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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实权食美!

(2011-04-29 12:56:38)
标签:

食品安全

点子正

评论

分类: 点子正“点”道为止!

    点子正前注:刚收到小豆豆的私信,告诉新华网的评论已发,很长时间木有给新华网写过评论了。感谢小豆豆的精心编辑,很标准的新华体评论。将原稿一并附后,点子正点道为止,点到为止。

    食品安全?实权食美!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04/29/c_121350497.htm

食品安全问题探源系列评论之二

    郑东鸿

最近一段时间,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新闻不断。先是上海染色馒头新闻“发酵”,接着沈阳毒豆芽新闻“泡发”,在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深挖狠抓后,26日,海南的“地沟油”又“下流”地流了出来。

24个肮脏的大油桶,一把沾满污垢的大勺子,空气中弥漫着潲水沸腾后发出的恶臭——这就是海南省儋州市城郊那大镇北吉村非法加工地沟油的一个窝点。与之前的一系列事件一样,海南地沟油事件向公众展示出食品安全领域的造假行为多么触目惊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 

在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中,如果不是央视《消费主张》的曝光,不会有此次染色馒头风波;如果馒头企业的老板“大方”一些,为司机交了200元的罚单,就不会有司机举报,人们也就不会知道每天餐桌上的馒头还有那么多说法,原来还可以染色。

染色馒头不是一两天了,为何执法者一直未能发现?非要等到偶然的举报,被媒体曝光,才兴师动众地大查特查?平时,你们都干什么去了?

一起起食品安全事件,无疑也是一场场诚信危机;表面是企业的诚信危机,其实更是执法者的诚信危机。 

在沈阳的40吨毒豆芽新闻中,各部门的“不归我管”令人如芒在背。工商、质监、农委三个部门的理由都看似有理,而且也有法可依。但是我们是否也要问一声:你们究竟在管些什么?

中国的市场经济日渐完善,行使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的职能也在增强,可是与公众的基本需求相比,现有的食品安全执法能力还远远不够。这一方面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另一方面还需要监管部门勇于担责的责任心。不能功来了都抢,责来了都推,拿出条文条例把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一退六二五。

在“餐桌保卫战”中,监管部门是主力。如何让主力不打盹,时时刻刻盯紧与餐桌相连的每个渠道,是打赢“餐桌保卫战”的前提条件。而要这些监管部门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就应该赏罚分明,对取得成绩的予以奖励,对失职渎职的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让监管部门恪尽职守,让百姓恢复对监管者的信心。

                             (完)

   上面是“新华体”,下面是“点子正体”的评论。仅供传媒专业的大学生们参考!

 

   继上海染色馒头的新闻“发酵”后,沈阳40吨毒豆芽的新闻又随之“泡发”,在我们的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深挖狠抓后,日前,海南的“地沟油”又“下流”地流了出来。24个肮脏的大油桶,一把沾满污垢的大勺子,空气中弥漫着潲水沸腾后发出的恶臭——这就是海南省儋州市城郊那大镇北吉村非法加工地沟油的一个窝点。

      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65/59/766/49824260.jpg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北吉村查获的地沟油。新华社发

     海南查处“地沟油”的新闻,其实只要看了时间和地点,再看了数量3.6吨,其他大可略去,因为与此前的查处工作新闻大体一致.

     百姓常讲,民以食为天.仓颉造字,何为食,良民的良字上有个盖,食是良民的护体镇家之宝;何为品,三品一家,互为支撑.一口口地品出来的.

    良民口中食的为食品,相关部门的官家不但食品,更是食禄.食君之禄,为食造福.不为民福,不如回家卖薯.

    

                          黑加工点老板坦然面对记者和执法人员
                              黑加工点老板坦然面对记者和执法人员

     在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中,如果不是央视《消费主张》的曝光,不会有此次染色馒头风波;如果不是那位司机捅漏,《消费主张》的记者更不会知道。如果这个仅有从业人员8人馒头企业的老板“大方”一些,不和这名司机一张200元的罚单计较,就不会有司机举报的动因。如果不是那位给司机开据200元罚单的交警,也不会促使司机去举报染色馒头。  

