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王扶林参与拍摄的三维动画《三国演义》官司终于了结,法院各打50大板,让总导演退回制片方50%预付金。这个判决结果双方都决定不上诉,其实是诉方偷着乐了,因为他们意外的拿到这一笔预付金的返还。法院对影视拍摄行业的知识极度缺乏,造成这种可笑的判决,三年了,我父亲只是不想再牵扯这件事了,告诉律师不上诉了。
我从事电视行业工作20多年,做制片人行当15年,作品包括《我爱我家》《闲人马大姐》《东北一家人》《新72家房客》《地下交通站》等1000多集电视剧,电视剧制作中的导演和制片方的关系,我是太有发言权了,按普通人的理解来说,这是一种个人和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导演的责任是艺术上的,也就是片子拍的好或坏是应该由导演来负责的,而片子拍没拍,或拍没拍完,这是制片方的责任。三维动画《三国演义》拍了一集,那是制作完成1集,大量的前期和剧本工作(总导演的工作),已经做完,总导演不可能去画画,那是动画导演的任务。
其实纠结官司的具体因果没多大意思,明眼人一看一个准备拿出几千万上亿元资金拍摄三维动画巨制的制片方,怎末会为几十万的预付金和著名导演打官司?我是无法理解的,先看看制片方有多少银子来拍摄吧,这只有制片方会计和老总知道了。关键问题在为什麽只完成一集?是导演罢工不干了?动画导演可以接着干啊?或者另请导演,开除原导演,接着制作啊?显然都是否定的,那就只能理解没有这金刚钻吧,动画片的金刚钻就是资金!
我父亲是中国第一代电视剧导演,他的人品和敬业精神,行内无所不知,否则不可能拍出家喻户晓的,从中国第一部电视连续剧《敌营十八年》,到古典名著《红楼梦》再到《三国演义》。
石景山法院这个判决很玩笑,让它过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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