身名门望族,但并非什么太子,也没有什么取代太子的野心,但洪昇和“废太子”李瑛却有着命运上的共同之处和心理上的共通之处,这就是“无罪见斥”、无故被遣!原来,洪昇家族乃是宋明两朝的江南望族,在清朝初年,由于改朝换代的原因,家族“外面架子未倒,内囊渐渐尽上来了”,处于“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末世境地。就在这外忧内患一齐袭来的时刻,家族内部“自杀自灭”起来,终于发生了“天伦之变”,洪昇和二弟洪昌同时被父亲赶出了家庭!
洪昇兄弟三人,洪昇为长子,当然的家族继承人。他和二弟洪昌为嫡母黄氏所生,三弟洪中令乃庶母(姓名不详)所出。洪昇的母亲黄氏早逝,父亲继娶后母钱氏。后母钱氏过门后,与庶母联合起来,争夺家族的控制权和继承权。她们整天在父亲耳边挑唆父子之间的关系,图谋以庶出的三弟取代两个哥哥,做百年望族的承重人。因此,洪昇兄弟与父亲、继母和庶母的关系日趋恶化,终于爆发了“天伦之变”,造成百年望族“子孙流散”的悲剧。洪昇本人被逐出家庭后,整个后半生都过着流离贫困的生活;二弟洪昌命运更为悲惨,在颠沛饥寒中英年早逝了。这应该就是洪昇以二弟洪昌与行二的太子李瑛类比,在《石头记》“太虚幻境”中杜撰“神瑛侍者”、在人间杜撰“二爷”宝玉的创作思路的由来。
“神瑛侍者”出处既明,那么“绛珠仙子”又有何来由呢?在中国古典神话中,也从来就没有“绛珠仙子”这个神话人物,显然也是《石头记》作者杜撰。那么作者杜撰的根据又是从何而来呢?这要从对“绛珠草”的理解说起。什么是“绛珠草”?红学界一般都是理解为一种头顶红色珠子的小草,绛珠暗示着血泪,更有人言之凿凿地考证出绛珠草就是东北“人参”,还有人莫名其妙地说绛珠草乃是“瑶草”。其实这些都是望文生义的妄测之词,不足凭信。
考证“绛珠草”的来源,孤立地望文生义式揣测试不成的,必须把“绛珠草”与她转世而生的林黛玉联系起来研究,方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石头记》书中的第一女主人公林黛玉,前身是“绛珠草”,修成女体后又称太虚幻境的“绛珠仙子”;她托生为人后别号“潇湘妃子”,居住的地方是“潇湘馆”,又称“有凤来仪”;她转世的目的是到人间为“神瑛侍者”“还泪”,生活中整天泪眼不干,最后泪尽而逝。我们把《石头记》作者的这些貌似支离的描写内容联系在一起考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绛珠草”根本就不是什么头顶红珠子的小草,而是古典文学中尽人皆知的“斑竹”!
“斑竹一枝千滴泪”,毛主席这句著名的诗句,实际上整个套用的就是《石头记》作者洪昇的诗句(见《稗畦集》)。江南的斑竹,全身布满类似泪珠的红色斑点,俗称“泪竹”,《石头记》中称其为“绛珠草”极恰。更重要的还不在于她的血泪形象,而在于她的深刻寓意。在中国古典文学中有个熟典:舜帝南巡时死于“苍梧之地”,舜帝的两个妻子娥皇女媖千里寻夫,来到“潇湘之地”的九嶷山,啼哭的泪水染红了当地的竹子,从此这里的竹子身上便布满了形似泪滴的红点,俗称斑竹。死于潇湘之地的娥皇女媖,从此又号“潇湘妃子”。“有凤来仪”典故,也出自典出《尚书·益稷》记载舜帝故事的“潇韶九成,有凤来仪”。《石头记》书中描写黛玉爱哭,本身也是暗写斑竹的寓意,清代诗人黄白山诗话中说:“咏竹而言啼,正用湘妃染泪之事,而隐约见之”,由此可见一斑。综合《石头记》中凝聚在林黛玉身上的“潇湘妃子”、“有凤来仪”、“绛珠草”三个典故和爱哭的性格,“绛珠草”指的是斑竹应无疑义。
那么《石头记》作者洪昇为什么一定要用“绛珠草”、“绛珠仙子”来描写林黛玉呢?“绛珠草”本身与“神瑛侍者”又有什么意义关联呢?原来,这也与《石头记》作者与父亲关系不好,在家庭中“无罪见斥”有密切关系。
