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看守所成了嫌疑人死法“创新”的试验田?
(2010-05-26 12:17:09)
标签:
杂谈 |
原创:看守所成了嫌疑人死法“创新”的试验田?
28岁的漯河市临颍县人王守长,3月29日因涉嫌抢劫被柘城警方带走,5月23日,其家属接到柘城警方通知,王守长在看守所里突发心脏病死亡,但家属发现死者头部肿胀、出血,胸部有淤痕,裆部也是黑紫色,拍照时手机被抢、人被打,家属提议异地尸检被当地官方否决(2010年5月26日《河南商报》)。
近年媒体聚焦看守所,发现看守所似乎变成了一个死法创新的试验田。“躲猫猫”、“发狂死”、“脱鞋死”、“如厕死”、“呼吸死”、“抽搐死”、“床上摔下死”、“噩梦死”、“睡梦死”、“跳楼死”、“抢救时被电死”、“睡姿不对死”、“宫外孕死”、“绝食死”、“骷髅死”、“洗脸死”、“冲凉死”、“喝开水死”、“秋衣自缢死”、“激动死”、“心肌梗塞死”…… 知名媒体人闾丘露薇调侃,“想自杀的人就应该去看守所,总有一款适合你。”就连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也坦诚“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诸如此类在看守所中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不断“创新”,相关责任机构和人员的解释理由也花样翻新,不断挑战民众想象力的极限。年轻力壮、“不久前体检合格”、“没有心脏病家族遗传史”的王守长,在看守所里“突发心脏病死亡”的死法又一次“创新”,让民众既愤怒于看守所及相关责任人对被关押人员生命的漠视,也愤怒于有关部门为推卸责任而编造的匪夷所思的死亡原因。
医生说“王守长送到时已经死亡,死因不明,也没有病历。”“医院都没证明人是咋死的,警方的死亡报告上咋写他是因心脏病死的啊?”王守长尸体的“脸部肿大,鼻孔、耳孔有鲜血流出,胸部也有淤痕。而他的裆部也是黑紫。”这是“突发心脏病死亡”的症状吗?警方的“解说词”,解释徒有大体,屏蔽过程,逻辑无法自洽,给人们留下浮想翩翩的余地。
同样是商丘,同样是柘城,同样是柘城警方,在震惊国人的“赵作海案件”中刑讯逼供的手法让人记忆犹新。“从被抓进去的第一天开始,就被审讯的警察打了,他们用擀面杖那么粗,那么长的木棍打我的头”,“有三四个人轮番打”;“不让我睡觉,不给我吃饭”;“在我头上放鞭炮,一个接一个地放。”“把做好的口供念给我听,叫我背下来复述,我复述得不对就打,直到我背下来为止”。就连当年赵作海案件的“证人”赵小齐、杜金惠也不同程度“享受”了警方对赵作海这样的“待遇”。如此,人们对刑讯逼供“历史悠久”、“手段残忍”、“手法老练”之柘城警方的解释,怎不疑窦丛生呢?
当然了,我们也不否认,小概率的事件的确存在,但是当解释小概率事件的时候,需要更加明确、具体的信息、证据来支持,而且需要一种真诚的、互动的态度来交流。可是王守长在警方说的“突发心脏病死亡”后,为什么不让其家属用手机拍摄遗照呢,当“40多个人开始疯抢他们的手机”。在争抢中,导致其家属的外套被撕烂,胳膊上留下伤痕,甚至激动昏厥的事实呈现在民众面前时,柘城警方对王守长刑讯逼供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呢?
事实上,以往在看守所发生嫌疑人死亡的案件也证明,事情的诱因大都是公安部门的刑讯逼供、看押人员对在押人员之间欺虐行为的纵容或者看押人员的疏忽,才导致看守所成为嫌疑人危险恐怖的地狱通道。因此,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警务人员的内部管理已刻不容缓。所幸在《河南商报》发布在则新闻的同日,公安部网站也发布消息,强化监所管理,坚决杜绝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最大限度地减少被监管人员因病死亡事件的发生。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愿公安部的重拳出击,能够成为堵住丑闻翻版的手段,终结看守所的“××死”的措施,真正杜绝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