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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腔镜治疗的禁忌证

(2009-05-06 18:54:01)
标签:

杂谈

宫腔镜治疗的禁忌证:

  1、活动性子宫出血(少量出血或特殊指征者例外)

  2、急性或亚急性生殖道感染者

  3、近期有子宫穿孔或子宫手术史者(3个月内)

  4、欲继续妊娠者。

  5、宫颈恶性肿瘤。

  6、生殖道结核,未经适当抗结核治疗者。

  7、宫腔过度狭小或宫颈过窄者。

  8、严重心、肺、肝、肾等脏器疾患,代谢性酸中毒等难以忍受者。

  9、术前测口腔体温不低于37.5度者,暂缓检查或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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