潇湘妃子娥皇女媖的丈夫是三代时的舜帝。舜帝“父顽,母嚚,弟傲”,但 舜帝始终“能和以孝”,成为“古孝子”的典范。原来虞舜很小的时候亲生母亲握登就死了,其父瞽叟更娶。瞽叟愚顽,继母奸诈,同父异母弟弟象淫傲。他们屡次三番想方设法谋划害死舜,但是舜宅心仁厚,每每遭到毒打或陷害,并不仇恨暴戾,而是逆来顺受,继续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如初。洪昇作《石头记》时将林黛玉比附为“潇湘妃子”,实质上就是暗中将自己比附为舜帝。舜帝“父顽,母嚚,弟傲”,与洪昇的家庭状况几乎如出一辙。洪昇在遭遇天伦之变后,在自己的诗集中也常常以“古孝子”自居,这个“古孝子”指的就是舜帝。
洪昇在《石头记》中,将宝玉、黛玉的爱情比喻为“木石前盟”或“木石姻缘”也出自舜帝的典故。“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见《孟子尽心上》),说明舜帝与娥皇女媖(潇湘妃子)婚后,过着很原始贫穷的生活。舜帝死后,潇湘妃子哭泣的眼泪染红了斑竹,这正是《石头记》中“绛珠仙子还泪”说的由来。《石头记》中的另一组姻缘关系是“金玉良缘”,出自《长生殿》传奇中唐玄宗和杨贵妃的“钗盒情缘”,象征着高贵奢侈的婚姻爱情。洪昇在《石头记》中写道:“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代表着他的爱情婚姻方面的价值取向。洪昇的妻子黄蕙是富贵已极的当朝大学士黄机的孙女,又是他的亲表妹,夫妻之间感情甚笃。婚后的前半段,夫妻过着肥马轻裘的富裕生活,可谓“金玉良缘”;发生“天伦之变”后,整个后半生,夫妻都过着极端颠沛流离的贫困生活,正所谓“木石姻缘”。在长期的贫困生活中,才华横溢并多愁善感的才女黄蕙,可谓把一生的眼泪都还给了丈夫洪昇。洪昇念念不忘“木石姻缘”,不仅有对相濡以沫妻子的感念之情,也有对“天伦之变”中“无罪见斥”遭遇的复杂感情。
在《石头记》中“神瑛侍者”、“绛珠仙子”身上寄托的两则典故,都暗示着作者与父亲、继母、同父异母弟关系不好,自己在家庭中遭遇了“无罪见斥”,造成家庭“子孙流散”,造成“百年望族”的一蹶不振。从《石头记》中对贾宝玉与父亲贾政、庶母赵姨娘、同父异母弟贾环关系的描写,亦可见端倪。贾政对宝玉下死手“大加笞挞”,几乎置之于死地;赵姨娘阴毒地“魇魔”宝玉、凤姐,使其奄奄一息、九死一生;贾环不仅挑唆宝玉与父母的关系,还推倒油灯,意图烫瞎哥哥的眼睛。书中通过探春之口说,这样的大家族,只有“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说的就是洪家的现实。《石头记》对这些阴毒的家庭内部争斗的描写,完全是洪昇家庭“天伦之变”的写实,也就难怪洪昇在创作《石头记》时,用“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两个“无罪见斥”的典故,来比附作品的男女主人公了。
在洪昇的诗词作品中经常以《履霜操》自诉不幸。《乐府诗集》卷五十七琴曲歌辞一:“《履霜操》,尹吉甫之子伯奇所作也。伯奇无罪,为后母谗而见逐,乃集芰荷以为衣,采楟花以为食。晨朝履霜,自伤见放,於是援琴鼓之而作此操。曲终,投河而死。”《履霜操》典故与上述“神瑛侍者”、“绛珠仙子”典故的寓意是完全一致的。洪昇母亲去世,被父亲逐出家庭后,无奈去北京投靠舅父(也是岳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石头记》开篇就描写“林黛玉抛父进京都”,有的版本作“荣国府收养林黛玉”,脂砚斋批曰“收养二字触目凄凉之至”。在“绛珠草”一词后,脂砚斋也批道:“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 黛玉的丫环“紫鹃”,亦有杜鹃啼血之意。综合这些描写,难道还看不出作者洪昇表现“天伦之变”的悲苦用心么?