    人们常说的经济学上的“蝴蝶效应”在这起“染色馒头风波”中再次体现,不光是气象上的、经济学上的,更是执法监督上的。灭了这个名叫盛禄的馒头企业很容易,不象查处双汇那样伤筋动骨,如果不是此次染色馒头风波,普通P民可能还不知道每天餐桌上的馒头还有那么多说道,漂亮的馒头原来还可以染色。交警开200元罚单是交通执法,司机是否应该承担罚款属于企业管理,还可以上升到劳动执法范畴,司机举报则是公民维护权益,媒体曝光则是舆论监督。染色馒头不是一两天了,为何执法者一直没有发现?!质量监督部门为什么问题来了就严查,平时的主动检查与监督是如何做的?!春天来了,人们只看到了草长春染,却未见雨过地皮湿。

    上海染色馒头风波,表面是企业的诚信,其实更是执法者的诚信问题,其实更是执法部门的诚信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馒头染不染色的化学知识普及,其实是一场执法监督的物理常识的学习。 

    社会是个大染缸,执法管理部门成为大染坊,黑心企业成为大染店,自然就有了染色馒头,当然还会有染色面包、染色香肠。你可以说黑心企业的良心被染了,还可以说执法部门的责任心被污染了,还可以指责全社会是个大染缸。

 

     在沈阳的40号毒豆芽的新闻中,还有一则新闻令人如芒在背,各部门的"不归我管"理论.

     工商、质监、农委三个部门的理由都看似有理,而且也有法可依。但是我们是否也要问一声:

    “毒豆芽”是否是在市场上销售呢?答案无疑是肯定的,那么负责市场检查管理的工商部门的“日常”检查的责任是否履行了呢?难道不归工商部门管吗?!

     “毒豆芽”的违法炮制问题早已不是新闻,商品质量如何来保证,这难道不归质监部门管理吗?!如果不是沈阳皇姑区龙江派出所的警察多事自己去调查和平区的违法炮制,你们平时的质监职能哪里去了?!

     “毒豆芽”属于大豆“泡”出来的,大豆是来源,大豆是爹,豆芽是儿子,难道泡的过程违法,产生了儿子之毒,爹就一点责任也木有吗?养不教还父之过呢,难道农委的责任就丝毫没有吗?! 

    中国的市场经济的确日渐完善,行使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的职责也在增强,相关法律的盲区也在增补,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对于有交叉的管理盲点的职责如何来界定呢?!

    一方面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另一方面还需要监管部门勇于担责的责任心。不能功来了都抢,年终总结的时候,都把查处染色馒头、地沟油和“毒豆芽”事件都算在自己的监管职责的功劳薄上。可是当探讨如何的承担责任时,却一退六二五,拿出条文条例把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全部“挥发”!  

    我们在为沈阳公安部门查获“毒豆芽”欣喜的时候,是否还要想一想3年前就被曝光的“毒豆芽”为何今天却越发越大?!我们相关监管部门在回头去故纸堆里积极寻找上级的条文法规的时候,是否再回头寻找一下自己的职责所在与头顶大盖帽的国徽和肩上的监督标志呢?!我们的监管部门在遣责不法商贩的良心的时候,是否也要摸摸监管部门自己的良心呢?!   

    谁来“监管”监管部门呢?!除了党纪国法所规定的责任心外,难道还要对牛弹琴般重提人的良心吗?!

    执法者不能是只知砍头的执法者,无良商家不应是只知自身利益的华老栓,普通P民不应该是吃着染色馒头和毒豆芽的华小栓。

   希望上海的染色馒头,不光是馒头,还是一剂医治社会良知与秩序的药!希望沈阳的毒豆芽,能以毒攻毒,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毒豆芽”是大豆发出来的,人的良心也是肉长出的。相关监管部门要记住,人们的信心也是会挥发的,随着你们责任心的淡漠。人们的愤怒也会生发的,随着你们良心的泯灭。

    染色馒头是染香的?!

    中国人喜欢用成语,更喜欢成人之美,而最美的愿望就是十全十美.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只有实权才能食美.实权并不是实际、实利而实惠的权力,而是充实、结实,实打实,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实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食品安全能“食全食美”!

    食品安全是个长久战,任重道远,因为很多黑暗就象今天在海南查处的“地沟油”一样,不但藏在地沟中,而且很“油”!

 

    点子正点道为止,点到为止。                                          

                                           

                                                     (点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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