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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交规传播最广的7条传言

(2013-01-05 16:10:45)
标签:

刑事责任

道路

驾驶人

新交

车型

汽车

分类: 百科知识
 
 
 
 

 

 

 
 
    传言1:司机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NO!
    正解: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
 
    传言2: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NO!
    正解: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律罚10元,不记分。 
 
    传言3:副驾驶位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NO!  
    正解:没有针对14岁以下儿童坐副驾驶要扣分挨罚的相关规定。
 
    传言4:行驶中拨打 手机,记3分,罚100元?NO!
    正解: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记2分,罚款50元。
    传言5: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NO!
    正解:目前道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

    传言6:超速驾驶,记6分?NO!
    正解:根据123号令规定,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等重点车型,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规定时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会被记12分。 

    传言7:酒驾,一律记12分?NO!
    正解: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并处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禁驾5年。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禁驾5年。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禁驾10年、终生禁终生禁驾营运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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