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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意外死亡流感病人到底赔多少?反思什么?!

(2009-07-04 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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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子正

关注流感

一个老记

病人死亡

杂谈

(连载60)杭州意外死亡流感病人到底赔多少?反思什么?

       一个老记关注流感的日子

 

    今天刚刚看到二则关于杭州意外死亡流感病人“赔偿”的“不同新闻”,转发如下:

 

杭州意外死亡的甲型流感患者家属获赔110万

 2009年07月04日02:45  京华时报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卫生部获悉,经公安、卫生、质检部门专家调查勘验认定,1日在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死亡的1名甲流患者为触电身亡。目前,有关部门还在做进一步的调查。

  死者楼某,34岁,女性,因甲型H1N1流感于6月23日入院治疗。患者体温正常一周,偶有咳嗽,其他临床症状消失,处于康复期。1日7时35分,患者被发现死于病房卫生间内。昨天11时发布的调查结果称,这名患者系洗澡时因病房卫生间电路漏电意外触电死亡。记者昨晚从楼某家属处得知,赔偿金额高达110万元,双方已签订协议。

  综合本报记者叶洲《成都商报》报道

 

    再看新华社报道:

杭州意外死亡的甲型流感患者家属获赔95万

 2009年07月04日10:24  

  新华网杭州7月4日电(记者裘立华)7月1日因触电身亡的杭州市萧山区甲型H1N1流感患者楼某的家属今天获得了95万元的赔偿款。

  记者4日从萧山甲型H1N1流感死亡患者善后工作小组获悉,死者家属已和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协议,死者家属获赔95万元人民币。

  死者楼某,34岁,女性,因甲型H1N1流感于6月23日在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入院治疗。7月1日在洗澡时因医院卫生间电路漏电意外触电死亡。死因已于7月3日经公安、卫生、质检部门专家调查勘验认定后,由杭州市卫生局向社会通报。

 

      很显然,二则新闻报道的“赔偿”金额不同!应该以新华社报道为准!

      还有,关于赔偿的“医疗责任事故”的赔偿金的问题,“触电死亡”是医院的“管理责任”,虽然不是医疗上的问题,但是也是医院的“责任”,这笔赔偿的费用理应医院出,而且不能从社会的“流感防控总费用”出,应该是这家医院的“私家费用”里出!

     这一事件,给我们的相关医院提了个醒,虽然现在防控流感,责任很大,任务很重,但是绝不能大意,即使是在一些“电源”等的管理细节上,也要加强“管理”!

 

     不管怎么样,这个病例的“赔偿速度”,在中国的医院责任事故处理史上,无疑创造了一个“纪录”!

 

    

                                     (点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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