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如何遏制高房价
(2010-06-09 0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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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世界上各大经济体都出现过房价暴涨的情况,欧美发达国家的建设热潮始于上个世纪的40年代,那时也是欧美发达国家住房矛盾最为尖锐的时期,与我国目前的情况相似,但是都用政策管住了高涨的房价。德国就是一个最值得学习的典范,该国保持着平稳的态势,房价10年不涨。分析其缘由,独具特色的德国房地产制度,起到了关键作用:
其一、德国确保房屋充足供应,供求平衡。无论在联邦还是州、市及村镇层面,德国都有着详尽的建房规划,住房建设依人口需求而定,基本满足每个家庭一套住房。此外,德国每年有25万套新公寓竣工,在很大程度上平抑房价的上涨。
其二、德国政府并不把房地产特别是住宅建设作为德国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而是作为社会福利机制的重要一环。保障居民住房也是联邦政府首要的政策目标之一,这是德国政府制定所有房地产政策的核实出发点。据统计,金融危机之前,德国物价水平平均每年涨幅2%,而名义房价每年仅上涨1%,也就是说,扣除掉物价因素,德国的房价实际上在以每年1%的速度缩水。
其三、德国实行“先存后贷”的合同储蓄模式。这种房贷的实质是“合作”而非赢利,合同储蓄大约占到德国房贷总额一半左右,另外20%为家庭储蓄,仅有三成住房贷款来自于商业贷款。德国所有房贷(包括合同储蓄和商业贷款)都实行固定利率制,储蓄房贷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且固定利率制,储蓄房贷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且固定不变,商业贷款固定利率期限平均为11年半。这种长期的房贷利率周期,几乎可以抗衡任何金融市场的波动,对房贷市场起着稳定器作用。与德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采取浮动房贷利率制的国家,无论是欧盟内英国、西班牙、爱尔兰等,还是美国,房价都在随利率波动出现大涨大跌的现象。
其四、德国鼓励租房。德国自有住房率为42%,租赁住房率达到58%,特别是年轻人国77%都是“租房族”。这主要得益于政府鼓励修建租住房屋、保护房客权益等一系列政策。由于德国严格的租房法,注重保护房客的利益,租房的安全感并不亚于买房,数十年居住在一所出租房中的德国家庭不在少数。
其五、德国鼓励自建房、合作建房,其合作建房占每年新建住宅总数的比例超过30%。同时,它建立了地产价格独立评估机制,对地价、房价、房租等实行“指导价”制度。各类地产价格并不决定于房地产商或政府,而是由独立的地产评估师来评估认定。评估师对自己的评估结果负责30年,对评估中的错误负有法律责任。
其六、最为重要的是,德国法律规定,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为“超高房价”,对于房价、房租超高乃至暴利者,地产商和房东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德国自有自用的住宅不需要交纳房产税,只交纳宅基地的土地税。而用于出租的房产则要交房产税。此外,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收入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在20%至49%不等。房地产买卖还要交3.5%的不动产转移税,如果通过房地产买卖获得盈利,还要交15%的差价盈利税。此外,房子的管理、维修等费用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