2008年3月5日于长春
附录:
《旧唐书 列传第五十七 玄宗诸子》
废太子瑛,玄宗第二子也,本名嗣谦。景云元年九月,封真定郡王。先天元年八月,进封郢王。开元三年正月,立为皇太子。七年正月,加元服。其年,玄宗又令太子诣国子学行齿胄之礼,仍敕右散骑常侍褚无量升筵讲论,学官及文武百官节级加赐。十三年,改名鸿,纳妃薛氏,礼毕,曲赦京城之内,侍讲潘肃等并加级改职,中书令萧嵩亲迎,特封徐国公。二十五年七月,改名瑛。瑛母赵丽妃,本伎人,有才貌,善歌舞,玄宗在潞州得幸。及景云升储之后,其父元礼、兄常奴擢为京职,开元初皆至大官。及武惠妃宠幸,丽妃恩乃渐弛。时鄂王瑶母皇甫德仪、光王琚母刘才人,皆玄宗在临淄邸以容色见顾,出子朗秀而母加爱焉。及惠妃承恩,鄂、光之母亦渐疏薄,惠妃之子寿王瑁,钟爱非诸子所比。瑛于内第与鄂、光王等自谓母氏失职,尝有怨望。惠妃女咸宜公主出降于杨洄,洄希惠妃之旨,规利于己,日求其短,谮于惠妃。妃泣诉于玄宗,以太子结党,将害于妾母子,亦指斥于至尊。玄宗惑其言,震怒,谋于宰相,意将废黜。中书张九龄奏曰:“陛下纂嗣鸿业,将三十年,太子已下,常不离深宫,日受圣训。今天下之人,皆庆陛下享国日久,子孙蕃育,不闻有过,陛下奈何以一日之间废弃三子?伏惟陛下思之。且太子国本,难于动摇。昔晋献公惑宠嬖之言,太子申生忧死,国乃大乱。汉武威加六合,受江充巫蛊之事,将祸及太子,遂至城中流血。晋惠帝有贤子为太子,容贾后之谮,以至丧亡。隋文帝取宠妇之言,废太子勇而立晋王广,遂失天下。由此而论之,不可不慎。今太子既长无过,二王又贤,臣待罪左右,敢不详悉。”玄宗默然,事且寝。其年,驾幸西京,以李林甫代张九龄为中书令,希惠妃之旨,托意于中贵人,扬寿王瑁之美,惠妃深德之。二十五年四月,杨洄又构于惠妃,言瑛兄弟三人与太子妃兄驸马薛锈常构异谋。玄宗遽召宰相筹之,林甫曰:“此盖陛下家事,臣不合参知。”玄宗意乃决矣。使中官宣诏于宫中,并废为庶人,锈配流,俄赐死于城东驿。天下之人不见其过,咸惜之。其年,武惠妃数见三庶人为崇,怖而成疾,巫者祈请弥月,不痊而殒。瑛有六男:俨、伸、倩、俅、備,儆。庆王琮先无子,瑛得罪后,玄宗遣鞫之。天宝中,俨为新平郡王、光禄卿同正员,伸为平原郡王、宗正卿同正员,俅为嗣庆王。宝应元年,诏雪瑶、瑛、琚之罪,赠瑛为皇太子,瑶、琚复赠为王。
《新唐书 列传第七十一
太子瑛,始王真定,进王郢。开元三年,立为皇太子。七年,诏太子、诸王入国学行齿胄礼,太常择日谒孔子,太子献。诏右散骑常侍褚无量执经,群臣、学官、诸生以差赐帛。明年,瑛加元服,见太庙。十六年,诏九品官息女可配太子者,有司采阅待进止,以太常少卿薛縚女为妃。帝种麦苑中,瑛、诸王侍登,帝曰:“是将荐宗庙,故亲之,亦欲若等知稼穑之难。”因分赐侍臣,曰:“《春秋》书‘无麦禾’,古所甚重。比诏使者阅田亩,所对不以实,故朕自莳以观其成”云。初,瑛母以倡进,善歌舞,帝在潞得幸。及即位,擢妃父元礼、兄常奴皆至大官。鄂、光二王母亦帝为临淄王时以色选。及武惠妃宠幸倾后宫,生寿王,爱与诸子绝等。而太子、二王以母失职,颇怏怏。惠妃女咸宜公主婿杨洄揣妃旨,伺太子短,哗为丑语,惠妃诉于帝,且泣,帝大怒,召宰相议废之。中书令张九龄谏曰:“太子、诸王日受圣训,天下共庆。陛下享国久,子孙蕃衍,奈何一日弃三子。昔晋献公惑嬖姬之谗,申生忧死,国乃大乱;汉武帝信江充巫蛊,祸及太子,京师蹀血;晋惠帝有贤子,贾后谮之,乃至丧亡;隋文帝听后言,废太子勇,遂失天下。今太子无过,二王贤。父子之道,天性也,虽有失,尚当掩之。惟陛下裁赦。”帝默然,太子得不废。俄而九龄罢,李林甫专国,数称寿王美以揠妃意,妃果德之。二十五年,洄复构瑛、瑶、琚与妃之兄薛锈异谋。惠妃使人诡召太子、二王,曰:“宫中有贼,请介以入。”太子从之。妃白帝曰:“太子、二王谋反,甲而来。”帝使中人视之,如言,遽召宰相林甫议,答曰:“陛下家事,非臣所宜豫。”帝意决,乃诏:“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同恶均罪,并废为庶人;锈赐死。”瑛、瑶、琚寻遇害,天下冤之,号“三庶人”。岁中,惠妃数见庶人为祟,因大病。夜召巫祈之,请改葬,且射行刑者瘗之,讫不解。妃死,崇亡。宝应元年,诏赠瑛皇太子,瑶等复王。瑛子五人:俨、伸、倩、俅、備。瑛之废,帝使庆王畜俨等为子。俨封新平郡王,伸平原郡王,俅嗣庆王,备太仆卿,倩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