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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更有尊严先让“嫌疑人”更有“尊严”!

(2010-03-07 19:43:06)
标签:

二会视点

普通网民

点子正

人民更有尊严

嫌疑人更有尊严

分类: 点子正“点”道为止!

   让人民更有尊严先让“嫌疑人”更有“尊严”!

            --一个网民的“二会视点”(二)

   

  让人民更有尊严先让“嫌疑人”更有“尊严”!

   昨晚,点子正--从一个普通网友的“视角”,解读了家宝的报告中“更有尊严”!并提出,首先应让“网民更有尊严”!

   前一阵,河南鲁山的“喝开水死亡”事件,让大家更关注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嫌疑人”!

   这几天,浙江的“睡觉死”,让我们再一次“真切”地“感受”这一特殊群体的现状!

 

   虽然,由于“二会”,由于事情“正在调查”,这二个问题,还处于“敏感阶段”!

   但是,我们应该更为关注“嫌疑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尊严状况”!

 

   从去年“躲猫猫”,到“死角角”,到“白开开”,再到今天的“睡觉觉”!“嫌疑人”这一“特殊的状况”,亟需二会“关注”!

     

   从法理上讲,罪由法定!法不定,则罪不成!

   一个“嫌疑人是否有罪”,应由法院来裁定!

   公安只是“调查取证”!

   

      我们的“检察机关”,也有“监所管理处”,专门管理“看守所”等部门的“监管”;我们的公安侦察部门,也有严格规定,“严禁刑讯逼供”!我们的检察机关更有“零口供规定”!

   那么,为什么“嫌疑人”还会屡屡“刑讯”呢?!

   这里的刑讯有公安部门的“刑”,还有同监犯的“私刑”!

 

   中国古时有“刑不上大夫”!

   今天,要让人民更有“尊严”,应该从“嫌疑人”“更有尊严”为突破口,首先,“刑不上嫌疑人”

   

   “嫌疑人”首先是“人民”的一分子,并不能因为只是“涉嫌”就将其与人民“分割”开来!

 

       “嫌疑人”的“无尊严”状况,除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法律漏洞”外,还归结于部分公安部门的“权力意识”的“滥用”和“法律文盲”的误区。

    在尚未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嫌疑人”还是人民的一分子,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能因“涉嫌”就开始“主观推定”,进而为了“工作需要”,而采取一些“特殊措施”!

    更为不妥的是为自己的“失误”、“失职”而找些“弱智”的借口:如“躲猫猫”、“喝开水”、“睡觉”等!

 

    那是部分警方以自己的“小聪明”,对人民伟大智慧的“嘲弄”!

 

    点子正“二会视点”:让人民更有尊严先让“嫌疑人”更有“尊严”!

 

    让人民更有“尊严”的突破点:“嫌疑人”更有“尊严”!

 

    不要再和我们“躲猫猫”、不要再让我们“喝开水”,不要再让我们“睡觉死”!

 

 

    更多歪批,更多一个普通网民的“二会视点”,敬请关注!

 

                                 (点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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