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苦为“罪恶”涂脂抹粉
之所以给罪恶加上引号,因为我知道,性的本身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恶。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食色性也”,当然,圣贤也留下了另外一句名言“万恶淫为首”。性,作为繁衍人类的一种必然途径,本身不带有罪恶,而如果不加节制,一味放纵,那么,因性而引发的恶性案件,早已为人类敲响了警钟。
封建社会,卖淫嫖娼十分普遍,卖淫者多为最最贫困的女孩,而嫖娼者几乎都非富即贵。一则,贫民没有钱财去嫖娼,二则,同样身为最底层的贫民,知道青楼里那些出卖身体的也是贫家女孩,他们舍不得对那样的女孩肆意凌辱。无论在什么社会状态下,卖淫嫖娼都被人们所不齿,没有哪一个社会敢把卖淫嫖娼拿出来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宣扬。古时候那些青楼女子,一般都稍懂琴棋书画,不仅仅是男性泄欲的工具,不少女性是文人墨客心仪的红颜。
今天的中国,性开放几十年了,卖淫嫖娼从地下转到地上,从桌下转至桌上,引得无数淫棍色鬼欲欲跃试,色心难耐。也让有尊严的人们唉声叹气,抱怨世风日下。有人说,卖淫女的存在,减少了强奸案的发生。事实果真如此吗?前不久,广东一个少女大白天被流氓拦截强奸;据报道,某处一学校老师充当皮条客,介绍小学生为权贵“性服务”;强奸杀人的案件,何曾断过?倒只见对女性的摧残方式越来越多,被摧残者的年龄越来越小。
这次,南方系为某位十元妓大作宣传,铺天盖地的报道里,该妓女成了为底层男性谋幸福的天使,而且,身份居然是“作家”!毋庸赘言,为了践踏人类的良知,为了泼污这个政府,某些媒体正在充当着什么角色。但是,公道自在人心,每个人都有自己思维的大脑,魔鬼OR天使,不是媒体可以任意描绘的。政府纵然有种种不是,请不要拿妓女来说事,即使,你们把该妓女捧为了人权领袖,女权领袖,在我看来,妓女翻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据媒体报道,该“作家妓女”卧底“十元店”,自称“我是北京派来的,因为,社会不公,连性也不公,所以......”当天,她免费接客四次。我们来算一笔账,就算不去掉月经期(该妓女微博说,很多姐妹月经期用棉花球蘸去经血,继续接客),也不过接客120人,每人10元钱,不过1200元,去掉12盒安全套的钱120元,再去掉房租、清洗液等等,还能剩下几个钱?而正常情况下,一个饭店洗碗工的工资是2000元,端盘子的服务员工资大约3000元,这些都是包吃包住的。中等城市一个保姆每月可赚3000元,大城市一个月嫂工资将近10000元。我看不懂的是,为什么那些女人甘心丢弃尊严,整天衣冠不整躺在床上赚取每月寥寥无几的肮脏钱?
在这位被吹捧为天使的妓女被封杀的那个微博上,曾经透露过很多信息。比如,一个十七岁少女由于忍受不了男人的折磨而找其哭诉,被她骂得哑口无言,继续卖淫。她无数次在微博上号召“姐妹们”要赚钱,要让自己的孩子去念贵族学校,别学那些端盘子的妈妈们,每个月的钱可怜到只能让自己孩子念最差的学习,过最苦的日子云云,此处不一一列举。从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一个损人者丑恶的嘴脸,为了推更多女性入火坑,已经不折手段!而媒体为这个自甘堕落的群体推波助澜,为不劳而获者们涂脂抹粉,又是为哪般?
对于性这个话题,如今很多专家学者都保持沉默,因为,今天的卖淫女,已经不是当年幽幽怨怨的青楼女子,而是一股强大的黑恶势力!有国家媒体为其摇旗呐喊作宣传,有“砖家”律师为其保驾护航,你只要敢一戳这个马蜂窝,被群攻是唯一的结果。为了宣传卖淫嫖娼,他们不遗余力,为蛊惑卖淫嫖娼,他们穷凶极恶。当一个十八岁男孩被这个中年妓女强行拽上肮脏的床,无人敢谴责这是一种恶,而被涂上金粉成了救苦救难!
今天的嫖娼者,真的是媒体所说的底层贫困群体,穷得娶不起老婆的男人吗?非也!我相信,是有那么一部份常年在外的打工者,出于性的需要,或者受不了外界的诱惑,而去嫖娼,更多的,则是有钱又有闲的人,光顾风尘女。卖淫女则更是不配套上种种炫目的光环,试问,一个出手大方又整洁干净的男人与一个猥琐邋遢只有10元嫖资的人站在一起,妓女会选哪一个?结果还用我明说吗?
为妓女脸上贴金的媒体和名人,把性当作人权的标志,高高举起,好像那些打工的人嫖娼是天经地义的,因为他们有享受性的权利。不错,每一个人都有性的权利,但因为是人,所以,跟动物有所区别,对欲望懂得节制。不然,只为满足欲望而不折手段,与动物何异?假如,诚如那些专家所说,那么,日本侵华时期,掳掠我们的同胞成为慰安妇,受尽凌辱,也是可以的了?因为,侵略者也是男人,也需要满足性需求嘛。再说,打工者最少每年还可回一趟家,而战争时,男人们或许几年都回不了家,甚至一辈子都回不了家,奸淫妇女,岂不是天经地义的了?
卖淫,是一种可耻而肮脏的行为,尽管,我们可以包容和同情这一群体,但不应该为她们唱赞歌!嫖娼,更是不值得弘扬,在这种兽性的宣泄里,只有对女性花样百出的凌辱,而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尊重。我们处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的确需要包容心,记得,香港一位佛学大师说过“大海之所以大,因为允许清流流进来,也允许浊流流进来”是啊,千溪汇聚成一个社会的汪洋大海,但我相信清水肯定多于浊水,不然,为何我们能够看到碧波浩渺的海洋,而不是墨汁一般的乌黑?对于卖淫嫖娼,也是同理,我们可以包容,但绝不宣扬和蛊惑,不然,社会就成了一个乌黑的墨缸。
批评卖淫嫖娼,被斥责为“不善良”“没有爱心”“不知贫困者的苦难”......种种恶言恶语,皆不会颠覆了我心中的善恶!因为我心中有善恶的分界线:当你看到一个贫困到走投无路的女孩,你呵护她,叮嘱她自尊自爱,帮她渡过难关,那是一种善;而你若是蛊惑她、引诱她,让她坠入风尘成为男人的玩物,这是一种恶。当你看到一个娶不起妻子的男孩,你帮助他支助他,让他奋发图强逆流勇上,最后造房娶妻,这是一种善;若是你引诱他、怂恿他踏入青楼,从此一蹶不振毁掉一生,这是一种恶。清者自清,善在内心!授人玫瑰手遗余香,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救女孩脱离风尘,善莫大焉;为社会注入一股清泉,减少一点污浊,则是大爱矣!我虽渺小,但正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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