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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或成房市调控新工具

(2010-01-07 08: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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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上海证券报》2010年1月5日的报道称,“记者4日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处获悉,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了”。这就是说,物业税模拟征税今年将推广至全国,开征物业税已经渐行渐近。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基于长远来看,开征物业税,将是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也是优化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标志之一,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具有积极的社会、经济意义,可能成为房地产调控新工具。

首先,开征物业税,肯定可以对目前的高房价形成有效的调控。由于政府为应对金融危机而采取“宽松货币政策”,造成市场流动性过剩,不但拉升了通货膨胀预期,更导致了新一轮房价、地价高涨,导致了房地产市场过热,而另一方面,持房、囤地的成本极低,高预期、低风险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很容易刺激购房人买房、开发商囤地的冒险意识,刺激资金追逐资产价格上涨,进而推高房价。目前的房价,在经过2009年以来的再次疯涨以后,已经高位,政府有必要采取强力措施来打击高房价,抑制非正常的房价上涨。否则,如果房价上涨的预期不能改变,地价也将继续上涨,并反过来推高房价上涨。由于基于刺激政策后遗症、通货膨胀预期等因素的影响,一般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很难从根本上有效抑制房价上涨,此时如果开征物业税,哪怕只是释放何时开征物业税的具体信息,就有可能影响房价预期,引导房价回归理性。

其次,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加速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速度,短期内增加市场供应,满足市场需求。

第三,开征物业税,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现行的房地产消费观念,有利于促进居民购房自居行为的理性化。

第四,开征物业税,利于打击过热的房地产投资行为,打击囤房,减少空置率,提高房屋资源的使用效率,挤出房产市场存在的过多泡沫。

第五,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打击普遍存在的囤地行为,抑制地价过快上涨。一旦开征物业税,不但会逼迫大量囤积的土地向市场抛售,增加二手土地的供应,而且也会抑制一些开发商从土地一级市场疯狂拿地囤地的冲动,在这种合力作用下,土地价格就会回归理性,挤出地产市场存在的过多泡沫。

第六,开征物业税,通过调控房价、打击过度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有利于解决因制度建设等所不能解决的房地产问题,促使房地产趋向正常化发展。

第七,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打击通货膨胀预期,尤其可以防止国内外热钱把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推向过高,消除减少未来宏观经济发展可能遭遇的隐患。

第八,如果政府现在及时开征物业税,可以因开征初期可集中收取数量可观的税收而增加政府收入,缓解经济危机带来的压力。

第九,开征物业税,对稳定地方财政收入具有积极意义。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成为了地方政府收取房地产税费的主要来源,但属于预算外收入。现行的做法是,通过卖地,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金的名义把最长达七十年的土地使用税费一次性收取。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已经形成了这种依赖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发展增长模式,而忽略其他经济增长模式。这种即期土地财政的做法,不但事实上推高了地价、房价,而且因为杀鸡取卵行为而破坏了可持续发展基本要求,可能使得下一届或更后期政府缺乏卖地收入来源,从而使地方财政收入缺乏长期性保障,进而缺乏足够财政收入来解决经济发展问题。如果现在及时趁早开征物业税,改变现行土地财政的做法,可以从根本上抑制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有利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可持久化。

第十,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均衡社会财富。开征物业税后,拥有房产物业较多的家庭,需要缴纳比较高的税负。国家可以通过征收物业税来转移支付给中低收入家庭,或增加社会投入而提高公众收入的机会,有利于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均衡社会财富,防止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进一步严重化。

然而,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多年来,物业税一直没能开征。但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综合来看,开征物业税,将是大势所趋,只是个时间问题。

实际上,中央政府一直在准备开征房产税、遗产税等。上述《上海证券报》的报道文章称,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上个月曾表示,经过6年多的模拟评税试点实践,按评估值征收物业税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据介绍,经过6年多的试点,财税部门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房地产数据库,开发了若干套评税软件,形成了专家支持队伍,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形成了“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物业税改革思路,取消了城市房地产税,统一了内外资房产税制度。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日前召开的一个工作会议上,布置了今年财产行为税征收的相关工作,并对这一工作的十余项要点进行讨论。此外,会议还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以及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尤其是,最近以来,中央政府多次强调要抑制投机性购房,并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打击房地产市场上盛行乃至猖獗的投资性购房、投机炒房行为。因此,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在2010年,不排除开征物业税的可能。开征物业税,很可能成为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的新工具、新思路,而不仅仅停留在财税体制改革的层面,虽然其最开始的动因并非基于房地产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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