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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质疑武汉拆楼事件:规划变“规化”的背后!

(2009-10-30 00:55:21)
标签:

点子正

武汉拆楼事件

12层

城市规划

规划变规化

心中疑问

  刚刚看完央视的《今日观察》是关于武汉“拆楼事件”的评论!是美女王小鸭主持的,还有几个一本正经的评论员!总感觉,评论员“言犹未尽”,就跑到博客上,再“歪批”一下武汉的拆楼事件! 

 

   http://www.radiotj.com/pic/0/00/04/27/42770_936734.jpg

  

  到网上,先“百度”一下,可是非常奇怪的是,如此轰动的“新闻”,在输入“武汉拆楼事件”等相关关键词,却查询不到此相关的新闻!难道,这个“拆楼事件”也被“河蟹”了吗?!联想到,今天在新浪杂谈上刚刚看到的,“河蟹”网上的“清白”公司的“专业化运作”,还是心生疑问,这样的“武汉拆楼新闻”,到底谁把这样的“新闻”给“河蟹”了呢?!

  我知道,这篇文章也将会面临同样的“河蟹”命运!

 

  美女王小鸭连同几位评论员,“高屋见‘邻’”地将此“拆楼事件”,认为是中国维护城市规划法的一个“里程碑”事件!

  大声为“拆楼事件”叫好!

  可是,这样的一个令评论员叫好的“新闻”为什么还会被“河蟹”了呢?!

  

http://www.radiotj.com/pic/0/00/04/27/42769_800668.jpg


 

10月27日,工人在违建楼楼顶拆除违章建设楼层。(新华社发)

 

  好好的一个城市规划,为什么变成“城市规化”了呢?!

  “规划”在什么情况下,会成为“规化”呢?!

  “规划”如何会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融化”、“化解”后,变成“规化”呢?!

 

  这家省属国有企业“供销社下属企业”的困境,谁又会为他们着想:用那位负责人的话说是:胡建国告诉记者,最初申请的经济房指标是14000平方米。“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是省国资委认定的特困企业,人均工资750元,职工人均住房19平方米。”但最后获批只有6000平方米。

  而不准批准的理由是:市规划局规划处昨日介绍,省供销运输总公司这块地的南面是一座6层高的幼儿园,按照日照采光分析计算,这栋经济房只能建6层高。考虑到该单位缺房的实际,后来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将南北朝向变成东西朝向,经济房可建到12层,6000平方米。

  为了一个六层高的幼儿园的采光问题,就不让盖超高楼?!这个理由,“貌似”很强大、很充分,而且还事关下一代的日光问题,非常“理直气壮”。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却被大多数人所忽略:仓储运输总公司为增加面积奔走。2008年,他们找深圳一家公司做了日照分析,结论是可以建69.15米,折算23层。施工图纸就是按此设计。

  为什么,同样的“事实”,深圳的一家公司,却又能“分析”出可以盖到23层?!你可以“合理想象”成,这家公司是“花钱分析”的,但是,武汉规划部门又是如何“分析”的?!

  我们曾经看到过多少居民讨好“采光权”的报道?!多少大楼盖好后,挡了我们居民的采光权?!不说别的地方,大家可以看看,武汉有多少?!

  点子正不在武汉,但是从照片上看,“貌似”和这栋拆除的大楼相邻的还有好几栋超高的大楼,他们又挡了多少居民的“采光”?!请好事的网友,可以检索,好好查一下!

 

  “供销社”属于中国历史的遗留问题,那的职工的住房问题,应该属于“历史欠帐”!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为何规划局有“胆量”拿供销社的大楼“开刀”?!这是因为供销社的地位所决定的,现在都市场经济了,谁还管你供销社呵?!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不是供销社,而是公安局、检察院的大楼,你规划局还有胆量去“拆除”吗?!

 

  我们还可以好事的想一想,查一查,这个六层楼高的幼儿园是什么单位的?联想到与武汉拆楼事件同样是新闻热点的广州市财政局晒帐单,而引发的补贴六千万的幼儿园问题,这家幼儿园是否也是相关权力部门的?!

  而且,如果仅仅是为一个幼儿园的采光问题,和一家供销社的所有职工的住房问题,为何不可以将这家幼儿园进行动迁,或者进行合理补偿来解决?!为何非要等到盖到二十层楼再来拆除呢?!

  不要借口规划局不是执法部门,你们还有办事程序,难道不能“第一时间”去制止,这是一种“办事效率低下”的托辞!

 

  虽然“武汉拆楼事件”的新闻,被“河蟹”,但是我们却可以查到“余音犹在”的武汉经济适用房的“六连号”事件!

  “六连号”的骗局,同样也是经济适用房!

  一个本来就亏损欠历史帐的供销社,还不是土地开发商,只是在自己原来单位的土地上,为自己职工的福利盖个经济适用房,就会被拿来“开刀”!

  这次,武汉规划局,着实有点心太狠!

 

 

  

http://www.radiotj.com/pic/0/00/04/27/42768_071528.jpg


 

10月27日,城管队员在违建楼下维持秩序。(新华社发)

 

  还是那个姓“胡的负责人”糊涂,你有准备罚款的钱,为什么事先不好好“打点”一下规划部门呢?!为什么就不能象其他的大楼一样,将规划部门给“融化”呢?!为什么就不能让“规划”变成“规化”呢?!

  

  我们在为武汉拆楼事件叫好的时候,是否还应多想想,为何会出现这样的“里程碑”事件的背后的原因!

  我们在为维护规划法的时候,是否也应多想想,供销社职工经济适用房的难处?

  我们在谈论城市规划法的严肃性的同时,是否也应多想想“规划法具体实施中的人性化”?!

  还有,到底是谁将“拆楼事件的新闻”被“河解”了?!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一栋楼好拆,可是,武汉拆楼事件,留在人们心中的问号,却难以“拆除”!

 

                 (点子正)

 

  附:各位网友,你心中对武汉拆楼事件,还有什么疑问,不妨在后面,也写下来!让我们共同期待着真相!

  希望这篇文章,不会被“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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