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感人婚礼与我爸是李刚案判三年对比谣言的技术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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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记者卢艳艳
通讯员谢光平/文田仲煜/图
她,37岁,癌症晚期。
他,42岁,为筹钱给她治病,因盗窃入狱。
作为女人,她的愿望是在有生之年穿一次婚纱;作为男人,他为这个女人付出了一切,并为实现她的愿望而和她牵手走进了婚姻殿堂。
昨日,在省焦南监狱,一个因盗窃入狱的犯人,用爱温暖了一个即将离开人世的女人。
一场特殊的婚礼
新娘虚弱得随时都会晕倒新郎是个因盗窃入狱的犯人
昨日中午12时,省焦南监狱,大厅内挂着“新婚快乐、百年好合”几个大红字。
37岁的董玲(化名),穿着洁白的婚纱,紧紧地牵着新郎李凯(化名)的手。
董玲脸上虽涂了腮红,气色依然不太好。年初,她被查出肝癌、直肠癌晚期。前晚,她吃了半碗馄饨,肚子却疼了很久,大口大口地吐血。
身着囚服的李凯,扶着娇弱的妻子。他看着她,眼里满是怜惜。
在音乐声中,监狱特意请来的司仪建议新郎和新娘拥抱彼此,表达对彼此的爱。两人紧紧相拥,足足有两分钟。
整个婚礼过程,董玲挂着笑的脸上,眼泪不断,看起来虚弱得随时都会晕倒。李凯表情凝重,和新娘相互凝视时,偶尔会笑一下。
肇事后逃逸,犯罪情节恶劣
针对“中国网事”记者有关李启铭判处有期徒刑6年量刑依据的提问,望都县人民法院书面答复如下:
量刑首先要符合法律规定,其次要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时考虑被告人的从宽和从严处罚情节,在法定量刑范围内,慎重稳妥地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李启铭亲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方的谅解,且其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李启铭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节,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量刑适当。据新华社电
26日,“中国网事”记者直击了案件庭审的过程。
上午9时整,经由河北省保定市司法机关指定,河北大学“10·16”校园交通肇事案在望都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书记员首先入庭宣读了旁听人员须知,随后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审判长宣布开庭。
能容纳60人的审判庭旁听席座无虚席,旁听人员有驻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河北大学师生代表及部分群众。
很快,李启铭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坐到了法庭正中央的被告人席上。
认罪 肇事后逃逸 校门口被拦
作为公诉人,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李启铭,认为被告人在去年10月16日晚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驾车撞人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后经警方鉴定其为醉酒驾驶,且在肇事后有逃逸行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希望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启铭3至7年的有期徒刑。
公诉人随后当庭出示了多组证据,包括李启铭本人笔录、目击者证词、河北大学校园监控录像等,还原了李启铭当天的犯罪事实:去年10月16日晚,李启铭在保定市一家酒店请朋友吃饭,并喝了不少白酒,当时共有9人在场。饭后,李启铭驾驶一辆黑色迈腾轿车送朋友回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当行驶至河大新校区生活区一家超市门前时,撞倒两名女生。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还显示,当时事发地点有明显的警示牌“限速5公里”,但当时李启铭没有理会。
李启铭在庭上辩称,当时自己处于醉酒状态,看到前面有人影,于是猛打方向盘拐弯并按喇叭,但还是没有避开。事发后他继续驾车行驶,“因为当时自己已经懵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他驾车返回河大新校区生活区南门时,大门已经关闭,保安和学生将他拦截,随后他下车被保安带到学校警卫室。
李启铭当庭表示对公诉人的发言没有异议,并说“我认罪”。
辩护 认罪态度较好 赔偿积极主动
李启铭的辩护律师张金龙在法庭上进行了辩护,他表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但希望法院能考虑从轻判决。依据主要有,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笔录显示其在被保安扣留到学校警卫室后很着急地说:“赶紧打120,先救人,有什么责任我全承担。”事发后李启铭及其家人积极主动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并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获得了受害者家属谅解。
30日上午,望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10年10月16日晚,被告人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6年有期徒刑。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