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由汪建中引起的网谈

(2010-11-18 12:23:53)
标签:

汪建中

杂谈

分类: 十年铸剑之情商教育

【转载】

常言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股市黑嘴”汪建中在被罚没巨额现金后,不但面临刑事审判,而其家中又突然传来噩耗,其父亲自杀身亡,两哥哥被公安局带走、一侄子精神失常,几近家破人亡的局面使他落得了史上最惨坐庄的下场。

  奔丧申请未获回复

  11月26日晚,汪建中的父亲因吞服大量药物,于次日下午2点在安徽怀宁县家中去世。4日,作为汪建中辩护律师之一的安东艳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二分检)提交了允许汪建中回家奔丧的申请。安东艳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她提交的汪建中回家奔上的申请大概基于两个理由:一是,汪建中的父亲因为案件自杀,应允许汪回家奔丧;二是,汪建中曾经为家乡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为学校捐款200多万,家乡的父老乡亲也希望他能够回家奔丧。而另一位辩护律师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韩冰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强调,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面前,给司法机构展示人性化提供了机会。

  不过,二分检委婉地表示因为汪建中案件刚刚受理,并且汪建中行为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涉及的许多事情还不能最终确定,所以原则上不同意汪建中回家奔丧。

  家破人亡的一家

  事实上东窗事发之后汪建中一家目前可谓是惨不忍睹,汪建中的亲友一一受到了调查。

  作为汪建中辩护律师之一的高子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汪建中的两个哥哥因为受委托取了一次款,即被安徽公安局带走,“他们两个都不知道取的是什么钱,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

  在被逮捕后,如果汪建中的两个哥哥没有被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话,那么他们应该依旧被关押在看守所里,安东艳表示。

  而汪建中的两个侄子情况也极其不乐观。高子程表示,根据他的了解,一个在北京读大学的侄子患了精神疾病,另一个正在读中学的侄子在公安人员到学校"找他"后,也情绪不佳,以致退学。

  因为案件“自己的儿子一个一个都进去了(被逮捕),汪建中的父亲因此也自杀了”,高子程表示。11月26日晚,汪建中的父亲因吞服大量药物,与次日下午2点在安徽怀宁县家中去世。

  “已经家破人亡了”,高子程没有向记者透露汪建中子女目前的状况,“没有必要打听了”。

  汪建中被监视居住

  汪建中案件是证监会有史以来开出最大罚金的一个行政处罚决定,汪建中被没收的2.5亿元已经上缴国库。

  此前,高子程列举出了9条理由,为汪建中行为不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进行辩护。汪建中一开始时并不认同这一处罚决定。不过据新华社报道,11月19日汪建中对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罚内容表示无异议。

  据了解近日汪建中已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移送二分院审查起诉,已进入刑事调查阶段,汪建中目前被监视居住。

  安东艳表示,不久应该会看到指控汪建中的犯罪证据,并根据证据形成辩护意见。而高子程也称目前已经拿到了办案机关调查的全部证据的复印件。

———————————————————————————

以下是引用十年铸剑在2009-12-6 19:21:00的发言:

人生如梦岁月无常,让孩子“炒股”——投资还是投机

 

以下是引用木瓜在2009-12-6 21:51:00的发言:

没明白你的标题和文章有什么关系

———————————————————————————————

以下是引用走进在2009-12-6 23:09:00的发言:

不知道是不是说明:父母不希望子女牵涉金融方面的问题……不好

也补充上个话题“……孩子炒股……态度”LZ的态度持反对

 

个人据文字推测…… 

 

 以下是引用十年铸剑在2009-12-7 9:34:00的发言:

涉足金融没错,关键是立心。

为一己私利,终究难有作为。

即使风光了,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看看这近20年来股市期货市场上的风云人物,

也许最终失去的更多。

——————————————————————————————————

 

以下是引用木瓜在2009-12-7 9:34:00的发言:

我也不赞成孩子炒股,可是股市黑嘴犯罪与孩子炒股没任何关系呀

有投资的地方就会有投机,这是资本的逐利性决定的

 

以下是引用十年铸剑在2009-12-7 9:48:00的发言:

二者共同点:追逐私利

不要说孩子了,就是大人炒股,又有几个不是在追逐个人私利?

让孩子学炒股,一定要告诉孩子:挣钱不是目的,挣钱只是手段,是实现自己人生抱负的一种途径和方法。挣的钱用于什么地方才是目的

 

逐利本无错,为公乎为私乎?

