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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赔偿受害人家属45498.5元说说药家鑫一案

(2011-06-08 05:02:53)
标签:

张妙

陕西

情节特别恶劣

最高法院

西安音乐学院

杂谈

分类: 社会杂谈

 

 http://s9/middle/5e7066a4h76ea27f44c78&690

今早的太阳,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或许没有什么特殊的概念。但对于陕西的两个家庭来说,却意味着冰火两重天的感觉。对于药家鑫来说,这是他在人世上最后一次看到太阳。希望,西安今天不会下雨。我写到这里,相信有很多的人已经猜想到我说的这两个家庭是谁了。不错,就是药家鑫的家属以及被害人的家属张妙的家庭。对于药家鑫的家庭来说,这个结果肯定不是自己想要的,但对于张妙的家庭来说,这是对死者以及死者家属最大的安慰。这样的结果,也符合了大众的意愿。

 

关于药家鑫一案,无论是在社会上、还是在网络上,都相当于日本今年春天的海啸。关于药家鑫一案的事情经过,相信很多人也都耳熟能详。所以,笔者在这里就不多费口舌,尽量的节省自己码字的时间。关于药家鑫是否应该被判死刑,在网络上一直有两种声音。一种是主张药家鑫被判死刑的,一种是主张轻判的。作为一个撰写评论的作者来说,我本人的意愿是完全支持前者。毕竟,杀人偿命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

 

在最高法院对药家鑫一案的判决书上这样写到:“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药家鑫的案件,无论是在笔者本人看来,还是在笔者的圈子中,对药家鑫都恨之入骨。恨他太没人性、恨他不顾后果。特别是在吸安音乐学院全体师生为这样一个畜生写请愿书的时候,我连西安音乐学院的全体学员一起痛恨,恨他们都和药家鑫一样没人性。简直就是药家鑫的翻版,

 

笔者对最高法院的判决基本没有任何的异议。很多人会问:为什么是基本没有异议?只要你仔细的看,你就会发现本次高院的复审缺少一项最重要的步骤,那就是关于受害人家属的赔偿没有出现在判决书上。这也就是说高院默认了西安中级法院所判决的赔偿受害人家属:45498.5元人民币。

 

我不知道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是根据什么作出这样的判决。但我知道,这样少的赔偿金额在中国类似的案件中肯定是赔偿最少的。只要经常关注法律频道的朋友都知道,不要说是一条人命,就是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所获得的赔偿也不仅仅是45498.5元,而是这个数字的几倍。对于,为何作出这样少的赔偿,西安中院没有给出任何的解释。媒体也没有爆料其中的缘由,所以我们只能自行的猜测。笔者曾在10年写过一篇《生命是否可以用金钱买卖》的评论,曾感慨中国法院是富人办事,而不是为穷人办事的地方。如今,在药家鑫一案上,更加印证了笔者的想法。

 

药家鑫马上就要死了,不知道他在看完今天的太阳以后,是否会为自己的行为忏悔。不过,在药家鑫被枪毙之前,我还是希望药家鑫同学能够真诚的对死者家属表达一下自己真诚的歉意。别让这点遗憾,流落在人间。最后只想说,药家鑫,走好!如果真的有来世,希望你能做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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