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随笔:“解构”与“建构”—区分整体部分的辩证关系与系统优化方法的两种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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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生活与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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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哲学》第七课第二框“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的教学内容,包括两目——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这里涉及到我们理解事物的两种不同视角——把任何一个事物视为整体,或者看作一个系统。如果视为整体,就要考虑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如果视为系统,就要处理系统和要素的关系。那么,作为整体的事物和作为系统的事物,又有何区别?教材中说,“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这里的“一定意义”又是指什么?
“解构”一词据说是由钱钟书先生翻译的,“解构”或译为“结构分解”,此概念源于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一书的“deconstruction”一词,原意为分解、消解、拆解、揭示等,后来成为解构主义者德里达的一个专用术语。“建构”一词是对英文“tectonic”的中文翻译,在西方这一词语的内涵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变化过程,它主要强调的是建造的过程,注重技术、结构、材料和表现形式等。
而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关键则在于考虑“系统”是怎么“优化”的,即如何把不同的要素、“构件”“系”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统一”体,这就需要一种“建构”的视角,人们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去改造世界,其实就是在“解构”的基础上进行全新的“建构”,乔布斯把原来的电脑、电话、电视这些“构件”重新“建构”为一种新的产品,充分体现了人类的创造力。要“建构”一个新事物,就需要运用“系统优化的方法”,这意味着,第一,我们在“建构”之前,需要考虑一个完整的形象或者框架(整体性),比如说要搭建一座城堡;第二,就需要在了解不同“构件”的性能、质量的基础上,将之安排在一定的位置上(有序性);第三,要进一步考虑到,每一个“构件”可能会适合于不同的位置,那一个位置是最适合的,考虑到事物总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所以在不同的情况下就需要对不同“构件”在“系统”中的位置做出合适的调整,使“系统”的整体性能状态达到最佳(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