——————————————————————————————————
以下是引用Trend在2009-12-7 10:36:00的发言:

让孩子学炒股

一旦赚了钱了孩子非上瘾不可

结果就是赔光了完事。

 
以下是引用虫虫在2009-12-7 11:06:00的发言:

lz的标题,根据MOP的惯例,可套用的太多了

人生如梦岁月无常,让孩子上学—投资还是投机

人生如梦岁月无常,让孩子上幼儿园—投资还是投机

人生如梦岁月无常,让孩子买东西—投资还是投机

人生如梦岁月无常,让孩子攒压岁钱—投资还是投机

人生如梦岁月无常,让孩子用电脑—投资还是投机

人生如梦岁月无常,让孩子学武术—投资还是投机

人生如梦岁月无常,让孩子学奥数—投资还是投机

 

甚至

 

人生如梦岁月无常,让孩子来这个世道—投资还是投机

任何事物本身都没问题,看怎么做,连学数学都有用于玩21点的,学武术也有去劫道的,什么样的极端的例子都有,因噎废食的不要。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不是简单的送去读书,更多的,是对人生观的教育,其中当然包括事物观,同样的一把刀,在不同人手里,就是不同的。

 
以下是引用十年铸剑在2009-12-7 11:08:00的发言:

对喽,

关键是教会孩子如何“立心”

可以立一己之心,也可以立天下之心,就看家长从哪个角度教育了。

 
以下是引用虫虫在2009-12-7 11:13:00的发言:

股市是资本市场的一个东西而已,就像说老外都认同的孩子去送报、送信等等的赚取零花钱的事情一样,难道就因为赚钱与否就决定对错么?关键还是要孩子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另外,同时知道商场如战场,那么,能够在赔赚中树立良好的心态,那,也是千金难换的。

引导很重要,这和家长对这些事物的态度关系很大。

 

所谓的坏处,干什么都有坏处,就像对于悲观的人,什么事情都是坏消息,对于乐观的人,即便是把他放到满是马粪的屋子,那孩子也会兴高采烈的认为这里面一定有一匹小马(这是个教育对比故事,别和我抬杠现实中是否会有这样极端例子,就是个比喻)。

 

————————————————————————————————

以下是引用木瓜在2009-12-7 11:24:00的发言:

既然你自己对股市并不了解,所以最好不要以你的观点教育孩子.以免误导

只告诉孩子股市有风险....就行了

 

以下是引用十年铸剑在2009-12-7 11:31:00的发言:
既然我不知道河上的冰有多厚,所以最好不要以我的观点教育孩子,以免耽误了孩子玩

只要告诉孩子在冰上玩有风险。。。就行了

对不?

 

以下是引用木瓜在2009-12-7 11:36:00的发言:
不全对!

在看到冰上已经有人玩了,还必需说这话?

 

以下是引用十年铸剑在2009-12-7 11:39:00的发言:
需要。

我就是这样教育灵芝娃的:别人做危险的事情你不要跟着去做,因为如果你跟着做,出危险的也许就是你

改标题了:

[灌水]跑题了,小孩子把握不了的危险的事要不要鼓励他去做?

————————————————————————————————————

以下是引用水果糖在2009-12-7 15:18:00的发言:

北京首放的汪建中,在07年这拨牛市中,没少害人。

太贪了,最后害了整个家族。

学习炒股/涉及金融,根本不是坏事情,坏的是在使用的人身上。

在一个经济社会里,不懂经济金融,说得严肃点,和八戒的同跑没有什么区别。

 
以下是引用十年铸剑在2009-12-7 15:44:00的发言:
太对了!

所以,如果想让孩子学炒股,一定要先告诉孩子为什么要炒股。

如果是为了以后的吃饭问题,不如学些别的手艺来得更踏实。

众多事例证明:为了一己私利炒股,最终害人害己。

 
以下是引用水果糖在2009-12-7 15:19:00的发言:
这也反映了汪建中的风险控制能力有问题。
 
以下是引用十年铸剑在2009-12-7 15:48:00的发言:
没有正确的人生目标,能力达到一定程度必定刺激贪欲的膨胀,贪欲膨胀到一定程度,人就会对眼前的风险视而不见。

小民炒股、贪官腐败、强盗杀人越货,都是如此。

————————————————————————————————

以下是引用木瓜在2009-12-7 15:53:00的发言:

又在瞎解释

什么行业,什么身份没有犯罪的?金融家一样有犯罪的

如果纯为私利干什么都有可能害人害己

 

 

以下是引用十年铸剑在2009-12-7 16:26:00的发言:
你终于开窍了。

推而广之,我要说明的就是最后一句。

而这一点在孩子的情商教育中是很重要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