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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血案引起的思考

(2014-03-06 09:19:05)
标签:

谴责暴行

捍卫安全

值得反思

杂谈

分类: 社会杂谈

昆明血案引起的思考

 

昆明血案引起的思考
4日,警察在昆明火车站持枪巡逻

 

云南昆明火车站惨案后,我们除了极度的震惊外,剩下的便是对歹徒的无比愤怒以及对惨遭不幸者的深切哀悼!这种针对平民的伤害,在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里发生,都是不能容忍的,其行径也是反人类和反社会的,我们应予以强烈谴责和坚决打击,以此来捍卫社会和人民的安全。

此外,也引起我们的思考。如下两篇帖子所言:

 

 

昆明事件反思:“开枪等通知”令人费解

 

在昆明恐怖暴力袭击事件中,中国警方的紧急应变处置能力虽然得到不少民众认可。但是,很多人不能理解的是:力量强大、装备齐备的警方,面对十几个暴徒,竟然会有一百多民众的死伤。实在令人深思!有消息称,面对穷凶暴徒,昆明警方只有等到上级通知方能开枪---不知道这是否是全国警察管理的一项规定?!昆明特警的回忆似乎也“佐证”了这种说法,该警员称,当时他“朝天鸣枪两次,并要求他们把刀放下无果”,所以“最终按照上级指示采取果断措施处置”。等“上级指示”是意味着警察在面对暴徒时并无开枪自主权,这一决定着实令人费解。试想想,如果警察佩戴枪支而没有开枪权,那么当面临极度危情时,警察自身及民众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呢?而对比国外,对于警察开枪行为定性与相关惩戒则有着清晰的法律解释。比如:美国法律对于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有明确规定,任何警察在执勤过程中,可随时准备依法开枪。同时美国法律禁止警察鸣枪警告,因为鸣枪警告往往让逃跑者跑得更快,袭警者下手更狠。但是美国警察每次在执行任务中开枪后,都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冗长的表格。“依法”是美国警察开枪而不被惩治的前提。违法开枪的警员,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德国的法律规定:警察开枪要遵循“最小动用武力原则”,尽量使用非致命武器,如网枪、眩晕弹和黏着剂等。同时开枪前必须表明身份;在拒捕或者警察受到生命威胁时才可开枪,并只能打非致命部位;在对方没有武器、已缴械投降,或者歹徒手里有人质等情况下,警察不得开枪。警察一旦开枪,会有专门人员在对口头警告情况、开枪理由、目标距离等认定与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并据此处理。

而对比中国警察的用枪制度,由于枪支使用可能刺激犯罪分子而造成其伤人或自伤等情况出现,因此在开枪射击之前,除了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会造成更严重后果的情况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需先行警告:“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其中,警告一般分为口头警告和鸣枪示警两种情况。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规定在特殊情况下能够直接射击,但对于“特殊”的判断完全由当事警察实施,规定解释较模糊,容易造成警察误判或非法射击。此外,我国对于举枪开枪的相关规定比较模糊,但是对于配枪却十分严格,是世界上对枪支管制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因此即使作为警察,配枪也是相当严格的。在大部分警察观念中,存在中“十枪九过”的观念,因此对枪支也是尽量避而远之。因此,对于枪支使用的过度畏惧或者完全弃之不用,对于警察自身的人身安全和民众的人身安全都是极大的威胁。

不论内地警员是随便开枪还是畏惧开枪,其本质原因都在与相关规定没有对何时举枪以及相关的使用情况给出一个较清晰的解释。如若考虑到法律无法对突发情况进行预判而赋予警察自主权,也应该在事后对开枪行为进行一个大致定性判断,如果出现非法用枪或者误判的情况,对其造成的后果需从惩戒和补偿两方面进行。但不论如何,事后处理永远都是作为弥补行为,无法避免不必要的伤痛。

(来源  黄岛论坛)

 

昆明血案的可疑之处

 

根据官方公布出来的数据:昆明火车站3.1惨案死亡29人,受伤143人,现场缴获砍刀10把,击毙4人,活捉1人,其中2名是女性。官方还公布说,造成以上伤亡人数是10余名暴徒施暴25分钟的结果。

根据以上官方数据分析,持刀暴徒应该在10人甚至还不足10人(注1),死伤者的总人数为172人。也就是说,几乎是一个人砍死砍伤17人之多,这很不可思议。

即使除去一半妇女儿童,死伤者中有80名左右成年男性,即使暴徒有准备甚至训练有素,以一对八,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遗憾的是,几乎没有看到暴徒因为这些死伤者的抵抗而伤亡的消息。

从官方公布出来的信息看,当时有200以上的人躲藏在店铺里而幸免于难,再加上保安、警察以及铁路工作人员,整个昆明火车站当时应该有400余人,这是最保守的数字。400余人面对10余人的屠刀和砍杀,竟然被砍死砍伤172人,这一组数据,简直匪夷所思,令人吃惊和震惊。说句不好听的话,1个人在25分钟时间里即使杀17条狗都不容易,他们竟然能杀伤17个人,这太令人不可思议了。

在这里,我相信官方公布出来的数字,他们不敢也没有必要在这些问题上造假和撒谎。

根据官方描述,暴徒现场杀人时候,有数位警察、保安进行了反击和抵抗,甚至打光了手枪里面的子弹,即使这样的情况下,暴徒还是杀伤了这么多人,这非常可疑!

但是,这种匪夷所思和非常可疑如果是发生在其他地方,可以理解。发生在中国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就很顺理成章。当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没有血性、散沙一堆、自私自利、怯懦龌蹉的时候,除了猪羊一样任人宰割,他们还有什么其他的结局和命运吗?

而这,是这个民族最令人悲愤和泪水长流的地方!

 

姚小远2014年3月2日星期日 22:14晴上海理道

(来源  天涯论坛)

 

注1:据3月5日财经网等报道暴徒共8人,5人行凶3人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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