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和住持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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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和住持到底有什么区别?
少林寺方丈室
最近很受关注的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可能是中国方丈界最有名的住持,住持界最有名的方丈。
被壹读君(yiduiread)这么一说,你是不是有点蒙圈了?再想想武侠剧里对僧人一会儿“方丈”,一会儿“住持”,一会儿“长老”的称谓,感觉都在称呼同一种人啊,到底有啥不一样?
今天,壹读君就来说说,我们常听到的方丈和住持有什么区别。
住持:寺庙里掌舵的,主管弘扬佛法
简单说,住持就是一个寺院的领袖,是寺院的最高负责人。但凡是寺庙,就有一个住持。住持负责寺内的有关“弘法”的事务,例如上法堂讲演经法、早晚课诵、告香……做各种诵经、巡视、整肃违犯清规的僧人等等这样的日常事务。开山建寺,寺院的第一代住持,被称为“开山大师”。
住持这两个字,最早并不是一种名词称谓,而是一个动词,《圆觉经》中就有:“一切如来,光严住持。”意思就是,一切佛都安住在光明庄严的境界里,有住持佛法的意思。
佛教传入中国后采取的是师徒之间传授佛法,没有住持一说,但后来到了唐代,禅宗兴盛,门徒众多,于是住持就成为一种职位和称呼,指“代佛传法、续佛慧命”的人,所以,住持的事务性工作,主要还是侧重于代佛传法,除了装造佛像、修整经典、修造僧坊,其他时间都用来传法。
住持是怎么选出来的?参照《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要按期推选或礼请住持,十方选贤,提拔、重用爱国守法的僧人。虽然住持不由宗教局直接任命,但人选必须得到宗教局同意。
而在日本佛教界,则称住持为住职。
方丈:当住持成为公认的精神领袖
方丈,是指禅寺中住持的居室,或者是客殿有一丈见方。这个词出自《维摩诘经》,“维摩诘居士,其卧室一丈见方,但能广容大众”,维摩诘住的房间虽小,可设座无限,他的修养很高,接引的人很多,但不管多少人到他的小房间都坐得下。方丈处,就是“菩萨净名所居之所”,后来,逐渐产生了以室名为代称,就用“方丈”来表示对禅林住持或者是“师父”的尊称。
那方丈,到底是指什么样的人?如何才能成为方丈?
汉传佛教对一个寺院的总负责人称为住持,如果通过升座晋院的仪式,可以被称为“方丈”。某种意义上来说,方丈就是住持的2.0升级版。方丈是一个寺院的精神宗教领袖,有的寺院,住持方丈是同一个人,有的寺院没有方丈,只有住持。这主要是因为住持的资历、修为、感化力可能还没有达到成为方丈的程度(成为精神领袖,真的需要超出凡人)。
所以没有方丈的禅寺,方丈室里住的就是一个寺院的住持。
成为方丈,除了有足够的资历和修为之外,一般情况下方丈必须是上规模的寺庙群才能有。第一,寺院要有三个大殿,寺众要在五百人以上。小规模的丛林寺众至少也要有三百人,多则二千乃至一万。并且方丈可以兼任多个寺庙,而住持则不能。一般来说,方丈必须由所在省的宗教管理部门和佛教协会任命才能生效。
所以,不论是从德行上,还是从认证的工序上,甚至是山头够不够大这些方面,方丈和住持还是有一些差别的,下次看到关于方丈的新闻,就别再问方丈和住持有啥区别了。
见到僧人就管他叫“和尚”?这可不太专业
等等,壹读君再补充两句……
“和尚”、“长老”这些称谓,和住持、方丈有什么关系?
看见小沙弥,我们通常会习惯性地叫他们“小和尚”,
其实,这种表述是不对的。
在汉传佛教的寺院里,不是每个男性出家人都有资格被称为“和尚”,只有修为高深、德高望重的,比如住持、方丈,才被称为“和尚”。
和尚,是从梵文而来,原义是“师”。本是一个尊称,能为人师者才能称“和尚”,但后来,人们叫着叫着便把和尚作为对一般出家男众的专用称呼了。
正常情形,在家人称出家人应为“师傅”,除非你尊之为父,可称他为“师父”。
“长老”这一称呼我们也会经常用错,长老是对曾做过住持、方丈的老和尚,在退休后人所给予的敬词。只要还在住持、方丈的任内都不能称为长老。大丛林里为让历届退休的方丈和尚得安养,会安排小沙弥照顾他们,设有“长老寮”。
所以,再别学着《西游记》里那样管唐僧叫长老了。(壹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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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和住持到底有什么区别?
佛教寺院中的住持就是寺院的最高负责人。
“住持”之语义为“安住之、维持之”。原意指代佛传法、续佛慧命之人,后乃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长老。此词用在寺职称谓时,又称寺主或院主。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方丈”,故“方丈”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
相传住持一职为唐代百丈山怀海所创。《敕修百丈清规》卷二〈住持章〉云(大正48·1119a):“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寖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实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以齿德俱尊也。”
关于住持的意义,依《禅苑清规》所述,是各处一方续佛慧命;契嵩的《广原教》谓,藉人持其法,使法永住不泯灭,故云住持。此外,又有住持三宝或如《净土论》所谓“法王善住持”等义。住持有三种职务,即说法、安众、修造等。《禅林宝训》卷四引用密庵禅师之语云(大正48·1037c):“住持有三莫,事繁莫惧,无事莫寻,是非莫辨。住持人达此三事,则不被外物所惑矣。”
又,禅宗由于住在寺内的徒众甚多,故各寺均设住持一人,其下另置若干职位。至后世,此住持之称也通用于其他诸宗。
另外说明一点,寺院中的住持经过升座仪式后,才能称为方丈。
方丈,一丈四方之室。又作方丈室、丈室。即禅寺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亦称函丈、正堂、堂头。印度之僧房多以方一丈为制,维摩禅室亦依此制,遂有方一丈之说;转而指住持之居室。今转申为禅林住持,或对师父之尊称。俗称“方丈”或“方丈和尚”。
“住持”之语义为“安住之、维持之”。原意指代佛传法、续佛慧命之人,后乃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长老。此词用在寺职称谓时,又称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称之为住职。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方丈”,故“方丈”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
相传住持一职为唐代百丈山怀海所创。《敕修百丈清规》卷二〈住持章〉云:“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寖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实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以齿德俱尊也。”
关于住持的意义,依《禅苑清规》所述,是各处一方续佛慧命;契嵩的《广原教》谓,藉人持其法,使法永住不泯灭,故云住持。此外,又有住持三宝或如《净土论》所谓‘法王善住持’等义。住持有三种职务,即说法、安众、修造等。《禅林宝训》卷四引用密庵禅师之语云:“住持有三莫,事繁莫惧,无事莫寻,是非莫辨。住持人达此三事,则不被外物所惑矣。”
又,禅宗由于住在寺内的徒众甚多,故各寺均设住持一人,其下另置若干职位。至后世,此住持之称也通用于其他诸宗。
其实方丈、住持的区别可以简单区别如下:
(1)方丈一般是接受传法的和尚 ,有法卷可证明其传承,住持则可以不必;
(2)有方丈的丛林必须制度健全,人员、规模等都有一定的要求,而有住持的寺院则未必;
(3)方丈往往具有一定影响力,如现在的方丈需要经省佛教协会批准、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则不需要。(燕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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